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粉丝中有好多对基金一点都不懂得小白呢?今天给大家普及一点基础知识吧!基金份额和基金分红。🍁
🍁基金份额:以图片基金为例,蓝筹今日净值3.0088元。假设3点前入手1000元,得到此基金份额是1000÷3.0088元等于332.35份。假设,一段时间后,基金净值涨到3.2元,赎回时是赎回份额332.35份×净值3.2元等于1.63.52元。🍁
🍁其实很简单的,试操作一下观察数字变化和提示就能得到答案。用心学习啥都不难哈!🍁
🍁基金分红:是基金公司把你左口袋的钱放到你右口袋不收你手续费而已。换句话说就是,强行赎回一定份额而已。🍁
🍁还有啥问题,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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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份额受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先解题:
- 基金定投,所以肯定不是封闭基金,因为封闭基金不能定投。
- 基金定投,大概率不是场内基金,因为场内基金没有定投这个概念。
- 基金定投,题主说的应该是开放式基金。
- 无论是按月定投,还是按周定投,或者是按日定投,都可以回购。
- 申购当天,在15点前,叫撤单。
- 申购当天,在15点后,叫回购,但是按下1天的价格回购。
- 持有小于等于6天的基金,收1.5%的手续费。
- 持有时间大于等于7天-15天,15天-30天,各个基金比例不一样,但基本都在0.5-0.75%的范围内。
- 赎回的基金,是分段计费用的。也就是说如果分多个时间买入的,按落入的时间段,分别计算每段基金的赎回费用。
二:基金份额受益权不能转让
执行案件里我们经常听到执行法院说,某某债务人收到报告财产令以后就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
那么报告财产的命令依据是什么?
到底要填些什么内容哪些是需要申报的哪些是不需要被提及的呢?
如果有遗漏或者干脆拒不报告有哪些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法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
债务人如果收到执行法院的报告财产令是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的。
人民法院的报告财产令一般会在要求债务人提交财产报告的期限以及报告财产的范围和期限补充报告财产的条件和期限和违反报告财产义务的后果等想见财产调查表。
通常会要求债务人向法院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收入:
- 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
- 有价证券
- 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 交通运输工具
- 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债权
- 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
- 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上述财产中,如果以出租,已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或者存在共有权属争议等情形的,应当一并报告。
法律后果收到法院的报告财产令可以不报告或口头报告吗?
收到法院的报告财产令拒不报告的,有什么法律后果?必须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提交报告,并且要求是书面的报告。如果有特殊情况提交书面报告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延长。如果法院审查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进行适当的延长。
如果法院认为不存在正当理由,同时债务人又虚假报告,拒绝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的,人民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如果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可以对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进行罚款拘留,同时还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即使法院不追究相关人员,只要执行申请人有证据,还可以提前刑事自诉,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当你被执行法院训诫拘留过,你就会明白如实申报有多么重要;
当你深陷债务泥潭时,学点法律知识会给你向上挣脱困境的底气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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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托份额受益权
首先要明确词语的范畴,一般我们讲得是信托收益,而不非信托受益权;信托收益,指的是信托产品的盈利,通过各种增值手段,信托产品实现盈利而非亏损。
受益,则是指信托参与各方投资所得到的回报。这里也包含着不同层次的受益,可分为优先受益和次级受益。这一块涉及到信托公司和信托产品的设计模式。
主要区别是:受让信托,实现了相对的期限短收益高,为投资节省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信托计划本身的安全性?信托公司于交易双方的意见表达是否一致和充分,以便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降低不必要的风险。
受益是得到利益,收益是指投资获得的报酬,二者针对的对象分别是金融机构和投资者。
举个例子,甲:一般的投资人,就是买信托产品的法人或自然人(委托人);乙:信托公司(受托人);丙:信托资金投向的企业;丁:甲指定的受益人(当然也可能甲自己是受益人)。
现在,乙发行了一款信托产品,向甲募集资金,然后投向丙,信托受益人为丁。
此时,丙是要到期履行偿还信托本金和收益的,这个收益权的产生,是由于信托财产(就是甲的投资)在丙的经营中产生的,是信托产品的收益权。而该收益,按照合同来说,是属于丁的,丁所享有的就是信托受益权。
最后,在信托产品存续期间,转让的都是信托产品的受益权。
收益是指信托财产在经营中产生的利润,而受益是指这些理论最终由谁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