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改基金怎么查(怎么查个人的基金信息)

jijinwang
三供一业房改房小区的公共区域收益归属问题
阳***      2021-10-13 14:46     
小区经过三供一业移交后,目前存在三种情况,一部分已经办理了产权证,一部分为职工集资建房(购房合同约定为购买的是建筑面积,包含土地使用权),剩余的都是房改房出售给了职工。
现在业主想要利用公共区域收益弥补小区维修基金,但是接收单位以“产权全部归属单位,小区产权属集体所有,用地性质属国用土地,故不涉及公共收益问题”为由,把公共区域收益侵占了。我们认为这不符合《民法典》对共有部分的规定,恳请领导及相关部门给出权威性的解释!便于我们业主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回复XA_未央区
网民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初步了解,根据市剥离办发《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属地区县(开发区)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32号),渭滨社区各直管小区(西核公司各家属小区)物业管理分由2个物业公司实施。其中渭滨小区A、B、C、D区,西安核工业干休所移交西安未央团鑫建设有限公司渭滨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管理;西核高层小区、西核公司东区家属院移交华衡物业进行管理。 因小区年代较长,加之部分移交手续及资料较为复杂,区街相关部门需进一步对接西核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明确。同时,区街相关部门将主动与您对接沟通,对有关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如您关于此问题有任何疑问,也可直接联系我区住建部门及谭家街道进行咨询,联系电话:86263303,86619777。 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曹宝利 联系方式:86263303,86619777


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今天浅谈房屋专项维修基金。

首先咱们来认识一下房屋专项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

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确定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17年7月1日后确定为房屋专项维修基金。

其次房屋维修基金由谁交、怎么交、交多少?

房屋维修基金由购买人与开发建设单位共同交纳,具体交纳标准分两个时间段来阐述

第一阶段:1998年7月2日—2017年6月30日

房改房维修基金由购买人和售房单位共同交纳。购房人在交付购房款时,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交纳维修基金,存入资金中心指定的代办银行,代办银行为购房人开具《个人维修基金专用交款书》,同时资金中心从售房款中按届时房改成本价10%的比例,提取售房单位应交纳的维修基金。

商品房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共同交纳。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手续时,须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交纳维修基金,存入资金中心指定的代办银行,代办银行为购房人开具《大连市城市住房维修基金专用收据》。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购房人须将该收据提交给交易所审验。禁止任何单位代收购房人交纳的给维修基金。开发建设单位暂按届时房改成本价5%的比例向资金中心指定的代办银行交纳维修基金。在办理房屋拆迁批复手续时,应交纳维修基金总额的30%,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应全额交清维修基金。

购买与住宅异产毗邻的非住宅房,购房人和开发建设单位须按本条上款规定交纳维修基金。

第二阶段:2017年7月1日之后

1、电梯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200元,其中业主交存50元,开发建设单位交存150元(含电梯专项70元);

2、无电梯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130元,其中业主交存50元,开发建设单位交存80元;

3、地下建筑物及不共用公共电梯的房屋按无电梯房屋标准交存。

最后政策依据: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

2、《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共用部位、共同设备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大房屋发2001年 77号)

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17〕24号)

财税诉述

2021年10月7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