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基金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岀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岀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岀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二:有限合伙基金税收政策
上海市《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
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 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人 民币 500 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 50 人;以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 200 人。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以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
(二)明确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中自然人的税 收 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 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 5%-35% 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 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 所得”应税项目,依 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
以有限合伙制设立的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中,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依据国家有关规 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 20%;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既执行合伙业务又为基金的出资人的,取得的所得能划分清楚时, 对其中的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税率适用 20%;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按 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核心内容:
对合伙企业中的自然人合伙人分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按个人所得税法列举的“个体生产、经营所得”项目,依 5%—35%税率在合伙企业注册地 地税局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合伙企业中的法人合伙人分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仍按 财税【2000】91 号文件规定,以法人合伙人名义在合伙企业注册地地税局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核心内容
对有限合伙企业中不参与执行业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 投资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 20%的比例税率,在有限合伙企业注 册地地税局缴纳个人所得税。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对合伙企业中的法人合伙人分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法人合伙人可在合伙企业注册 地地税局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可到法人合伙人投资者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法人合伙人的 纳税方式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北京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合伙制股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 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
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 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不执行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 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符合西 部大开发政策的,可按规定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宁波市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 5%- 35 %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 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私国个人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 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有限合伙型基金
基金有限合伙人是向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机构或个人。有限合伙人通常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基金中的基金投伙人——是向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机构或个人。基金的操作方式和运营模式:如果我们购买的基金赚了钱,基金公司会按照我们买的股数、当天的单位净值和赎回日期的净值差给我们相应的红利。同样,如果这支基金赔了,我们同样要以所购股数和净值差分摊损失。另外,我们还需要支付基金公司手续费。购买的时候一般是0.012每股,赎回的时候手续费是0.005。各个银行的手续费不一样。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要的投资任务,不得以劳务或信用出资。
基金合伙人,优先级和劣后级的区别
1、风险不同:优先级合伙人是风险厌恶型,需要保障本金以及相对较低的固定收益率,其本金的保障实质上由劣后级合伙人承担着。而劣后级合伙人正好相反,属于风险爱好型,期望利用较少的资金在项目投资中获得较大的收益,同时也承担着较大的投资风险。2、收益率角度不同:优先级会保有相对确定且封顶的预期收益率。而劣后级没有确定的收益率目标,在最简单的优先劣后结构中,支付完优先级的收益之后,产品投资所产生的一切剩余收益都归属于劣后级。3、投入资金不同:有限合伙基金通常劣后级要投入5%~10%,优先级则更多。扩展资料:合伙人协议注意事项:1、合作前,清理自身的账目。理清自身账目,为的是将来合作中清晰自己的投入,万一发生争议,能够明确自己的权益。2、认真审查对方的资本实力。审查合作伙伴的资本实力,同时也是在检验对方的诚信。在合作中如果对方实力不强但以实力雄厚的面目出现,不但增加了风险,也容易发生争执。3、拟定合作协议。合伙协议写得越清楚、越明白,对合伙人彼此的保护程度也就越高。
四:有限合伙和基金的区别
公司型基金:投资人出资成立一个公司,注入一笔资金,然后交给一个专业的管理公司去管理。通常只是熟人之间发行操作。有限合伙制:一方出钱,一方出专业能力,共同成立一家公司,在章程中约定分配比例,不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在税收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优势被认为是有限合伙制优于公司制的根本原因,但是在证券投资领域,有限合伙型与信托型基金的税负基本相当。 《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合伙企业本身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当企业盈利时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根据各自情况缴纳所得税。若有限合伙人是企业法人,其证券投资收益在自身企业层面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有限合伙人是个人投资者,根据相关规定其证券投资收益只需申报税务机关,不需缴纳所得税。 由于目前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多为企业法人,因此普通合伙人经营私募基金和投资所得收益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样,信托产品本身并不是合格的纳税主体,证券投资收益需根据投资人的各自的法律主体地位分别缴纳所得税。也即,企业法人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不纳税。
另外,有限合伙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信托产品虽然本身不需缴税,但是作为企业的基金管理者仍需缴纳营业税。 如此看来,两种模式下的营业税负担相当。
五:有限合伙基金设立条件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公司企业繁多,公司企业的组成形式也是各种各样,其中一种特殊的形式叫做有限合伙企业,当大家准备开一家有限合伙公司的时候,必须要了解有限合伙的组成要求有哪些?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有限合伙的组成要求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6、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7、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8、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9、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二、特殊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人数,《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按照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3、有限合伙人出资形式,《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另外,《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有限合伙人权利,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有限合伙的组成要求有很多并且相当的复杂,不仅需要遵循合伙企业法,还必须遵循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总之,有限合伙人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且企业必须有普通合伙人,各方具体需要担负多少责任需要根据法律来判断,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