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开基金有没有监管 (基金监管账户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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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一场国际佳士得拍卖会,将一位收藏业界的老大一下推上了峰口浪尖。
 
一时间,这位曾经在拍卖行业信誉度极高的领军人物,顿时成了争论的焦点。众人褒贬不一,有人奉为英雄,有人斥为无赖。
 
这位颇受争议的人物,便是曾经在收藏界、拍卖业声名鹊起的中国富商蔡铭超。
 
早在2006年,他便现身香港苏富比拍卖会,直接斥资1.2亿将一明代永乐鎏金铜佛坐像拿下。曾经有人好心劝谏蔡铭超,如此豪掷千金,是否物超所值,但蔡铭超一脸淡定:“不为文物收藏价值,只为留住那段历史!”
 
近些年,随着国家实力增强,大量流失海外的文物,逐渐开始踏上归国回家的路。
 
蔡铭超,不仅仅是厦门一家拍卖公司的董事,更是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的收藏顾问,自然时刻持续关注文物回归的动向。
 
1987年,流失的猴首和猪首铜像第一次公开亮相于纽约的苏富比拍卖场。
 
台湾企业家蔡辰男被迫以16.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01.7万元)的高价回购。
 
2000年4月30日,丧心病狂的佳士得公司更是将猴首、牛首、虎首竞价到3000多万港币,让文物竞拍愈演愈烈。
 
2007年,国家文物局获悉香港苏富比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圆明园马首铜像,曾试图阻止主办方对掠夺文物公开竞拍,尽管多方努力,但最终未能如愿。
 
这些无良的外国财团们,借着国人的爱国善愿,有恃无恐地对国宝进行二次掠夺。同年9月,爱国华人何鸿燊为将马首铜像购回无偿献给祖国,不惜斥资6910万港币竞拍到手。
 
作为肩负抢救海外流失文物使命的蔡铭超,再也不能姑息外国人用抢夺来的中华民族国宝来赚取财富。
 
时刻关注文物拍卖的蔡铭超,对这次佳士得圆明园兽首拍卖可谓是有备而来。拍卖会当天,蔡铭超应国家文物局要求,本无意参加竞拍,只是电话委托拍卖行持续关注事态发展。
 
但当天的拍卖会令蔡铭超大出所料,佳士得拍卖行置中法两国《国际文物公约》于不顾,无视中国国家文物局禁止拍卖掠夺文物的诉讼请求,不仅没有撤拍,反而将文物价格哄抬至价格顶峰。
 
现场拍卖报价从900万一路飙升至1350万欧元,蔡铭超被迫无奈使出杀手锏,分别以1400万欧元的价格竞拍到手。
 
但接下来的一幕,令拍卖方顿时无语。按行业惯例,需要交催付款,而蔡铭超却在记者招待会上当场发飙:“兽首本是我国宝物,现在只是取回,为什么要付钱?”之后,便扬长而去。
 
佳士得公司的拍卖因蔡铭超拒绝付款被搅了局,导致兽首竞拍以流拍收场。蔡铭超尽管制止了竞拍,但却陷入了失信的窘境,众口铄金,蔡铭超最终遗憾退出行业圈。
 
自此,佳士得拍卖行风波平息之后,国家文物局下发通知: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的文物禁止入境。佳士得再也没有将中国古代书画、古董等文物来中国内地预展的机会。
 
值得欣慰的是,圆明园二尊兽首在经历了拍卖遭拒、流拍、回归原持有人一系列曲折旅途之后,所幸没有再进行二次公开竞拍。
 
2013年4月26日,我国迎来了皮诺家族向中方无偿捐赠圆明园青铜鼠首和兔首的好消息。流失的兽首终得回家。
 
蔡铭超以中国人的尊严,向世界表明中国人拒绝回购国宝的态度。我们无法改变国家文物曾经被人掠夺的历史,但我们有能力和信心改变中国现有的处境。
 
落后就要挨打,国力强盛才有底气。
 
不得不说,蔡铭超的“无赖”是在对强盗“耍赖”的以牙还牙!国人的态度来自于自身的底气,强大的底气源于雄厚的国力。
 
不忘国耻,固守底线,助力国宝回归,但愿经过更多像蔡铭超一样的爱国人士的不懈努力与坚持维权,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些久违的“国宝”们终究都会踏上回家的路!
 
作者/家和富贵
编辑/呆呆 幽

一:基金公司国家有没有监管

证监会5月20日消息,证监会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人办法》)。

本次修订从“准入-内控-经营-治理-退出-监管”全链条完善监管制度,修订后的《管理人办法》共8章78条,配套规则对实施《管理人办法》作出具体规定。

业内人士指出,《管理人办法》旨在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高质量发展意见》),高质量发展意见中提到的十几项具体事项均通过《管理人办法》进行落实。

十大要点:

调整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准入条件。继续坚持对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实施差异化准入要求,对持股5%以下股东完善负面清单,对持股5%以上非主要股东强化财务稳健性要求,扩大主要股东适用范围,适当提高主要股东条件,明确实际控制人要求。

完善专业人士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制度规范。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最近3年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具备10年以上境内外证券资产管理行业从业经历,具备8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且业绩良好或8年以上公募基金行业高管经验。

适度放宽同一主体持有公募牌照数量限制。在继续坚持基金管理公司“一参一控”政策前提下,适度放宽公募持牌数量限制,允许同一集团下证券资管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专业资管机构申请公募牌照。

统一资管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资管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统一准入标准,重点

完善境外股东准入条件。鼓励借鉴境外先进资产管理经验与有益业务模式,积极引入优质境外机构。境外股东近3年金融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收入、利润、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居于国际前列,近3年长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

全面构建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要求董事会对经营层实行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基金管理公司应将长期投资业绩、合规风控情况等作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实施薪酬递延、追索扣回与奖金跟投制度,严禁短期考核与过度激励。

保障基金公司治理的长期稳健。要求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一定股权锁定期,保持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长期稳定,规制股权质押行为,夯实股权事务管理责任。

强化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独立董事责任。要求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资本补充能力,提前制定风险处置预案,不得违规干预公司经营,侵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支持独立董事发挥专业作用。

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在做优做强公募基金主业的基础上实现差异化发展。支持公募主业突出、合规运营稳健、专业能力适配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专门从事公募REITs、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基金投资顾问、养老金融服务等业务;允许公募基金管理人实施运营外包。允许公募基金管理人委托专业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开展份额登记、估值等业务,支持中小基金管理公司降本增效,聚力提升投研水平。

建立公募基金管理人市场化退出机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允许经营失败的基金管理公司主动申请注销公募基金管理资格或者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并明确风险处置的措施类型与实施程序。

重点1:强化股权管理

《管理人办法》明确,强化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管理,切实把好入口关。

一是调整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准入条件,继续坚持对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实施差异化准入要求,对持股5%以下股东完善负面清单,对持股5%以上非主要股东强化财务稳健性要求,扩大主要股东适用范围,适当提高主要股东条件,明确实际控制人要求。

二是完善专业人士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制度规范。适度提升自然人股东的资质条件,更加强调发起人的道德操守、执业声誉与专业胜任能力,合理约束自然人主要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

三是促进行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进一步完善境外股东准入条件,鼓励借鉴境外先进资产管理经验与有益业务模式,积极引入优质境外机构。

四是深化简政放权,突出放管结合。进一步精简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变更审核事项,不再对不涉及股东类别变化的股权变更事项实施审核。

重点2:优化牌照准入制度

《管理人办法》明确,优化公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准入制度,壮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

一是统一资管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资管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资格,完善专业资管机构类别,统一准入标准,重点

《高质量发展意见》指出,积极推进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证券公司等优质金融机构依法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二是适度放宽同一主体持有公募牌照数量限制。在继续坚持基金管理公司“一参一控”政策前提下,适度放宽公募持牌数量限制,允许同一集团下证券资管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专业资管机构申请公募牌照。

三是强化公募业务规则一致性。明确公募持牌机构在公募业务相关合规内控、人员资质、运作管理等方面均需遵照执行。

重点3:提升合规风控能力

《管理人办法》明确,着力提升机构主体合规风控能力,夯实行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是强化投资交易行为管控。要求公募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与流程,严格证券出入库管理,合理设定投资经理权限,建立交易指令事前管控、事中监测及事后分析与审查机制。

二是加强基金管理公司集中统一管理。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全覆盖的风险控制、合规管理和稽核审计体系,强化对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管理。

三是突出行业文化建设与廉洁从业监管。强调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董监高与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树立正确经营发展理念,加强文化建设,坚守廉洁从业,遵从社会公德,履行社会责任。

重点4:完善治理机制

《管理人办法》提出,着力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机制,突出长期考核激励。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的组织机构,开展党的活动,并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国有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

二是保障基金管理公司治理长期稳健。要求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一定股权锁定期,保持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长期稳定,规制股权质押行为,夯实股权事务管理责任。

三是强化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独立董事责任。要求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资本补充能力,提前制定风险处置预案,不得违规干预公司经营,侵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支持独立董事发挥专业作用。

四是全面构建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要求董事会对经营层实行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基金管理公司应将长期投资业绩、合规风控情况等作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实施薪酬递延、追索扣回与奖金跟投制度,严禁短期考核与过度激励。

在完善治理机制方面,近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推动基金管理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健全“三会一层”制度,严格依法履行各自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事、督察长的监督功能,强化高管人员履职尽责。严禁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权干预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防范股东缺位和内部人控制。全面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党建工作,将党的领导融入国有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探索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资产管理机构治理体系。

重点5:支持差异化发展

《管理人办法》明确,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在做优做强公募基金主业的基础上实现差异化发展。

一是培育一流资管机构。支持公募主业突出、合规运营稳健、专业能力适配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专门从事公募REITs、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基金投资顾问、养老金融服务等业务。

二是允许公募基金管理人实施运营外包。允许公募基金管理人委托专业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开展份额登记、估值等业务,支持中小基金管理公司降本增效,聚力提升投研水平。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有关部门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在做优做强公募基金主业的基础上实现差异化发展,将促进形成综合性大型财富管理机构与特色化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协同发展、良性竞争的行业生态。支持公募主业突出、合规运营稳健、专业能力适配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子公司,专门从事公募REITs、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顾问、养老金融服务等业务,提升综合财富管理能力。

重点6: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

《管理人办法》提出,建立公募基金管理人市场化退出机制,规范风险处置流程。

一是增设专章明确公募基金管理人退出机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允许经营失败的基金管理公司主动申请注销公募基金管理资格或者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市场化退出,并明确风险处置的措施类型与实施程序。

二是强化全流程管控和各方职责。明确风险处置过程中托管组、接管组、行政清理组等组织的权责范围,明确被处置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董监高与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合义务,压实各方职责。


二:基金公司有没有监管机构

期货公司归证监会管。期货帐户的资金由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监管,在其网站可以查询自己的帐户资金情况(简称中国期监,原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由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决定设立)。

三:基金监管账户怎么开

办理资金监管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建委的资金监管,二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三是银行监管。其中建委监管也是通过第二种和第三种方式进行划转至建委监管账户的。那我们就说说第二种和第三种方式。
首先解释一下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我认为,就类似支付宝一样的平台,它是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平台。
其次介绍使用方法:买卖双方用自己手机号注册账户,根据提示进行实名认证,紧接着就可以把买卖双方身份证、房本、网签合同、监管协议和监管协议(监管金额、方式等情况的规定)上传至第三方,然后把金额刷至监管账户,如果您选择通过第三方平台做建委监管,收到钱之后会自动将监管协议内规定的建委监管资金划转到建委监管账户。只有过完户上传新的房本照片之后,监管的钱才会解冻到房主名下的账户内(也就是手机号注册的那个账号),房主把此账号绑定自己名下的卡之后,就可以提现到卡里了。
银行监管:也就是三方监管——银行、买方、卖方之间的监管,需要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带上身份证,房本,网签合同,划转协议,还有链家合同(三方合同)前来办理,而且每人都要持有一张此银行的银行卡才能办理,过完户之后需要双方本人带新房本和身份证前来解冻。
既然都能办理,那如何选择呢,那就来说说优点。
第三方平台:1、买卖双方可以随时(工作日和非工作日)可以到门店前来办理。2、网上操作即可,无需监管、解冻都要来回跑。3、无需排队,随时可办理。4、链家任意门店皆可做,不用非要到指定地方办理。5、无需办理各种卡片。
银行监管:人民认可度高,认为银行是国家掌控,不会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