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道路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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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江苏无锡一居民楼突发爆炸,临街两层楼房坍塌,楼顶塌陷下来,窗户被炸飞,消防员在现场救援。滨湖区安南路附近,目击者称,听到一声巨大的爆炸声,
目击者称:“整个它自己炸掉了,旁边两家楼房全部塌掉了,当时消防马上过来的”。
无锡119消防指挥中心称,接到报警,现在正在处置,事发原因目前还不清楚。

一:江苏道路救助基金能申请几次

法律分析: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单人最高限额为8万元的抢救费用。超过72小时的抢救治疗费用(抢救费用总计不超过最高限额)医疗机构书面要说明理由,具体应该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对符合支付范围的抢救费用,受害人家属已经缴纳但又向救助基金管理人要提出垫付申请,经医疗机构证明确需后续治疗的,由救助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向医院垫付已产生的抢救费用作为后续治疗费用。丧葬费用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的合理费用确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缴纳的罚款将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二:江苏道路交通救助基金还不起怎么办

近日,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盱眙分公司召开盱眙县道路救援基金工作座谈会获悉:截至12月8日,2021年盱眙县道路救援基金垫付款项追回率达105%,位居江苏省第一。这一成绩的取得,与盱眙法院一直以来的缜密、高效审执工作分不开。

2011年初,江苏省财政厅、江苏银保监局等六厅局制订下发《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同时,聘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基金的管理人。设立“道路救援基金”,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得到赔偿时,可以申请救助基金的救助,使伤者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被称为老百姓的“救命钱”。

盱眙法院一直重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理,对于已经立案的追偿案件,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畅通“立、审、执”环节,及时、高效进行审、执,在司法层面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救命钱”。在具体工作中,承办法官通过庭前阅卷和审理,做到有据必查,核查必严,还加强与交警部门、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沟通,庭审中,能积极引导当事人同意返还紫金保险公司所垫付的基金,最大限度保证垫付基金返回,确保“道路救援基金”能够正常运转。(单军 曹萌荣)


三:江苏道路交通救助基金

应当是肇事者赔偿受害人。如果肇事者没有经济能力,用救助基金救助受害人。不存在基金向受害人追偿的。

四:江苏道路救助基金额度

谢邀。

题主这么问肯定是事故责任还没有明确下来,而这种情况下对于垫付费用事后纠纷事件也是经常会发生。

从相关法规上看,车主没有垫付义务。是交警来通知保险部门,或者说是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这些方面的问题的。但往往我们现实中不是这样的,都是一个人躺在地上,你陪他去医院,然后有的家属就会说你把我的家人给撞了,这个钱就该你垫付。


现实中机动车车主如果把钱垫掉了,最后判定被你撞的这个人是全责,车主是无责的。你钱垫掉了保险公司又不会赔你,这时你想要去找伤者或者家属回来,既是一份良心的煎熬,又可能会有漫长的司法纠纷,这样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所以这是一个法律、风险、道德交错的问题,还是因人而异。当然有些责任已经很明确的情况下,可能会更容易决定垫不垫付。比如说你超速、闯红灯肯定是全责或者主责你就应该垫付。而当你觉得你是正常行驶,自己没有责任,这就上升到道德层面的问题了。

有人伤的事故,保险公司的赔付都是根据交警开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的。所以车问诊建议,当有人伤的情况尽量在短时间内让交警把事故责任认定下来,这样关于赔付的纠纷麻烦也会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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