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多少钱怎么查?

jijinwang
核酸检测已形成利益集团,四部委联合发文照倒查两年半内医保。
近日,国家医保局官网披露,2021年度医保基金飞行检查中发现,有医疗机构存在管理收费,超标准收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03亿元,还有部分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使用存在串换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等问题。
很多医院收费,检查的确是一个大的问题。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有的时候明明只是头痛一个小问题,去医院看一下,结果医生却要问你有没有医保卡?有的话,可能所有的检查你都得来一遍。然后给你开了一大堆不必要的检查,报完医保下来自己付个几百块钱,其他的全部属于医保之内,这种情况近年来很多医院都有存在,很多检查是没有必要的。
一个普通感冒头痛,明明可能一两百块钱医药费就解决问题了,结果呢把各项检测全部做完,需要四五千块钱,到最后再给你开上几盒普通的药,在外面药店买的话可能只要几十块钱,但是在这个时候购买需要几百块钱,原因就是医保报销。这样检查最主要的是浪费时间,明明15分钟可以搞定的事情,非得整上两天甚至三天。明明不需要住院的,门诊就可以搞定,非得给你开个住院,所有的一切就是为了报销高额检查费用。
医院的这种做法,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骗保。如今都是利字当前 所有的事情都是利益为主。所以国家采取行动了,倒查两年半内医保。这个消息对于医院来说或许是不好的,那么对于百姓来说是好还是坏呢!

一:医保基金每月多少钱

各地的医保政策规定不一样,划入个人医保账户的比例也不一样,建议你直接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二:中国医保基金有多少钱

王某为某单位退休职工,参加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与大额医疗费救助,今年因病住进了我市
某三级甲等医院,前后共花费60000元,其中乙类药品6000元(自负比例为15%),自费药品2800
元,超标准床位费300元,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支付多少元?王某需自负医疗费多少元?
1、在统筹基金支付前先扣除个人自负费用:
自费药品:2800(元)
超标准床位费:300(元)
乙类药品个人自负:6000×15%=900(元)
扣除费用合计:2800+300+900=4000(元)
2、进入统筹基金和大额救助金支付范围的费用为:
60000-4000=56000(元)
3、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
(1)起付标准:王某住的是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10000元的12%,
即:10000×12%=1200(元)
(2)王某为退休职工,起付标准至10000元以内个人自负12%,即:(10000-1200)×12%
(3)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社会平均工资10000元的4倍,即40000元,10000元以上40000元
以下个人自负9%,本段个人自负:(40000-10000)×9%=2700(元)
(4)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合计:
1200+1056+2700=4956(元)
4、大额救助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
大额救助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负10%,老王大额救助金支付范围内的费用为56000-
40000=16000元,本段个人自负:16000×10%=1600(元)
5、王某个人自负费用合计:
统筹基金支付前扣除的个人自负部分+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大额救助金支付
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即:4000+4956+1600=10556(元)
所以:王某需自负医疗费10556元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支付:60000-10556=49444(元)
下面这个是北京的,各地略有差异,但是大致相同,你可以参考一下 申报医疗费用报销须知 参保人员本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提交有关单据和材料,我中心负责在社保机构办理申报报销手续。 一、申报的范围 1.门(急)诊按规定由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院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申报所需材料 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保专用处方、专用收据(注:急诊收据须有急诊章) 2.申报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院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须提供收入院证明(出院后及时申报);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须提供家庭病床治疗证明(治疗终结后及时申报)。

三:医保基金还剩多少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越来越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双重医疗保险体系,共同为保障我国居民健康而服务。近日网上流传着一种说法,从今年开始,医保个人账户会被取消,卡内余额会被清零。那么,真实的情况到底是如何呢?

一、医保个人账户

医保个人账户是指城镇职工和所在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按照不同比例共同缴费,支付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它包括个人或直系家属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费、健康维护与促进等方面的费用,归属职工个人的,具备支付、积累、约束、健康保障等功能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账户。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在基本医疗保险领域引入个人账户。在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程中,个人账户成为医疗保障主体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理由在于个人账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个人账户设立的合理性。

比如,引入个人账户,将医疗费用与个人利益挂钩,使个人支付部分医疗费用,有利于实现医疗保险领域的费用共担。自从我国设立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医疗保险对象主要是由疾病带来的经济损失。而疾病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又带来了医疗费用支出的不可预见性。

加之人人都有遭遇疾病风险的可能性,引入个人账户,强制性地使个人缴费,承担一定的医疗保障责任。“小病靠自己”,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个人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有限医疗资源的浪费,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趋势,减轻国家与企业的医疗费用支付负担。而近日网上所流传的医保个人账户会被取消,余额将被清零,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二、答案来了!

事实上,早在2019年6月2号,国家医保局就明确指出,虽然未来我国会取消城乡居民中的个人账户,但这并不意味着会降低居民待遇。反而推过门诊统筹来代替,以给参保人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权益。而所谓的个人账户清零其目的还是为了降低医保基金的统筹支付能力。

虽然在2019年国家政策已提出将开始实行医保卡个人账户清零,但由于各地实际工作进展不同。所以所谓的医保卡个人账户清零指的并不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而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那么,国家为何要这么做呢?

一是取消个人账户代替,反而以门诊统筹为代替,这能让全体参保人实现互助共济,有利于推动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这也是符合社会保险风险共担的本质要求。此外,通过这一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为参保人构建一个更加公平的就医环境。我们说,医保个人账户只能用于个人看病就医,是无法推动医保共济能力的建设。

所以只有通过取消这一制度,才能真正让医保共济能力真正建立起来。二是能将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彻底盘活起来。由于当前我国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基金余额非常高,但随着国内老龄化程度的加剧,以及各地医保待遇的提高,这也意味着医保统筹基金可能会随时陷入到亏空之中。

因此,只有把个人账户取消,将个人账户基金进行统一管理运营,才能降低医保机构的管理成本,也能让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发挥到最大。从2016年建立的城乡居民医保虽已运行几年。但目前来看,仍存在着许多政策不完善的地方。

三、医保制度存在的问题

由于城乡居民医保仍保留着新农合参保模式的自愿原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依然未能有效解决在新农合运行时的出现了逆向选择行为,影响了农民对医疗服务的可及性。经济困难的农民没有意愿参加,贫穷家庭如果遇到意外大病,最低的起付标准都难以支付,更难谈后续的报销事宜。

甚至有的个别低收入者可能会为了省下门诊费用而小病拖着不看,最后变成大病,增加了整个医疗行业的资源负担。参加医保的多是富裕的农民,制度运行带给他们了实在的优惠,但与此同时也因为医保政策加剧了农村地区内部的贫富差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实际运行中,普遍提供两个档次,由个人自由选择需求。

但依然可以看到,由于老弱病残等健康状况不好的高风险人群得病的几率更高,投入回报率更高,他们更愿意参加更高的档位。而身体健康、患病概率小的农民觉得自己得病的风险不高,参保的收益性不大,往往选择低缴费的档位。

还有些农民在参合了一年后,没有遭遇大病,白白投入了资金,没有获得任何好处,第二年就选择了退保。由于这两种逆向风险的存在,基金收支平衡的问题成为制度运行的重点和难点。

此外,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现行制度相比,虽提高了统筹层次,但增大了资金运营的辐射范围。但这样一来,县区级别的医保部门管理基金运行积极性会大大下降,农民去县级医院的住院实际补偿可能会降低。

县区管理部门会偏好当地县医院,有意限制参合人员到县外就诊,一旦把统筹提到市一级,资金由市级统一支配。区县经办机构很可能放纵参合人员的医疗需求,引发过度医疗的问题。

总结:

从以上分析来看,为了能让城乡居民医保发挥最大价值。国家将会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账户,而是通过门诊共济制度来代替。但这并不会降低参保人的医保待遇,反而还能参保人的医保待遇。最后,笔者想问下大家,各位觉得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医保还有地方需要完善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