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房工基金怎么取(深圳前海基金小镇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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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应使用什么账户参与基础设施基金认购?】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基金场内认购的,应当持有中国结算深圳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统称场内证券账户);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基金场外认购的,应当持有中国结算开放式基金账户(即场外基金账户)。
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后,投资者使用场内证券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参与场内交易;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应先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才可参与场内交易。(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深圳公积金怎么提取全部出来

法律分析:1、登录深圳公积金官网,预约办理时间和网点;2、带上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到预约网点办理;3、办理业务时顺带签订网上自助提取协议,以后就可以在公众号上办理提取了如果租房提取,便按最后一个月缴纳的金额的65%,乘以缴纳公积金的月份数,提取到当前的月份。如果以后都不来深圳工作了,可以选择销户全额提取,工作人员会帮你办结。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要租房合同吗

法律分析:不用,职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2.职工身份证件;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4.配偶的身份证件;5.受托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6.结婚证。

法律依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二十八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四)退休的;(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六)户籍迁出本市的;(七)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八)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九)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中的自住住房限于本市范围内。

如何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时间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二)提取程序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五)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九)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十)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户口簿、提取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发生上述(一)、(二)、(三)项情形的,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一、申请人必须确定和了解的重要事项     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     2.申请人原商业住房贷款必须是“个人住房贷款”,这点根据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判定;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4.申请人在确定并完成上述事项后,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二、重要提示     1.在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过程中,不得变更借款人;     2.原所购房的房地产开发手续齐全且符合销售规定;     3.住房组合贷款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办理职工住房组合贷款;     4.申请人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     5.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三、申请材料     ㈠《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三份;     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含申请人及配偶、共同还款人)两份;     ㈢申请人及配偶、抵押人的身份和户口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㈣申请人及配偶资信证明书两份原件;     ㈤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㈥购房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或经原贷款银行或开发商盖章的两份复印件;     ㈦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㈧商业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㈨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未抵押或已解除抵押)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四、辅助材料     ㈠有共同还款人的,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共同还款人身份户口三份复印件;     2.共同还款人资信证明书三份原件;     3.共同还款人承诺。     ㈡以他处房抵押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评估报告三份,新购房开发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三份;以第三人房产作贷款抵押的,还要增加以下材料:     1.抵押人身份户口证明三份复印件;     2.抵押人声明三份。     五、转公积金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高30万元;购买二手房最高20万元;     2.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余额。     六、转公积金贷款期限:     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长30年,购买二手房最长20年,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昆山的住房公积金离职后如何提取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呢?你好,我也是昨天提取的公积金,可以下载苏州公积金app然后注册登陆就可以操作了只能提自己的部分,而且还需要到昆山办理。身份证,公积金本子,离职证明。你完全可以不用提取的呀!你在南京工作稳定吗?还是打算以后都不换了?公积金买房贷款还是有相当大的作用的呀!放在那里又不会过期离职后,必须带上离职证明,然后上公司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递交提取申请,递交离职证明、申请表、身份证,没有当地身份证的,提供居住证或者暂住证。不能提 除非提供买房相关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