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装修保证金预转为物管费是否合法?
理论上讲这肯定是不合法的,装修保证金是保证金,物业费是物业费。
保证金的性质是装修过程中制约业主,制约装修到位的费用,如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造成损失的可以从这里面扣。装修结束后没有违规必须退还,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不退。
物业费是你居住小区享受的物业服务,应该交的费用,改交的按时间交,这没啥说的。
关键在于,把保证金转成物业费这种事,业主提出来可以,和业主协商,业主同意也可以。但强制转换就不可以。属于违法的。你去找社区,或者发函准备起诉。一告一个准。
小区物业公司对装修用户收取装修保证金一直是很多业主有所争议的问题。有部分业主表示理解支持,也有部分业主持反对态度。目前很多地方也明确禁止了小区物业公司对装修用户收取装修保证金的做法,我们小区也于今年开始,取消了收取相关保证金的做法。
目前,一些地区和物业公司还存在针对小区装修用户,通过收取装修保证金来更好的要求和督促装修用户能够遵守装修规定相关要求,避免因为装修而给他人带来不便和隐患问题的做法。从事过物业工作的人都能知道,小区里因为个别业主违规装修而造成的夜里施工扰民、因为违规装修而造水管爆裂导致楼下有住户遭受损失、因为违规装修而造成他人或者公区物品损坏等纠纷都是物业公司和其他被影响或者受到损失的业主都是非常头疼的问题。那么,装修保证金的存在,确实能有效约束和规范这类事件的发生。
装修押金是为了让装修用户能够注意自己装修过程,是为了规范装修人员遵守装修的相关要求。避免因违规装修给他人造成损失而偷偷溜走或者不愿意处理和负责的情况发生,所以装修押金的用途应该只是用在装修过程的保证上。那么这样用途的装修押金,在装修用户装修完成,又经过了物业公司的相关验收工作,那么这个装修押金理当返还给缴纳相关费用的人。物业公司把业主装修时所收取装修押金转为相抵物业费的做法,如果这个物业公司单方面强制要求,那么肯定就是不合法的,物业公司没有这个权利。装修押金是装修押金,装修完成,验收完毕后就应该返还给装修业主。相关费用一码归一码,不能混为一谈。
2、物业收取装修服务费合法吗?能详细解释一下吗?
一,装修服务费也就是所谓的装修垃圾清运费,是物业公司对业主装修时产生的装修垃圾的清理和打扫的有偿性服务费用。
二,装饰装修是办理入住手续后必不可少的环节,物业服务公司实施装饰装修管理的依据是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的其他规定。
1、在装修申报期间,物业公司要安排相关人员确认装修人身份、核查物业装修项目及内容;将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2、在施工期间物业公司会进行现场检查,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3、装修工程结束时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协议要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物业是小区全体业主聘请的提供小区内公共服务的公司。不谈这个根本去扣字眼,不想支付费用,就是耍流氓的无赖行为。因为在居民装修过程中,必然产生专项服务费用。我认为由装修住户买单是合理的,这个不能算公共服务。不应当由全体业主为你一个住户,在特定时期的装修所衍生的支付专项服务费用。装修服务费用一般来说是合理的。实在觉得费用不合理,可以协商,打个折,但底线是不应当侵占公共利益。社会就是一个合作共赢的关系。个体无限伸张自己的权益可能会导致架构崩溃,最后双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