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同花顺圈子股吧(广电 *** 股吧同花顺圈子)

jijinwang
A股8月25日,日线级别MACD指标出现红柱第一根的上市公司:贵州茅台、五粮液、立讯精密、山西汾酒、新希望、歌尔股份、同花顺、中联重科、通策医疗、欧菲光、徐工机械、大博医疗、晶盛机电、万孚生物、拉卡拉、裕同科技、捷佳伟创、盈趣科技、物产中大、光迅科技、卫星石化、维信诺、兴森科技、朗新科技、凤凰传媒、豪迈科技、上海机电、顺网科技、扬杰科技、东岳硅材、坤彩科技、飞天诚信、三友化工、德赛电池、天津港、青松股份、亿华通、高新兴、中颖电子、中广核技、锐明技术、通裕重工、永高股份、依顿电子、国恩股份、精研科技、马应龙、佰仁医疗、康力电梯、中石科技......
日线级别MACD指标出现绿柱第一根的上市公司: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保利地产、海通证券、新华保险、中国中车、韦尔股份、宝丰能源、红塔证券、华夏幸福、金地集团、圆通速递、中国卫星、春秋航空、ST国重装、成都银行、雅戈尔、太平洋、海航基础、海航控股、石头科技、深圳能源、江苏国信、贵阳银行、光明乳业、鞍钢股份、河钢股份、协鑫集成、中国核建、常熟银行、科沃斯、太钢不锈、马钢股份、金宏气体、福田汽车、新凤鸣、伯特利、益生股份、山东钢铁、省广集团、城投控股、四川长虹、市北高新、中鼎股份、农产品、九强生物、新华网、城建发展......

一:中联重科股票股吧同花顺

17.38元有较大阻力,虽然短期得到主力资金关照,但根据目前市场行情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研判,大盘要站稳并有效突破3000点,热点转换的可能性较大,建议你谨慎持有。
从图形上看,走势不错,可继续持有。
最近得到资金关照;从一天盘面来看,明日可能上涨。最近几天股价短线正在上涨,持股观望;该股近期的主力成本为10.68元,如果价格涨的快,股价可能面临获利盘回吐;本周多空分水岭21.10元,股价如运行之下,需警惕;此股长线看仍是牛市

二:特变电工股吧同花顺圈子

上市公司实行增资配股,应当在缴款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聘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编制公司股份变动报告;而证券交易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有关配股的股份变动报告和验资报告前不得安排该配售的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此规定,正常情况下配股最多在二十个交易日内上市交易。

三:太平洋股吧同花顺圈子

不可能,财经大v推荐股票背后的动机要明白就很好应对,脑袋长在你的肩膀上,信不信全由你做主 又何必在乎呢!如果吃亏上当了也只能怪自己,财经大v门也没拿枪逼着你 对吧。至于靠不靠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四:包钢股份股吧同花顺圈子

证券代码:600010股票简称:包钢股份编号:(临)2019-102

债券代码:155638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债券简称:19钢联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的相关议案已经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下同),不超过2亿元。

●回购价格: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元/股。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资金

●回购用途: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由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之后三年内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根据《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以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若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2)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2、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

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将根据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回购。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1亿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45,585,032,648股的0.2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在回购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

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回购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元/股、回购股份数量1亿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45,585,032,648股的0.22%,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并锁定,或股权激励未实施并全部注销,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487.29亿元,总负债为947.4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37.8亿元。根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本次回购股份耗用的资金(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占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不超过0.13%和0.37%。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资金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均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即公司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开展了以公司股票认购中证国企一带一路ETF指数基金业务,对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4.66%降为54.54%;于2019年11月11日即公司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通过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公司股票1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02%,出借期限为28天,出借期间,包钢(集团)公司对公司的持股比例暂由54.54%降为54.53%。上述情形均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在回购期间有增持计划,无减持计划,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2019年11月19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

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2、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一)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注销程序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980221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前10大股东以及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公司已经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19年11月20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详见公告:(临)2019-101号公告)

(三)回购期间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各定期报告中公布回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10股票简称:包钢股份编号:(临)2019-103

债券代码:155638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债券简称:19钢联0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转股投资人资金到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投资者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暨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属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资产”)、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资产”)拟签署《关于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之投资协议》;公司、金属公司、农银资产、交银资产拟签署《关于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协议》,农银资产拟投资7.15亿元、交银资产拟投资2.95亿元参与债转股。

相关协议已签署,相关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8日披露的《关于引进投资人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并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19-076)。

近日,金属公司已收到农银资产划付的7.15亿元和交银资产划付的2.95亿元。

二、对上市公司及金属公司的影响

目前,金属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后的金属公司股权结构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金属公司将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到账资金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最终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