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鸣医药股吧

jijinwang
今年随手新开个一个小账户自娱自乐,成立163天26%收益,和大家买医药主题行业基金的收益不能比,但是我买的几个比较稳。银华重仓医药消费近期要减仓,准备换兴全和汇添富价值,有可能风格要切换了。买基金还是选好人,雷鸣,劳杰男,董理,都是长跑选手,拿着放心。基金投资想赚大钱,还是要长期投资。

一:国邦医药股吧

一般 在医药行业里属中下游

二:未名医药股吧

未名医药亿元理财买自己债券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1.公司账面上有大量的现金,19年半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达到1,164,936,620.77元。短期借款仅130,000,000.00。长期债务为“17未名债”于17年9月25日发行,到期日2022年9月24日,共计8亿元。公司有足够现金回购本公司债券。

2.受淄博市政府调整区域规划、国家环保督察导致上游企业停产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未名天源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被打乱,被迫于2018年5月8日全面停产。公司主营产品恩经费复2018年营业收入较2017年下降近30%。2018年12月,未名集团所持未名医药的全部股份就已被全部冻结。2018年录得净亏损-95,789,054.12。公司债券受此影响,大幅折价。

公司首期以80元一张的价格回购债券100万张,目前已经完成。赎回债券的收益非常可观,在公司业绩不佳且拥有大量现金,在债券价格低迷的条件下,公司有动力赎回更多的债券,并转化为2019年年度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股价!

其实同样的事情在美国大萧条时期1931-1933年期间大量上市公司采取类似的做法。比如,美国国际证券公司(The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rporation of America)在截至1932年11月30日的财年,回购了自身票面利率为5%、价值不低于12684000美元的债券,该数额几乎占到其发行额的一半。本次回购的平均买入价格为55美元,此笔交易为公司贡献了6000000美元的利润,并用其抵消了公司投资组合市值下降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回购本公司债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是可行的!


三:北大医药股吧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管理”、“收购人”)收购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药”、“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持续督导期从北大医药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从2022年2月23日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2022年4月29日,北大医药披露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结合上述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日常沟通,中金公司出具了2022年第一季度(从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本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与北大医药提供,收购人与北大医药保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本财务顾问对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一)本次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情况

2021年6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0)京01破13号之五)依法批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后续股权过户后,北大医疗管理将合计持有北大医药240,685,209股股份,占北大医药总股本的40.38%,成为北大医药的控股股东,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方正集团”)、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集团”)将成为北大医药的间接控股股东。

《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三)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收购有助于社会和金融市场稳定,保障中小股东及债权人利益,因此,本次收购原则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收购实施过程中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情况

1、北大医药于2020年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北大医药于2020年2月20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

3、北大医药于2020年7月18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关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合并重整的公告》。

4、北大医药于2020年8月1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关于法院裁定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

5、北大医药于2021年1月26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

6、北大医药于2021年1月30日、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29日及2021年7月6日在深交所网站分别刊发了《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7、北大医药于2021年7月8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收购报告书摘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8、北大医药于2021年7月30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收购报告书》《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9、北大医药于2021年10月22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进展暨新方正注册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10、北大医药于2022年2月7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股权投资获得批准暨重整进展的公告》。

11、北大医药于2022年2月23日在深交所网站刊发了《收购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报告》。

(三)本次收购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本次收购相关的标的资产尚未完成过户,正在办理过户手续。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本次股权变动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与本次收购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各方承诺履行情况

收购人于2022年2月22日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持续关联交易的说明》《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及《关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说明》。

根据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后续股权过户后收购人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平安人寿。平安人寿于2021年7月7日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持续关联交易的说明》《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及《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平安人寿控股股东平安集团于2021年7月7日出具了《关于规范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说明》。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平安人寿及其控股股东平安集团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收购人后续计划落实情况

经核查,自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告以来,相关后续情况如下: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未来收购人明确提出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整的计划,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未来需要筹划相关事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若今后明确提出更换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有公司章程条款进行相应调整的,收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相应调整的,收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收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收购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今后明确提出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收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上述计划落实情况良好。

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内,收购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则、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对北大医药的股东权利。北大医药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现收购人及上市公司存在违反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收购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因此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胡海锋 蔡 毅

芦昭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景峰医药股吧

不止是景峰医药,医药股集体都在大跌。
医药股集体大跌的一个原因是,机构对于第三轮药品带量采购即将启动的消息持谨慎态度;对于药企而言,虽然这个行业很赚钱,但药品要进入医保目录,其意义值得探讨。老百姓显然希望药品进入医保目录,这样大家都用得上便宜的好药。
但对药企而言,药品如果不能进入医保目录,这是一个利空,但要让药品进入目录,又要让利于民,所以这确实是一件比较矛盾的事情。所以带量采购导致药品价格下跌,正是本轮医药股大跌的主因之一。
景峰医药上半年营收净利双下降
8月29日晚间,景峰医药披露2021年半年报。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亿元,同比下降44.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8.70万元,同比下降39.53%。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留意到,除了营收、净利双降,景峰医药还在资金端捉襟见肘。一笔3.88亿元余额的“16景峰01”债券在今年10月即将到期,而景峰医药截至上半年末的账面资金仅有1.05亿元。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被冻结,过半股份被质押,且自去年12月起不断减持。

五:迪哲医药股吧

除权15.82收盘10送10股,股价为7.91,7块多,下跌并不大
康美药业(600518)投资圈点 投资亮点: (1)2007年公司完成了阿莫西林分散片、利巴韦林片等多个再注册产品的研究开发和上报工作,部分仿制药品取得了《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同时公司积极开发中药系列产品,完成了“代用茶”、“植物饮料”的备案号注册以及西洋参胶囊/饮料科技开发立项工作;“红景天”、“毒 热平”两个中药新药品种已基本完成临床前研究工作。 (2)2008年,随着国家卫生事业改革进一步深化,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非从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进一步推广,整个医药市场容量将增大。人们在医疗尤其是在药品上的消费量和消费金额将迅速上升,这将对医药行业快速发展带来有利的影响。 (3) 2007年公司中药饮片二期扩产项目顺利建成并试产运营,该项目是公司在传统中医药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实现中药饮片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生产的一个重大成果。项目的投产缓解了产能紧张压力,保障了市场供给,进一步稳固了公司在国内中药饮片生产龙头企业的地位。 (4) 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募集资金投资中药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该项目是发挥公司中药产业的生产经营优势,整合当地中药材专业市场资源,为延伸公司产业链条而实施的一个重点项目。 负面因素: (1)医药制度改革带来的政策性风险。 (2)原辅料及能源价格的上涨也是公司面临的问题之一。 综合评价: 公司坚持以中药饮片产业化为核心,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尤其通过新建医疗设施及引进先进医护手段,建成一个全新的、同时具有传统中医特色和现代医学诊断的综合医疗体系,形成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中线逢低可关注。
【分红】 2008年度10送5转5 |【业绩预告】预计2009年第一季度净利润比| |派0.6(含税)(实施) 股权登记日|上年同期(净利润60915060.79元)增长70%以| |:2009-04-21 除权除息日:2009-|上。(信息来源:2009-04-08 临时公告) | |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