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

jijinwang
长治交警善用社会救助基金为群众“雪中送炭”

为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切实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伤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让困难家庭能够得到有效帮助。近日,长治交警二大队事故民警在处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积极为伤者申请社会救助基金,帮助伤者渡过难关。
2021年12月21日19时06分许,秦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D64XXX小型汽车,沿长治市潞州区德化门东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与英雄南路交叉十字路口右转弯时与李某某步行从人行横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此处发生碰撞,事故致李某某受伤。当事人秦某某因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且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负事故全部责任;行人李某某无责任。了解了李某某的伤情和家庭经济状况后,办案民警主动联系伤者,立即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制,并及时与山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人(中国人寿财险长治公司)对接,对伤者先行垫付救治费用,2022年1月5日成功将救助款12023元落实到位。拿到救助款后,李某某一家人倍感温暖。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建立,对于尽力挽救伤者生命,体现社会对生命权的尊重,减少社会矛盾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是关键时刻给伤者提供的救命钱。

一: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包括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①是否属于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②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
③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
(三)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搜狗百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前几年我家老人被撞过,肇事司机逃逸,因此我经历过一次,可以回答一下。
交警出警后第一时间给我家老人送到医院,然后开单子(道路基金救助通知单)绿联给了老人,这张单子要保存好,后期会用到。注意实效性,72小时之内。注意,办救助之前不建议先给医院支付费用。找到当天出勤的交警,他会带你去救助科。如果有特殊情况超过72小时,(我家老人就是)需要主治医师开证明(大体就是说明超过72小时之后的一些原因,这是医生的职责),然后带上医院的发票,医生的证明,交警开的救助通知单,到医院档案科办好资料(交十块钱)后,到医务科办理签字手续,医务科开具的证明,最后去卫生局找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完成后最后送到交警队救助科。资金下来会直接打到医院户头,交警队救助科会通知你,你把票据和医院医务科还有交费处处理好就可以了。
有一点说明一下,每个人救助的比例可能会不一样。
特别说明,全程没什么认识的熟人,更没有一些不良行为出现。给他们点赞!
其余的事情找医保或者保险公司即可。
注:此为垫付基金,垫付后,在后期的保险公司赔偿款中进行扣除的。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和救助因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专项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四)其他须救助情形,包括因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确需救助的。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因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确需救助的,死亡人员一次性经济补助费用最高限额为50000元,重伤人员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最高限额为30000元。如遇特殊情况,由救助基金管理人报省救助基金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
第十五条 发生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人受理网点。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依据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之一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人受理网点提出垫付申请,并提供有关抢救费用的证明材料。抢救费用的证明材料须经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七条 对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由救助基金救助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应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人受理网点提出救助申请。
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抢救/丧葬费垫付申请书;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
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二)申请垫付丧葬费用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抢救/丧葬费垫付申请书;
2.受害人的死亡证明;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5.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三)申请家庭特殊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家庭特殊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或受害人死亡证明;
5.申请人家庭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关于家庭特殊困难的证明。
受害人身份无法确定或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无法提出救助申请,且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机构已经垫付医疗抢救费用或死亡丧葬费用的,医疗机构或殡葬机构可以代为提出救助申请。对受害人身份无法确认的,申请时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无法确认的证明。
道路救助基金是由国家五部委规定办法提出,资金来源主要是各地交强险一定比例提取。
但是基金的实施,各地的政策不一样,有的是省级统一管理,有的是市县各自运营,有的是交警部门负责,有的是财政部门管理。
目前做的比较好的是江苏,采用的是ppp(政府服务外包模式)在运行,由专业机构在做,已经垫付超过11个亿了,抢救费申请平均2-3天就能发放到救治医院。
你可以去江苏道路救助基金官网看看,上面会收集各个省市的救助动态,希望能给你帮助。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和救助因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专项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四)其他须救助情形,包括因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难确需救助的。
一、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抢救/丧葬费垫付申请书;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
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二、申请垫付丧葬费用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抢救/丧葬费垫付申请书;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5.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三、申请家庭特殊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家庭特殊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或受害人死亡证明;
5.申请人家庭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关于家庭特殊困难的证明。
去交警队救助基金申请,找你的办案民警,一般他们会告诉你的

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能申请多少

信网1月10日讯(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

据介绍,城阳公安交警122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后,采用警车带道、路口指挥疏导等多种方式,有效保障了120急救车快速到达医院,为事故伤者赢得宝贵入院抢救时间,为挽救伤者生命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了解,许某(男,46岁,山东莒县人)驾驶鲁B牌照轻型货车沿城阳区正阳中路向东行至前田社区北门路口处,将人行横道上通行的行人杨某(男,68岁,平度人)撞倒在地,事故造成杨某头部及身体多处严重受伤,经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现在医院治疗中。

经调查得知,伤者杨某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巨额抢救和治疗费,针对这一情况后,民警及时开具保险垫付通知书的同时,告知伤者家属可以申请使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在民警的帮助下,很快办理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0万元,解决了伤者抢救费用。

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许某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让行行人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许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城阳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朋友,市区切勿车速过快,行经人行横道路段务必要减速慢行,遇行人横过斑马线时要减速、停车、让行。同时,公安交警也提醒行人,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切勿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本文来自【青岛信网】,仅代表

ID:jrtt


三: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在哪里申请

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并提交相关材料。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于符合要求的进行拨款;不符合的不进行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第十三条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并提供有关抢救费用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一)是否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救助基金垫付情形;(二)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