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降返补” 黑龙江省四项举措预计为企业减轻负担2..

jijinwang
我在黑龙江省大庆市浩新二手车行无意中看到了出售这台起亚智跑的信息,2011年生产11年上牌的2.0排量的发动机搭载手动六速变速箱,当年也是风光一时的一代神车,为何韩系车会在中国走向没落了呢?不得不承认当年起亚也算是用心良苦的研发了这台神车,也很良心的给这台车赋予了较高的配置,智能雨刷器,多功能方向盘,陡坡缓降,智能自动分区空调,后视镜折叠需要中配车型会有,唯一遗憾的是全系没有自动大灯和巡航定速,不过当年这两个配置可是高端车的标准配置,也可以理解。
2.0排量的自主研发发动机加上手动变速器,动力绝对没问题,其他小毛病也不多,唯一一个弊病我想大家也都应该听说过的。那就是它有个通病,那就是用车2/3年以后发动机会有异响,伴随异响越来越严重,发动机也会逐渐出现丢机油现象,大部分为拉缸所致,好好发动机为什么会拉缸呢?这款2.0排量的发动机在研发与生产过程中,竟然完全不管气门室盖的内部润滑,也就是我们常说气门拍子和气门导管,新车状态时,不会出现次类症状,因为新车机油泵的泵油压力正常,完全可以给气门室盖内部供油润滑,可当车辆行驶一段时间后,机油泵磨损,造成压力不足,机油压力不足造成难以达到发动机的每个角落都能得到足够的机油来润滑,就会造成无油或者少油状态,出现干磨现象,造成加速磨损,出现异响,直至丢油现象出现,不得不去大修发动机,就类似于人患上了心脏病,造成供血不足,部分器官末梢坏死,直至病症恶化,不得不入院治疗[呲牙],这可能是此款发动机的通病了,配备此款发动机的车型有:起亚智跑2.0排量全系,起亚K52.0排量全系,现代IX352.0排量全系,现代索纳塔八代2.0排量全系,本人就是受害者之一,不过厂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自15年以后生产的2.0排量发动机全部更新技术弥补了以前的过错,直到今天韩系也试水涡轮增压技术,开始演变成1.5T排量,来替代2.0排量的空缺。

2021年,关于社保,

这些新变化你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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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政策延长1年

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从2020年2月份到年底,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免、减、缓、降等政策合计减费1.54万亿元。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2020年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同时,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一、社保“免减缓降”共减负1.54万亿元

从2020年2月份到年底,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免、减、缓、降等政策合计减费1.54万亿元。

2015年至2019年,国家先后6次下调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共为企业减费近万亿元。2020年1年就减免1.5万多亿元,可以说力度和规模都是空前的。

企业普遍反映,减免社保费政策是惠及率最广、满意度最高、最为有效的支持政策,对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经济恢复增长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

在支持企业的同时,还要特别强调两个情况:

一是截至2020年12月底,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较2019年底分别增加1619万人、1147万人、1291万人,同比增幅为近5年之最。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越是经济困难时期,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和依赖程度越高。

二是2020年通过加大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和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压实地方政府保发放主体责任以及动用累计结余等举措,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切实兜牢了民生底线。通过社保费的减免,稳就业、保民生的效果得到了充分体现。

二、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1年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2020年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

同时,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2021年实现社保卡跨省通办

2021年底前,我国将实现社保卡申领、社保功能启用、补换、临时挂失等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届时,群众可通过全国统一的线上服务入口,异地申领、补换社保卡,不必再回发卡地。

202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因此,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43834元×20=876680元。

全国27省份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

结算试运行

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消息,新增山西、内蒙古等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新增试点包括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陕西、青海、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计15个省区。

新增试点包括:

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陕西、青海、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计15个省区。

首批开通统筹地区89个、定点医药机构663家。

2018年以来,长三角、京津冀、西南五省(区市)相继开展区域内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2020年底,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的所有统筹地区,以及四川、贵州、西藏的部分统筹地区,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双突破1万家,累计直接结算人次突破300万。

据了解,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备案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其他有异地普通门诊就医需求的人员,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上述试点地区的试点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可以按照规定直接结算。

此外,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国家医保局、新华社

编辑:杨 越

责编:高琦

审核:胡洁

来源: 昌吉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