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哪些地方有维修基金 ?

jijinwang
让他们把购房以后的契税和维修基金亮出来吧!这才是真金白银的已经买房子的证据!什么意向?什么网签?这些东西都是随时可以取消的!一个依靠欺骗,炒作的产业,你不崩盘,你也会越来越没有市场!

一:买房维修基金是什么

关于维修基金能否动用,怎么动用,动用后会产生什么结果,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很多购房人都不是很清楚,让签字就签字,什么时间通知补缴维修基金时才反应过来,不过已经为时已晚,不去补交房屋无法交易过户,下面我们就阐述一下关于维修基金方面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先弄明白什么是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不得挪作他用。每一个住户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所以,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每个城市不尽相同。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一般情况下,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也就是说维修基金可以灵活划分,比如公共区域、地下车库、排污主管网、公共道路等,需要征求全体业主意见,这笔费用是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的;再说具体一点,某栋楼的本体维修基金只能用于某栋楼,使用时征求本栋楼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也可以使用,使用范围也就确定了业主所需承担的费用标准,比如某楼栋的,只是关联着本楼栋的住户,所花费的维修基金也就有这些住户承担。

维修基金实际使用的过程中,还是比较麻烦或存在争议的,一方面是手续比较繁琐,最重要的一点是,很难达成一致意见,比如顶层漏水,楼下业主却不同意用维修基金大修;电梯应该更新换代,低层的住户说费用太高,自己也不怎么使用,监控系统老化瘫痪,业主认为是物业没有维护好,可以用多种经营收益,不同意用维修基金,等等,所以说,维修基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阻力,公共维修基金,使用时需要向业主委员会申请,但是需要征求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并且审批手续相当复杂。

维修基金的使用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公共区域或配套设施设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会发生严重的后果或危及人身安全,可以启动应急维修基金,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手续会相对简单很多。

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老化,动用维修基金会是经常要面对的问题,这里想表明的观点是,为了房屋的保值增值,也为了创造更好的生活工作条件,要确保电梯、屋顶、外墙、设备设施等共有部分的完好和正常运行,以免出现或发展成为脏、乱、差的结果,后续再维修、更新和改造,势必会花费更大的费用。不过也必须要严格维护自己的权益,禁止随便使用维修基金,参与或

最后探讨一个观点,比如,买顶层的住户,都知道时间久了,楼顶会漏水,那么为什么买顶层呢?因为当时买房顶层一定价格偏低,或者贪图顶层赠送的面积大,那么是不是就应该承担起漏水的风险呢,之前管理的一个小区,顶层漏水是普遍现象,最后和顶层住户沟通,物业牵头找了几家性价比高,有保障的防水施工单位,户数多,将价格压低,由顶层住户自行承担费用,最后皆大欢喜!所以说,分情况分具体事项,灵活处理方是良策,偷偷动用维修基金是大忌,不论什么情况一定要合规、合法。


二:买房需要交维修基金吗?

你说的是公共维修基金吗?是要收取的,买一次房子只交一次,在拿钥匙的时候才缴纳的!
这是必须的,因为大家是在一栋楼上生活,这栋楼需要维修,需要大家一起凑钱,这个钱就是维修基金。

三:买房的维修基金是干啥用的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物业保修期满后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损坏时,进行中修、大修、翻新和更新改造等所需储存的资金。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呢?一般来说,购买期房的话,维修基金有时会由开发商代收。代收的时间节点一般为办理房产成前一个月(维修基金收取一个月后,业主应向代收单位索要相关票据)。 当然,也有开发商会明确表示,维修基金通首付一并交齐。当然,这段时间产生的利息也需一并交由当地房管部门。 一般情况下,房管部门是根据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的收据来判断业主的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的。因此,不存在开发商从中牟利的情况。    

四:买房交维修基金啥意思

买房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
中国政府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