估计很快也会上市。
因为科创板本身是有投资门槛的,场内交易没有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那么活跃。
后面很快还会有蚂蚁等公司上市,规模庞大的新股,会对场内的资金产生虹吸效应。
科创板急需增量资金,那么科创板相关的公募基金,就是一大资金来源。
所以这次科创板50指数基金获批,速度还是比较快的。
后面应该还会有一些相关基金出现。
不过对我们投资来说:
(1)一般不考虑刚上市的新基金。
(2)蚂蚁等公司上市后,科创板成分股还会发生较大变化。
(3)目前科创板估值80倍市盈率。
所以第一批科创板新基金我们就不参与啦,后面出现更好的机会再考虑。
2. 前几天看到一个新闻,是一个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因为老鼠仓被判有期徒刑5年。
老鼠仓这个话题,在基金领域还是存在的。
也就是基金经理利用自己职务之便,给自己输送利益。
就像一个粮仓里的老鼠,一点点偷去粮食。
指数基金老鼠仓出现概率比较小。因为指数基金本身是透明的,基金经理想做点指数之外的事情,很容易被看出来。
这也是指数基金的好处,要根据指数的规则来投资。
主动基金则有老鼠仓的可能性。
如果一名基金经理要去做老鼠仓,就要考虑一下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做老鼠仓如果被查出来,很可能丢了工作,所得也要被全部没收,并处以罚款,终生市场禁入,甚至入狱。
如果是一个知名基金经理,担任基金经理的时候,可能管理着上百亿的资金。工资、奖金、社会地位都非常高,没有必要这样做。万一被查出来,身败名裂。
如果是一个不太知名的基金经理,做老鼠仓的收益可能比工资奖金要多很多,就有可能铤而走险。
随着基金制度的完善,老鼠仓出现的概率会越来越小,但还是有出现的可能性。
分散投资,则可以减少这方面的风险。
就好比单个公司可能会倒闭,单个基金经理可能会有道德风险,但分散之后就可以减少这些风险对我们的影响。
对指数基金感兴趣的朋友,欢迎阅读《指数基金投资指南》和《定投十年财务自由》。
一:老鼠仓基金蔡向阳
(一)对基金管理者忠实义务的监管不严,导致其忠实义务的缺失(二)基金管理者自身缺乏投资渠道,制度设计不合理
(三)基金“老鼠仓”具有低风险、高收益的特质
(四)被抓后处罚力度太低
成因就是人都有私心,会有为自己谋利的想法吧,职务之便。
(一)对基金管理者忠实义务的监管不严,导致其忠实义务的缺失
(二)基金管理者自身缺乏投资渠道,制度设计不合理
(三)基金“老鼠仓”具有低风险、高收益的特质
(一)对基金管理者忠实义务的监管不严,导致其忠实义务的缺失
(二)基金管理者自身缺乏投资渠道,制度设计不合理
(三)基金“老鼠仓”具有低风险、高收益的特质
(四)被抓后处罚力度太低
二:爆过老鼠仓的基金公司有哪些
临近年末,基金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老鼠仓”获利的事件屡屡发生。
上海证监局12月16日披露,基金经理乐某在上投摩根任职期间,利用未公开信息,趋同交易近5500万元,并从中获利165.37万元,被监管“罚一没一”,共计处以330余万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
通过老鼠仓获利,并不仅仅是基金经理的专属。近年来,甚至连公募基金的技术人员、私募研究人员,也成为老鼠仓的主角。就在前不久,大成基金的一名前技术人员,因利用职务权限,查看该基金所管理的账户信息,而后买入股票获利而被处罚。而私募基金汐泰投资研究总监钟成,则因向他人泄露该公司基金未公开交易信息而受到监管处罚。
上投摩根前基金经理老鼠仓交易5500万元
根据监管处罚决定,乐某的“老鼠仓”行为,主要发生在2013年至2016年。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3年7月4日至2016年4月29日,乐某除了先后担任上投摩根中国优势、成长先锋、双核平衡、中小盘、健康品质生活等五只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还是成长动力、中国优势、健康品质生活等三只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因此享有基金交易查询、决策等权限。
此外,上述期间,乐某还间断性受托承担成长先锋等十三只公募基金的基金备份授权交易,或基金备份授权交易相关职责。在这两种授权下,乐某的权限,前一种是按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指示下单,后一种则视同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所有权限,因上述任职知悉基金相关未公开信息。
上述任职期间内,乐某利用上述职务便利获取的基金相关未公开信息,实际控制使用在华泰证券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营业部开立的王某证券账户,与其任职的成长动力、中国优势、健康品质生活、成长先锋、中小盘等公募基金发生趋同交易,趋同交易金额合计5481.98万元,趋同获利金额合计165.37万元。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乐某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65.37万元,并处以165.37万元罚款。
而将时间拉长,近年来,已有多名基金经理因“老鼠仓”获罪。此前,上投摩根已有基金经理通过老鼠仓获利而获罪。
根据裁判文书网信息,2011年12月至2014年11月,桂志强利用担任上投摩根行业轮动基金经理助理,通过职务便利获取一些未公开信息,随后与妻子共同使用实际控制的3个证券账户,先于、同步于或稍晚于其管理的上述基金账户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96只,趋同交易金额共计1.9亿余元,非法获利307.72万元。2016年6月23日,桂志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此外,华宝基金旗下基金经理,也曾出现过老鼠仓行为。
华宝基金的基金经理蒋宁,在2010年7月至2013年8月管理华宝兴业行业精选(现已更名为华宝行业精选)期间,透露基金的投资信息给自己父亲蒋某、丈夫王某玉,使得两人借用他人股票账户操作股票,合计盈利1.14亿元。2019年6月,蒋宁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14亿元,要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缴纳;扣押在案的8千万元违法所得则予以没收,剩余违法所得3356万元继续追缴。
技术、私募研究人员也卷入老鼠仓
所谓“老鼠仓”,是指指基金经理等从业人员,借用他人账户,利用自己获得的内部信息先行买入某只股票,接着利用基金资金大批量买入拉高股价,再将买入的股票卖出**的行为。
而通过非公开手段获取利益,不仅仅是基金经理的专属。甚至连公募基金的技术人员、私募研究人员,近年也成为老鼠仓的主角。
根据12月24日广西证监局公布的决定书显示,原大成基金信息技术部总监蒋卫强,在任职的近4年时间里,利用未公开信息,操作他人证券账户,趋同交易股票245只,趋同交易成交金额约6.69亿元,盈利575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5月17日至2021年4月22日,蒋卫强担任大成基金信息技术部总监职务,拥有大成基金恒生系统核心数据库账户权限。任职期间,蒋卫强利用该账户权限使用办公台式电脑提取查看大成基金所管理的3个组合账户的历史和实时交易数据,知悉该未公开信息。
同时,蒋卫强控制着“郭某珍”,该证券账户于2015年1月22日开立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深圳某营业部,证券账户内资金均为蒋卫强所有。
2017年5月17日至2021年4月22日期间,蒋卫强利用知悉的未公开信息,操作“郭某珍”证券账户与大成基金受托管理的上述3个组合账户趋同交易股票。上述期间,“郭某珍”证券账户趋同交易股票245只,趋同交易成交金额66,856.16万元,趋同交易盈利575.29万元。由于前述行为,广西证监局最终对蒋卫强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并没收违法所得、处以1726万元的罚款。
除了公募从业人员,个别私募研究人员也卷入了老鼠仓事件。
广东证监局于近日披露,2018年12月7日至2019年8月6日,私募基金汐泰投资研究总监钟成为了维护和客户蒋某新的关系,将其知悉的上海汐泰-小棉袄基金的未公开信息泄露给蒋某新,并明示蒋某新从事相关证券交易,但未向其收取任何报酬。广东证监局责令钟成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三:发生过老鼠仓的基金公司有哪些
老鼠仓行为是指基金经理以父母兄弟等第三方账户先于基金建仓前买入的行为,待基金大举建仓后又获利卖出,这种行为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一种。老鼠仓行为不仅是违法的,单从道德层面上讲也是极其恶劣的。试想,投资者把钱交给基金经理打理并向基金经理交纳了管理费,而基金经理却拿别人的钱利用别人的信任为自己牟利。尽管老鼠仓行为让人生厌,但从监管的角度看,并没有好的方法杜绝这类行为,因为基金公司无权干预基金经理亲属的投资行为,因此只能依靠基金经理职业道德进行自我约束。四:基金老鼠仓案例
跟踪买卖自己管理基金的白马股,基金经理韩刚遭遇刑拘,开基金经理刑拘之先河。刑法修正案实施的那一天起,基金老鼠仓的好时光就结束了。
2010年9月6日,证监会宣布将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韩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已经移送司法机关的韩刚,利用职务之便,跟踪买卖自己管理基金的白马股**,被深圳证监局查获,由于获利较大而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韩刚可能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7)》(下称《刑法修正案》)实施以来,第一个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基金经理。韩刚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刑拘韩刚的背后,预示着监管层开始对基金老鼠仓敲山震虎。
韩刚的老鼠仓曝光于2009年9月,深圳证监局一直没有公布对他的处理结果。2010年9月6日,证监会宣布的处理结果令市场震惊。
2009年1月6日,年仅36岁的韩刚被任命为长城久富基金的基金经理,之前韩刚先后担任长城久恒的基金经理和长城基金研究部总经理。7个月后的2009年8月,深圳证监局对辖区14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的执业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韩刚在这一次检查中被发现私设老鼠仓。
深圳证监局在检查中发现,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韩刚、刘海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涉嫌账户金额从几十万元至几百万元不等。三位基金经理私设老鼠仓,这是基金黑幕之后,基金业最大的丑闻。
根据已经公布的涂强和刘海的交易细节来看,这两位被行政处罚的基金买卖的股票均以中小盘的权重股为主。从2009年8月被现场检查之前长城久富公布的一季报和半年报的数据看,韩刚掌管的基金均是白马股,不存在ST股或者重组股。
从前10大重仓股可以看出,一季报跟半年报中有5只股票相同,尤其是韩刚接手长城久富之后开始大举增仓汽车股,一汽富维和华域汽车一跃成为第六和第八重仓股,分别持有1.15亿元和1.09亿元。
而从2009年半年报的交易数据来看,一汽富维和华域汽车也是其买入金额的第四名和第五名,从中可以看出韩刚对这两只股票非常看好。尽管无法获悉韩刚亲属账户的交易信息,但这不排除其存在买卖这两只股票的可能性。
证监会在得到深圳证监局的检查结果后,立即对韩刚等三人进行了立案稽查。2009年9月22日,韩刚被停职。
2010年9月6日,证监会宣布,韩刚因在担任基金经理期间,利用任职优势,与他人共同操作其亲属开立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韩刚管理的久富基金多次买入、卖出相同个股,获利较大,被证监会将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因涉嫌“老鼠仓”交易,景顺长城原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刘海、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韩刚等三人被证监会查处,其处罚决定2011年5月22日正式对外公布。涂强、刘海二人没收违法所得、进行不同程度罚款,并被施以市场禁入的处罚,韩刚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中国证券市场首例因涉嫌违反《刑法》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基金经理韩刚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作出公开判决,判处韩刚有期徒刑一年,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31万元。该案成为中国第一起基金从业人员因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移交司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中国基金业历史上,韩刚为第一人。
证监会对基金老鼠仓痛下杀手者,韩刚并非第一人。在基金老鼠仓的名单上挂着原上投摩根基金经理唐建、南方基金经理王黎敏、融通基金经理张野、长城基金经理刘海、景顺长城基金经理涂强等,只是证监会没有将涉嫌老鼠仓的基金经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是处以罚款跟行政处罚了事。
韩刚跟刘海、涂强一起被证监会同时立案稽查,最后却是不同的结局。根源在刘海与涂强涉嫌的老鼠仓交易要么是金额不构成刑事犯罪,要么是交易行为发生在2009年2月28日之前。
《刑法修正案》的出台成为架在韩刚们头上的一把致命钢刀。
韩刚担任长城久富基金经理之后的一个多月,即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该法案从通过之日起实施。刑法修正案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增加一款,被称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对于情节严重的,《刑法修正案》规定,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在证监会的公告中,对于韩刚所涉案的获利金额、涉及股票和交易细节,均不曾涉及,但涉嫌老鼠仓交易时间恰好处于《刑法修正案》正式实施之后,且期间的金额会比较大。
韩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资本市场起到震慑作用却意义非凡。
按照《刑法修正案(7)》,其所针对的不仅是基金公司,还包含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在深圳证监局的检查中,涉嫌账户的金额只在几十万元至几百万元之间,但韩刚利用非公开交易的信息获利不太可能达到千万级别,相比于资本市场利用重组的非公开信息获得动则上亿元的收入不法收益不可同日而语,但却可以达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同时,这也为基金经理和基金行业敲响了警钟。基金公司从业人员已经达到8000多人,62家基金公司共有700只基金产品、500位以上的基金经理,这一群体在2010年以来表现出了较高的流动性,截至2010年7月30日,共有59家基金公司旗下227只基金出现基金经理离职。
人员的进出难免会鱼龙混杂,韩刚是第一个,但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个,其对基金行业的同行更具有敲山震虎的效果。国内最大“老鼠仓”案、深圳“老鼠仓”第一案2014年2月21日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原博时精选基金经理马乐因利用自己担任基金经理所掌握的未公开信息,非法进行股票买卖,被控犯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昨日的庭审进行了2个小时,马乐全盘认罪。
庭审披露了马乐在长达2年时间里是如何操纵“老鼠仓”,非法获利1883万余元。
2014年2月21日开庭的“老鼠仓”案主角马乐年仅32岁,曾因临危受命将博时精选基金扭亏为盈成为基金业的风云人物,但在2013年7月,马乐因涉嫌操作“老鼠仓”案发。经查,马乐在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的2年多时间里,非法操作“金某”、“严某进”、“严某雯”3个股票账户,先于基金股票低价买入,又先于基金股票卖出,买入与基金相同股票如中天城投等76只,买入与卖出金额双边成交金额共10.5亿余元,非法获利1883万余元,利用基民资金为个人股票“抬轿”,即典型的“老鼠仓”,被检察机关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提起公诉。
操纵“老鼠仓”的行为在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实施之后,才被定性为刑事犯罪,对应罪名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国内已有多起“老鼠仓”案审判案例,而在深圳,马乐案则是第一单,也被称为深圳“老鼠仓”第一案,而马乐案涉及的交易金额、获利金额均超过国内已审判的“老鼠仓”案,又被称作国内最大“老鼠仓”案。
2014年2月21日的庭审中,马乐表现非常配合,从始至终都表示认罪,并对起诉书所列的犯罪过程、资金金额毫无异议,对公诉人列举的大量证据也表示完全认可,不仅在辩护律师辩护时落泪,还在最后陈述环节深表悔意,整个庭审过程2个小时,马乐的自我辩解和其辩护律师的发言都一心只求罪轻。
马乐其人从寒门学子到基金风云人物
现年32岁的马乐出生在河南农村,家境贫寒,在马乐最后陈述时用自己的话来形容,是“17年寒门苦读”,靠奖学金和勤工俭学在清华大学完成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业。
2011年3月8日,29岁的马乐被破格提拔为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经理时是临危受命,当时该基金在业界排名仅90%左右,接管该基金后,“我真的将这只基金视为自己的生命,为它没日没夜加班加点,放弃了很多节假日,甚至夜不能寐。”马乐在法庭上说,自己的身体也因此透支,不到30岁就得了二级高血压、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整夜整夜的腰痛。
但他又认为,自己的付出也得到了回报,该基金业绩很快在业界的排名成长到了前24%,2011年当年就使该基金在同类基金中处于前三分之一的地位。这对一个近100亿的大盘基金而言,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绩,因此,马乐一时间成为基金业的风云人物,被视作农村孩子成为成功人士的励志案例。由于业绩突出,马乐的收入也水涨船高,根据资料显示,马乐的年薪已超过200万元。全国最大老鼠仓案在广州刷新了纪录。广州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1月15日发布消息称,该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民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30万元,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2826.058727万元。陈某民一案涉及买卖股票87只、成交金额达18亿余元、非法获利达2826万余元,为目前全国最大宗的老鼠仓案件。
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披露,作为目前全国最大的老鼠仓案件,陈某民一案涉及利用掌握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其买卖股票数量达87只、成交金额达1884084756.25元、非法获利数额达28260587.27元。该案由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侦查终结,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2015年9月7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同年11月10日,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6年3月1日,证监会公告,张鹏先后在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分析师、基金经理和研究员等职务,张鹏及其妻子杨某艳控制使用刘某秀账户,在张鹏管理新动力基金期间,新动力基金在买入或卖出股票后,张鹏操作刘某秀证券账户同步或稍晚买卖新动力基金买卖的股票。依据《证券法》第233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5条规定,决定对张鹏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张鹏操作“刘某秀”证券账户总盈利44.85万元。其中,趋同交易沪市股票16只,成交金额1515.26万元,盈利24.08万元;趋同交易深市股票20只,成交金额1655.44万元,盈利20.77万元。
证监会认为,张鹏在担任新动力基金经理期间,利用掌握的未公开信息,操作“刘某秀”证券账户,违反了证券法关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的规定。因此,对张鹏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五:基金公司老鼠仓
在股票市场上经常会碰到老鼠仓,同理,投资者在基金市场上也会碰到老鼠仓,其中基金老鼠仓是指基金经理与他人合谋,先用自己的资金在低位买好股票,然后用咱们的钱去拉抬股价,等股价上去了,基金经理自己先卖出获利,留下散户接盘。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尽量的避免老鼠仓:
1、选择一些被动型基金,即购买一些指数型基金,它是指通过购买某一指数的全部股或部分股,复制指数的表现,紧密跟踪指数的变化获取盈利,与主动型基金相比较,基金经理的自主权很小,只能跟着指数买,出现老鼠仓的概率极小。
2、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进行严格筛选,尽量选择大型公司,口碑较好的基金经理、基金管理人。
3、多
欲知更多,请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