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万科 维修基金 成都维修基金2022标准

jijinwang
坐标无锡经开区万科一区,内部商业街核心位置,业主搞了醒目的大横幅。
横幅内容:大修基金是小区的保命钱,大修基金被掏空,小区业主全受罪。
万科物业啊,不要搞事情啦。[打脸][打脸]

一:成都万科维修基金

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当房屋买卖或者赠与过户的时候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契税。在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时候,需要由接受房屋产权的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比例契税。目前的契税税率仍为房产交易价格的3%。但存在减免情况,无论是成都新房和二手房都按照以下几点规定执行:
1、如果是购买成都首套房:当交易房屋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交易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在原有基础上减半,即契税税率为1.5%。
2、如果你买的是成都第二套房:当交易房屋的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1%;当所交易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为2%;
3、如果你买的成都新房或者二手房是第三套房或以上套数:不论房屋面积大小,契税税率为3%,没有减免情况。
4、专项维修资金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成都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x比例x面积。
5、需要注意的是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由成都当地房产部门确定,所以维修基金比例在各地区之间都有一定的差异,建议购房者到当地政府网站或房管局网站进行查询。

二:成都维修基金标准

据领导留言板消息,成都群众反映石人南路8号院脏乱差,雨季积水严重,申请老旧小区改造。

对此,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日前回应:经调查,石人南路8号院建于1998年,4栋14个单元共273户,无物业公司管理,由居民进行自治管理的小区。自2015年以来,社区及院委会多次到院落宣传老旧院落改造政策,希望通过老旧院落改造,给居民营造更好的居住环境,为此社区及院委会组织居民多次召开了坝坝会收集意见,社区也与院委会就院落整改问题进行过沟通,并建议院落可引入准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居民缴纳相应的物业费,用以提高院落管理,但经过多次沟通,部分居民表示他们收入较低,不愿意出资缴纳管理费。

同时按照成都市四改六治理老旧院落改造相关文件要求纳入老旧院落改造需归集不低于5元/㎡的维修资金,并由院委会统一收取后并存入院落的维修资金专账,但院落部分居民对于改造缴纳维修资金意见不统一,且院落改造需要大部分居民同意才能实施,故改造工作暂无法推进。后续社区及院委会也将持续到院落进行老旧院落改造政策宣传和协调工作,如居民有不理解的地方,可到社区进行政策了解。争取尽早将该院落纳入到老旧院落改造。


三:万科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契税标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缴1.5%,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缴1%。个人购买符合普通住房标准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暂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成交价格的3%征收契税。对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由按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调整为按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四:万科维修基金发票

开发商是代收,一般只开收据。他要交到房管局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才会开正式发票,应该是行政性收费收据。有省财政厅的章。
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
(三)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
您好,维修基金不是交给开发商。维修基金是没有发票的只有收据。
按照《物权法》和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管理单位申请支取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讲维修资金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1] 。
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维修资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资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资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资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维修资金管理需遵循如下规定:
1、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与专户银行核对维修资金的交存情况,并在该物业范围内公布。
2、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剩余情况。
3、单个业主可凭维修资金发票至开户银行查询本人名下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留存情况。若物业因拆迁发生灭失的,业主可持相关证明至银行提取分户帐户内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