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老鼠仓列表 (基金老鼠仓怎么举报)

jijinwang
【又一例“老鼠仓”:基金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利用非公开信息趋同交易6.69亿元,盈利575万元,被罚没2301万元及10年市场禁入】近日,广西证监局披露,蒋卫强在担任大成基金信息技术部总监期间,利用非公开信息,操作“郭某珍”证券账户,趋同交易股票245只,趋同交易成交金额约6.69亿元,盈利575万元。最终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的措施以及处以1726万元的罚款。
记者注意到,应蒋卫强的要求,广西证监局于2021年10月21日举行了听证会,蒋卫强提出了四点申辩理由,一是本案属于“跟随型”交易,社会危害性低。二是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供述了办案人员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三是本案现有证据只是证明蒋卫强具有查看信息的权限,并无直接证据证明其何时查看哪一项具体非公开信息,工作期间存在外出、出差、休假情况,且部分股票交易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属于自主决策,并非趋同交易,属于巧合,对应的交易金额及违法所得金额应予扣除。四是沪深交易所计算趋同交易金额和盈利金额的数据不包含开市前委托数据,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广西证监局认为,第一,本案量罚时已经充分考量了“跟随型”交易的因素。第二, 蒋卫强不存在主动供述办案人员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情节。其积极配合调查的情节予以认可,并在量罚时已经充分考量。第三,经核实, 蒋卫强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相关股票,其关于本案认定的部分违法交易是自主决策的理由不成立,本案认定的趋同交易金额及违法所得金额无误。第四,趋同交易金额及违法所得金额根据本案证据认定,沪深交易所的计算数据仅是提供参考,开市前委托交易时间并不影响本案趋同交易金额和违法所得金额的计算。(贝塔)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21-12-27/2061541.html

一:基金老鼠仓案例

日前,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对一起基金经理利用职务获取未公开信息案,俗称"老鼠仓"案作出行政处罚。这起案件的主角周可彦曾是业内知名基金经理,他利用在银华基金担任基金经理职务的便利,获取基金股票交易的未公开信息,最终被证监会查实并通报。

2013年周可彦入职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担任基金经理,曾连续3年获得金牛奖。任职期间,经常与其妻子李某在家中谈论股票,并将其准备为基金买卖的股票写在本子或纸条上,授意李某进行股票交易。李某根据周可彦的指令,借用亲属张某的账户隐蔽交易股票。

自2013年10月起至2016年8月止,“张某”账户与周可彦管理基金交易品种存在趋同交易的股票合计95只,趋同交易金额合计2800余万元,趋同交易获利合计120余万元。根据处罚决定,证监会没收周可彦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倍罚款;同时,给予周可彦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近年来,监管稽查大量使用高科技大数据手段进行日常监管。如果进行“老鼠仓”交易,很容易被监管部门发现。近年来监管稽查对于“老鼠仓”现象的减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控系统全面升级、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金融资管机构一批长期隐蔽的“老鼠仓”交易陆续曝光,相关从业人员受到法律严惩。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老鼠仓”行为,背离受托责任、侵害委托人的利益、损害行业信誉、破坏市场规则,需要严刑重典,予以约束、遏制。除行政处罚外,情节特别严重的“老鼠仓”行为会被处于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声明:


二:基金公司老鼠仓

成因:对基金管理者忠实义务的监管不严;基金管理者自身缺乏投资渠道,制度设计不合理。
一、所谓“老鼠仓”是指基金从业人员在基金资金买入某只股票之前,个人资金在低位先行买入该股票,待基金资金将股价拉升至高位后,再率先卖出个人仓位获取利益的行为。
“老鼠仓”严重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金投资者的钱并非用于投资而是被利用给少数人“抬轿子”牟利,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严重破坏了资本市场规则,扰乱金融市场运行秩序。
二、近年来,证监会已严肃查办了基金领域中多起违法违规事项。从小基金公司到知名基金公司,从公募基金到私募基金,都有“老鼠”落网。在监管部门大力整治下,资本市场中的“鼠患”得到有效治理。但应看到,作为证券市场上的顽疾,彻底杜绝“老鼠仓”并非易事。“老鼠仓”具有较高的隐秘性,发现难、取证难。有的基金经理凭借专业性和熟悉市场,能够采用多种手段规避侦查,违规交易往往跨越多个机构和个人的账户。少数基金经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迷失自我,据统计,不少案件的当事人违法收益超过1000万元。
三、防控“老鼠仓”应多措并举,常抓不懈。针对发现难、取证难,可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大查处力度。比如,已有证券交易所建立的交易检查中心全天可处理超过1亿笔交易数据,还可溯源20年前历史数据。监管层应充分应用科技进步的成果,用大数据对违规行为实施精确打击。
基金行业要进一步做好从业人员自律管理,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约束。应教育基金从业人员,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在法律层面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力度已大大提高,切莫以身试法。
当前,中国证监会正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适应注册制改革的投资者保护基础制度体系,推动在新证券法中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推动出台“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等,极大提高了违法成本。
此外,还可充分调动媒体等多方面力量,加大全社会监督力度,营造对违法行为“人人喊打”的局面,助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三:基金老鼠仓王宗合

关于老鼠仓就是基金经理首先买入某只股票,然后利用投资者的钱大量买入该股票,等股票涨到很高价格时,卖出自己买入的股票获利,而使投资者的资金套牢。
当大量资金买某只股票的时候,股票价格会上涨,是由那一时间段股票的供需状况决定的.
股票价格的涨跌当然也与企业的经营状况有关.但短时间还是要看供求关系的.
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
通俗的讲就是基金经理在自己要大量买入某只股票前,用自己私人帐户货亲属的账号提前买入这只股票,等基金经理重仓买入这只股票,股价被抬高获利的一种交易。最近证监会查出了好几个基金经理老鼠仓了,会收到法律处罚。

四:基金老鼠仓怎么举报

     3、为了判断主力是否有出货的量能,必须参考成交量。如果在上冲过程中量能放的过大过快,就要当心主力是否在出货,如果量能处于温和状态,那么,“老鼠仓”形的K线走势的最后一个技术条件也成立了。   怎样捕获主力的老鼠仓?   现在的中国股市真得很不规范,主力,大资金可以凭借资金信息**,要害人士可凭关系获得短期暴利(真的不公平),这就产生了股市中的老鼠仓,而且并不少见,这就是我写这篇文的本意,希望股友们运用它能让这不公平的交易多付出一点代价就好了。

五:基金里什么叫老鼠仓

老鼠仓是什么意思?小七讲个故事,你就懂了~

夏经理

浮云基金公司旗下CC基金掌门人

这天早上,夏经理出门上班前老婆春妮又在耳边唠叨,咱家的换房款还缺50万呢,XX小区的房子都要卖完了,你赶紧想办法啊。上班路上,夏经理又在琢磨房子的事,真是不胜其烦啊!!!突然,夏经理灵光一闪想到一件事:昨天研究股票时,看到创业板有家新公司——简七理财公司,这公司各项指标还没细细研究,但整体规模不大。据夏经理专业判断,如果CC基金现有资金购买简七理财公司的股票(下称“简七股”)的话,这笔大资金肯定能让简七股价上涨不少。

夏经理马上心生一“计”:

不如我先用自己的股票账户买入10万股简七股,然后再操作CC基金大量买入,简七股估计就直线上涨啦。

待上涨后,我再把自己买的10万简七股转让了,轻轻松松就能赚到50万啊。

说干就干,夏经理一番倒腾,CC基金大资金买入简七股后,股价果然上升了6.5元钱,赶紧卖出获利。短短几天夏经理个人股票账户就赚了65万,买房款轻松搞定啦,夏经理好不得意!

夏经理当初为了自己的私利选了简七股,至于简七股适不适合入选CC基金,夏经理可没认真考虑。夏经理,你让CC基金的基民们情何以堪啊!?

夏经理这一招其实被不少“落马”的基金经理使用着:

1.先用自己或者亲戚朋友的资金低价买入XX股票;

2.然后用基金的资金大量买入XX股票,抬升股价;

3.最后把自己买入的XX股票转让,获取私利,基金的资金高位接盘。

这招不顾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节操尽碎~可谓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俗称“老鼠仓”!

但凡用“公家的钱”抄高自己买的股票获利的行为,都难逃“捕鼠器”的法网!

扩展阅读:一张图看懂基金老鼠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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