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怎么做好开发?

jijinwang
明股实债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解释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明确,名股实债,是指投资回报不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不是根据企业的投资收益或亏损进行分配,而是向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根据约定定期向投资者支付固定收益,并在满足特定条件后由被投资企业赎回股权或者偿还本息的投资方式,常见形式包括回购、第三方收购、对赌、定期分红等。

一:私募基金怎么开发客户

因为私募是一种只有合格投资者才能投的一种理财产品,所以不能公开宣讲私募基金,可以找一些比较靠谱的机构或平台代销,也可以找客户渠道。
如果想了解更多的话,可以去私募排排网看下,这是个私募行业里的老品牌,很多私募大v都会在上面做访谈,最近他们的APP上还打造了一个私募直连的功能,可以跟但斌、林园、景林资产总监这类大咖直接聊天,私募机构也有机会得到高净值客户的推荐,避免了客户找私募,私募找客户的困难,体验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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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募基金行业里摸爬滚打两三年,张雷已经谙熟私募基金的经营之道。然而他并不是一开始就做私募基金,而是做证券和公募基金出身,为何"弃明投暗"呢?他说,"证券和公募基金有非常多的限制,证券公司多是一些散户,做短线要获取高的收益压力很大,遇到熊市就很难翻身。公募基金也有'双十'规定,即一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能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百分之十。比如8%的比例买了茅台股票,涨了五六倍后,超过部分必须卖出去,换成一些中等的搭配股,但是私募基金就更为灵活,能够长期持有,加大优势股票的投资比重。针对特定的大客户,还可以一一对应,随时互动沟通,得到他们的认可,即使在短期出现下跌也可获得他们的信任。我们可以灵活地选择优秀的大公司作长线投资,在2004、2005这两年,大盘跌了许多,很多公募基金收益成负值的情况下,我们的上涨指数还能保持在38%,今年在大盘普遍上涨的情况下,我们上涨指数在70%左右。"
张雷透露,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很大优势:面对的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他们往往是资金大户,政府监管比较宽松,不需要严格的信息披露,投资更具有隐蔽性,因此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也更大。
●富人的游戏?
私募基金的门槛是相当高的,非富人级是难以进入的。张雷说:"我们公司的资金门槛是1000万以上,主要客户是大的民营企业家。也有一些小规模的公司只需要50万元到100万元。"对于投资心态,张雷这样描述:"我们是以做股东的心态来做投资的,而不是投机。因此我们只做5-10年及其以上的长线投资,不做短期的差价,甚至不做波段。"
为什么会选择民营企业家呢?张先生解释:"我们主要做长线投资,民营企业家首先资金充足,追加资金的能力强,而且他们长期从事实业投资,有稳定的投资意识,关注的不仅是短期涨跌,不会突然撤资。我们进行一对一的交流,相互非常信任,长期稳定的投资才能保证稳定的收益。"
●私募基金操作内幕
私募基金吸引了这么多大户的巨额资金,它又是如何运作的呢?张雷介绍说,私募基金的运作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承诺保底,设定底线,如果跌破底线,自动终止操作,保底资金不退回。第二种,接收账号(即客户只要把账号给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10%,客户可自动终止约定,对于赢利达10%以上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此种都是针对熟悉的客户,还有就是大型企业单位。
张雷说:"我们主要做账户管理,但是和社会上一般概念中的运作方式有区别,社会上一般把资金归在一个账户上,我们把资金归在客户的多个账户上,更加符合国际惯例。而且我们不保本不保息,不保固定受益,盈利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亏损由客户承担。严格来说,保本保息的做法是不规范的,不符合国际惯例,基金公司也容易亏空。"
与公募基金不同,私募基金一开始不收取任何费用,而是在投资期结束之后,根据实际投资收益提取分成。但是各个公司也不尽相同。张雷说,他们公司按照国际惯例赢利部分收取20%-30%的管理费,如果没有赢利则不收费。而一些承诺收益率的公司则有其他约定,如果达不到10%的承诺收益率,就由公司补偿;如果收益在10%至20%,则全部是客户的收益;如果收益在20%以上,则基金与客户三七开;收益在100%以上的部分,全部归基金。还有的一些做短线投机的公司,证券公司的"返佣"也是基金经理的一部分收入。资金结算也会有所不同,我们以一年作为期限进行资金结算,也有的公司约定一个季度分红一次,可以让一些个人投资者见到眼前利益。

二:私募基金如何开发客户

一般来讲,私募有3种情况:1、老板的钱,这种私募相当于老板的私人资产管理机构,基本不需要市场及销售2、小型私募,通过向身边人营销做起,口口相传积累客户3、阳光私募,通过信托公司和银行销售 至于网上营销,除了博客、发帖等,也可以与一些第三方理财网站合作,如好买、数米等不过老实说,网上买私募,我自己都不太放心,除非这个产品有完善的治理流程方便的话,你可以再详细说下你的情况

三:怎么做好私募基金销售

一、私募投资重“匹配”

私募基金投资确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合格投资者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机构或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三)投资者应当如实填写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私募基金姓“私”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

三、私募基金非“债”

私募基金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最低收益,也不可通过关联方担保、关联方承诺回购等方式,变相承诺保本保收益,欺骗投资者。私募基金往往不具有固定收益证券的特点。

四、私募基金要登记备案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基协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同时,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中基协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但投资者需注意,以下两方面:

(一)私募机构的登记备案不是行政审批,仅是事后登记备案,管理人宣传私募机构是证监会或中基协批准的正规持牌金融机构,私募基金是合规的投资产品,属于误导投资者;

(二)登记备案是对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只对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做出要求。中基协对私募机构并不做实质审核,也不设许可门槛,基金管理人利用投资者的认识偏差,宣传中将登记备案等同于监管部门的信用背书行为,利用备案信息自我增信是违法行为;

(三)私募基金不强制要求托管,托管人职责不完全等同于管理人职责,基金托管业不等同于资金进入了“保险箱”,投资者不应迷信“托管”,慎防管理人以“XX银行/券商托管”为宣传噱头,不当增信。

(四)慎防借持牌名称混淆概念。部分私募机构名称带有“基金”“基金管理”等字样,使投资者误以为是类似公募基金的持牌机构;有的私募机构在商号中使用知名持牌机构近似名称,辖区多家机构名称带有“中金”“国投”“中融”等字样,但实际与有关国资机构无丝毫关联。 遇到类似情况,投资者需提高警惕。

五、私募基金购买前需知

私募基金投资具有高风险的特点,因此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要求也较高。投资者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对照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判断是否能够投资私募基金产品。在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前提下,再选择与自己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具体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要摸清底细。在购买私募基金产品前,要充分收集、掌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范围、管理能力、风控水平,高管人员的职业背景、学历情况、从业经历等信息。同时,应多方了解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往业绩情况、市场口碑以及诚信规范情况,要仔细评估产品投资方式、投资标的情况。

(二)要细看合同。在查看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条款,对于不懂的概念、模糊的表述可以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或说明,切勿被各种夸大、虚假宣传忽悠、蒙蔽。

(三)认真对待风险测评。投资者应认真、如实填写风险测评问卷及风险揭示书,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要持续


四:如何做好私募基金销售工作

法律分析:1、私募自行销售。这类销售方式一般适合那些号召力大、市场影响力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比如拥有明星私募基金经理、业绩突出产品、券商明星分析师等的私募。
2、经纪商销售。这类经纪商包括证券公司及期货公司等,他们一方面对投顾比较熟悉和有信心,另一方面还能通过销售私募产品获取一定的佣金收入、通道收入及服务收入,同时提升结算量、规模存量等业绩,因此经纪商跟各大私募有着比较强烈的合作意愿。
3、第三方平台销售。第三方平台都是专业的私募产品销售机构,因此有着其他渠道无法比拟的几大优势:拥有各类风险收益偏好不同的高净值客户,因此可以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提供更加匹配的产品,另外还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借助平台及合作方的力量为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资者开展一定程度的宣传。
4、银行销售。银行不仅自身拥有强大的资金池,同时还拥有强大的高净值客户资源。所以保收益型结构化产品的优先资金一般都可以直接对接银行资金池的资金,银行的高净值客户对银行信任度高,因此银行在推荐私募产品时具有得天独厚的信任优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