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双创基金什么时候上市

jijinwang
首批双创50ETF确定上市时间,第一批今起交易 
焦点资讯:备受关注的创新产品——首批双创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上市时间表确定,9只产品中,易方达、南方、华夏嘉实、招商5家公司旗下的双创50ETF今日上市。(中国基金报)
投顾点评:上周五,三大指数全线下跌,创业板指跌超3.5%,光伏建筑、盐湖提锂等板块活跃,鸿蒙概念午后拉升,医美概念、金融板块走弱,白酒概念全天较萎靡,两市个股跌多涨少。情绪高点已经在6月28日提示过,在6月28日资讯中我们提到“根据市场交易和资金情况,判断目前大概率是阶段性高点,仓位逐步止盈至5成”,走到这个关口,上证指数逼近60日均线,也就是机构季度成本线,理论上有反弹的需要。后市的三种推演:第一种,指数反拉之后回到前期箱体继续震荡。第二种,指数反弹回落,在60日均线反复争夺;第三种,今日低开破位。总体而言第一种情况可能性比较大,第三种可能性比较小,主要是目前时点没有值得大盘破位下跌的宏观因素。上周五我们也提示了,7月是下半年开局之月,新的板块会走出来行情,至于是哪些需要根据后市资金在反弹中的表现而定。做好跟随即可,根据双创50ETF上市节奏,科创板反弹力度可能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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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0什么时候会实施?

1.A股全面实施注册制的时候,或者全面对外资开放的时候,与国际接轨,实施T+0

2.长期来看,A股实施T+0是一定的,是早晚的问题

3.如果实施T+0,预计先在某板块试点实施,再逐渐全面放开,比如先在科创板试点,再逐渐在创业板、中小板、主板实施


个人预计推测会在部分板块实验,然后稳步推进!比如科创板或者上证50首先试点,看效果再推进,毕竟T+0是世界主流交易模式!

2、新规下的创业板什么时候能上市?

新规之下如何参与创业板交易?

  创业板改革已然开始,新修订的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也于4月28日起正式实施,对创业板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作出了新的安排。未来,在注册制的市场环境下,4600余万存量投资者会受到哪些影响。

  根据中国结算最新披露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底,有创业板权限的投资者为4675.87万人。对规模庞大的创业板存量投资者,新的规则有何安排?

  根据新规,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受影响。其中,存量普通投资者也不必急于签署新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可根据开户证券公司的通知,在创业板新股按注册制发行申购、交易前签署即可。但是,已销户或已关闭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不属于“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范围。

  另一方面,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以下条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对已按原“实施办法”申请,但未达开通时间要求的个人投资者,不需满足此次新设立的条件,但应遵守原“实施办法”有关2天、5天冷静期的要求。

  账户资产的认定方面,下列资产可以计入: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的股票,包括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等;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内的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场外衍生品资产等;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等。需注意的是,计算各类融资业务相关资产时,应按净资产计算,不包括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在交易经验认定方面,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存托凭证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投资者本人一码通下任一证券账户在深交所、上交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

  创业板权限开通方式上,新规也与时俱进。新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可通过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开通交易权限。在开户证券公司技术系统准备期间,可通过纸面方式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可以非现场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创业板交易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预祝您早日实现财富自由!

4月27日,备受瞩目的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落地。深交所就《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八项主要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证券交易、持续监管等方面,深交所同时修订发布了《创业板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全面修订上市规则

深交所指出,《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是创业板持续监管的基础规则,主要包括上市、持续督导、公司治理、信息披露、退市等。深交所认真贯彻落实新证券法,按照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要求,对上市规则进行全面修订,后续还将修订发布规范运作指引、业务办理指南等配套规则。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优化上市条件,提升市场包容性。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制定多元化上市条件,以支持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一是完善盈利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四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但一年内暂不实施,一年后再做评估。

第二,健全退市机制,精准从快出清。一是丰富完善退市指标,将净利润连续亏损指标调整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复合指标,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5亿元”的交易类退市指标和“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的规范类退市指标等,财务类退市指标全面交叉适用,且退市触发年限统一为两年,加大“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的出清力度。二是简化退市流程,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提升退市效率,优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停牌安排,保障投资者交易权利。三是强化风险警示,对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设置退市风险警示制度。第三,强化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第四,适应市场特点,完善信披减持要求。第五,提高股权激励灵活性,激发企业活力。

基于存量引入创新交易机制

深交所指出,创业板交易制度改革基于创业板现有市场特点和投资者结构,引入创新机制安排,进一步提升市场活跃度,提高定价效率,加强风险防控,促进平稳运行。交易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要点:

一是提高市场活跃度,适当放宽涨跌幅比例。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减少交易阻力,将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

二是提高定价效率,优化新股交易机制。适应股票上市初期价格波动较大,换手率较高等特点,给予市场充分定价空间,创业板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并设置价格稳定机制。

三是适应市场需求,实施盘后定价交易。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丰富市场流动性管理手段,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明确深股通投资者可以参与盘后定价交易。

四是促进多空平衡,完善两融制度机制。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自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推出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实现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当日可供投资者融券卖出,允许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出借获配股份。

五是强化风险防控,优化微观机制安排。在单笔申报数量100股及其整数倍的基础上,规定限价申报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不超过5万股。对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

此外,深交所还修订发布了《创业板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其中普通投资者参与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交易,需重新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二是对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增设前20个交易日日均10万资产量及24个月的交易经验的准入门槛。三是适应信息技术发展,便利投资者,取消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要求,投资者可以通过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