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河南怎么是长沙慈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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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为什么卖给了别人?”湖南长沙,赵先生于2014年购买的衡阳雁栖湖玫瑰园2栋705的房子,前段时间却发现有别人在里面进行装修,他寻找开发商后,却被告知“最多退30万元”。

据赵先生称,朋友朱先生欠了他150万元,而雁栖湖玫瑰园所属的开发商衡阳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欠朱先生钱,因此,他在没有通过现金交易的情况下,获得了朱先生用于抵债的3套房,同时获得了3套房的收据、纸质版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相应的网签备案合同。开发商负责人称至今依然没有收到赵先生一分钱,因此房屋不能给赵先生,如果拿不到房款,将会起诉赵先生。

【叶律说法】
明明是“以房抵债”的债权转让交易,现在开发商不承认了,居然要求房主支付购房款,还擅自把已经网签过的房子卖给了第三人,这样毫无契约精神的行为,实在令人唾弃。

本案本质上为债权转让,朱先生将自己对开发商的金钱债权转让给了赵先生,开发商直接向赵先生履行债务,也就是转让房子给赵先生。在这种情况下,赵先生显然不必向开发商支付任何费用,开发商辩称没有收到赵先生一分钱的说法不能成立。此外,赵先生有开发商出具的收据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也进行了网签备案,证明交易已经完成,开发商不能反悔。

开发商将赵先生的房子转卖给第三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是如果第三人购买该房子时,不知道开发商是无权处分,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并且已经完成不动产登记,那么第三人就构成了民法意义上的“善意取得”,受法律保护。事实上,由于同一套房子不可能再次进行网签备案,第三人不可能完成不动产登记,因此第三人无法获得该房子,只能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在购买现房、二手房时,最好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找房屋的所有权负责人确认房屋确实在其名下,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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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晚报网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8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黎铁桥)6日下午,市工商联和市光彩事业基金会举行驰援河南、张家界爱心捐赠仪式。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谭小平出席仪式并向参加捐赠的企业代表颁发证书。

长沙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谭小平(中)向参加捐赠的湖南省绿之韵公益基金会负责人(左三)等颁发捐赠证书。 均为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黎铁桥摄

仪式上,长沙市工商联、湖南省长沙市光彩事业基金会向张家界市捐赠现金100万元及价值400万元的物资,用于支持该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向河南省捐赠现金70万元支持抗洪救灾。

6日下午,满载支援张家界市抗疫物资的车辆陆续驶离出发点。

谭小平指出,在当前疫情反弹、防控形势严峻的关键时刻,市工商联、市光彩事业基金会组织广大民营企业家和爱心机构捐款捐物,积极支援省内张家界市和河南省开展疫情防控与抗洪救灾工作,充分体现了长沙民营企业家的担当精神和家国情怀。他强调,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切不可麻痹大意。同时,要统筹好生产生活,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发展,不能顾此失彼。全市各级工商联、商协会组织、广大企业家要紧密团结在党委政府周围,凝聚民营经济领域抗击疫情的磅礴力量,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举措,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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