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怎么修改分红?支付宝基金分红方式修改要多久

jijinwang
目前投了一小点,百分之八十是银行,石化等高分红股票,个人觉得这两年的基金经理不靠谱的越来越多,靠人不如靠己。

一:基金怎么修改分红方式

基金分红方式主要存在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这两种方式,投资者通过支付宝所购买的基金,可以修改其分红方式,其具体步骤如下:使用iPhone13手机系统版本iOS15.0打开支付宝APP(10.2.53版本),登录支付宝账号;在首页点击理财选项;再点击基金选项;在基金界面,点击持有选项;再点击要修改的基金,在该基金界面,点击分红方式选项;再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者红利再投资方式即可。
支付宝基金的现金分红是指基金净值用现金的方式发放给投资者,现金分红会直接转入投资者活期账户中,基金分红主要分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是指分红所得的现金直接买入基金再投资,红利再投资会使投资者的份额增加。
投资者要注意的是基金分红是指将基金净值的一部分发放给投资者,并非额外收益,分红不会给投资者带来实际收益。
支付宝分红规则如下:权益登记日:基金管理人进行红利分配时,需要定出某一天,这一天登记在册的持有人可以参加分红,这一天就是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除息日就是在预先确定的某日从基金资产中先行扣除所分的红利总金额。除息日当日持有的基金净值和收益可能下降。
派息日:红利发放日指向投资者派发红利的日期,先行扣除的分红金额,将在当日24:00点前以基金份额发放或以现金发放到余额宝,具体可点击昨日/今日收益处查询详情。所以分红对实际资产总额没有影响。
用户需注意,权益登记日与除息日在同一天。在此情况下,由于基金申购是T+1确认,除息日(权益登记日)当天或以后申购基金则不享有该基金此次分红。

二:同花顺基金怎么修改分红方式

基金的分红方式有两种,1.现金分红,这是默认的分红方式,如果你没有修改过分红方式,则就是这种。分红款项会直接到你的关联银行账户中。2.红利再投资,分红的钱直接会自动变为基金份额,使份额增长,新增的份额数量=分红金额/分红日净值。这里有一个例外,货币基金,理财型基金不能修改分红方式,这种基金的分红方式只有红利再投资。 修改分红方式是在你交易的渠道中,一般找到基金交易,会有修改分红方式。 或者找到你的基金份额,在后面会看到有修改分红方式的选项。 在工商银行网银中,是找到自己所持有的基金,点击分红方式后会弹出一个对话框,确认修改。

三:场内基金怎么修改分红方式

在场内买的LOF基金,分红方式只有现金分红。如果想改成红利再投资必须转场外重新设定分红方。 方法:先去代销机构或网上直销机构开通TA帐户,去证券公司办理托管转出就行了。等在转入方能查到份额后重新将分红方式设定为红利再投资。 转托管至少要T+2个工作日以后到帐,你要看下是否来得及。
1. 4日通过网银申购,只要申购成功,就可以享受分红。
2. 分红后该只基金的净值就会降低。
3. lof在场内、场外都有交易
场外除息日 — 场外净值是在交易日收盘以后计算出 来的 场外除息日公布除权后的净增
场内除息日 — 按照场内惯例收盘以后就处理分红 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就是除权的价格
4. 大比例分红及拆分的基金,其目的是降低净值,给基民1个价格低适合买进的错觉,说明该基金希望扩大。
大比例分红及拆分的基金,在之分红及拆分前或后入货效果是一样的,分红及拆分后,基金净值会降低,降低多少要看分红及拆分比例,这时(分红及拆分前后)没有亏盈。假设:2.2元1份拆分为1.1元1份,这时2.2元可买2份,基金价值没变;蛋糕大小没变,由10块切成了20块原来买1块=后来买2块分红也是这个道理。
准备申购的人之利弊:如在分红及拆分前后这个时段入货,效果要看大盘指数牛还是熊,因为:分红前,基金要减仓准备现金应付现金分红方式的用户,(拆分前,基金不用减仓)。分红及拆分后会有基民买入基金,使基金的资金量增大,基金的持仓比例降低,基金经理会逐步加仓。基金加仓时,要看股市行情。如果加仓时的股市行情底,加仓后股市行情涨了,净值就涨。如果加仓时的股市行情高,则反之这个问题的关键,是看后市行情,每个时段利弊不同!
大比例分红及拆分的基金,对于持有该基金的客户利弊也是有分别的,原因同上。

四:基金修改分红方式多久生效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720元人民币,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62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月1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22年1月14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

博时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2年非港股通交易日及境外主要市场

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交易类业务的公告

根据《博时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博时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014519;C类份额:014520)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为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若出现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2021年12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关于2021年底及2022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关于2021年岁末及2022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2022年非港股通交易日及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分红方式变更、基金转换及转托管等交易类业务,并自下列非港股通交易日或节假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若非港股通交易日或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博时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港股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为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单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单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该类别基金份额余额部分必须一同赎回。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若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将不受此限制,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赎回申请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其中1个月指30日):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7日以上(含)的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对于持续持有C类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见上文。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定投金额A类基金份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元(含1元),定投金额C类基金份额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元(含1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2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7.1.2 非直销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12月21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博时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关于博时中证湖北新旧动能转换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部分

券商为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2年1月12日起,本公司将新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博时中证湖北新旧动能转换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湖北ETF,交易代码:159743)申购、赎回业务的代办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二、截至2022年1月12日,博时湖北新旧动能转换ETF一级交易商名单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旗下

部分基金申赎简称的公告

为使基金申赎简称能够更充分地体现基金产品特征,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拟对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赎简称进行变更,具体如下表所示。

本次基金变更申赎简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本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上述变更自2022年1月12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