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什么卖合适
1、怎么入门?
入门这是一个很大的话题,从最简单的交易规则,市场的规则,板块的划分,怎么挑选基金?
怎么知道自己的基金属于什么题材的等等,这是最简单的入门了。
还有买卖点的选择,仓位的管理,板块的配置这是更深一点的。
第一步:
定位和理财观念。
首先你要搞清楚自己的定位,你现在有多大的能力,想赚多少,能承受多大的亏损的。
这些决定了你买什么样的基金,资金怎么配置的问题。
第二步:
心态!
来这个市场,心态无非是贪和怕。
如何平衡这个问题,你们最容易的是什么,是拿现在开卷,回想闭卷的时候。
心态乱了,什么交易都做不好。
定位和理财观念对了,心态就不容易乱。
第三步:
技术分析和仓位的管理。
这是判断买卖的重点和如何管理的问题。
这个必须要学,但是我不提倡你们去当技术派。
为什么不提倡你们当技术派,A股市场,并不是一个技术比较好用的市场。但是肯定有用,有一定的基础就行。
仓位的管理,我认为对于你们而言,比技术还重要。
仓位管理是给你判断错误留后路,留余地。
二:卖基金需要什么资质
中国基金报
近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加强经营异常机构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列举了七类经营异常机构的情形,包括信息报送异常机构超12个月未整改、未选择机构类型、超过12个月无在管基金、被认定不能持续符合备案条件等。涉及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如果管理人未能在3个月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将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同时协会提出三大举措优化私募管理人分类信息展示,将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查询公示平台“提示信息”栏目新增“近一年无在管基金”、“全职从业人员少于5人”、“近一年在管基金规模小于200万”等机构情形。
协会表示,这主要是为了提升私募基金规范化运作水平,构建私募基金行业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常态化退出机制,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维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目前在协会备案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2.46万家,有私募人士认为,监管开始清退一些不合规的“伪私募”以及僵尸机构。有些公司运营中存在明显风险,以及部分壳公司长期没有运营,监管出手,进一步优化现有管理人存量,对行业发展是好事情。
异常经营的八种情况
应当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
第一类经营异常机构情形,就是按照《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中基协发〔2018〕2号)应当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异常经营情形。
具体来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或主要出资人出现以下情形,可能影响私募基金管理人持续符合登记规定时,应当向协会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包括八种情况:
(一)被公安、检察、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二)被行政机关列为严重失信人,以及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被证券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给予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
(四)拒绝、阻碍监管人员或者自律管理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或者自律检查权的;
(五)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券监管部门向协会建议采取自律管理措施的;
(六)多次受到投资者实名投诉,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未能向协会和投资者合理解释被投诉事项的;
(七)经营过程中出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问答十四》规定的不予登记情形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营管理失控,出现重大风险,损害投资者利益的。
《通知》表示,针对第(一)类经营异常机构,按《公告》及相关规定处理。也就是,如出现上述情形,协会将书面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有关事项进行查验,并在3个月内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如果协会的书面通知无法送达,私募基金管理人将被认定为失联机构,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直至注销。
协会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异常经营情形影响到潜在投资者的判断,或者涉及社会公众利益时,协会的书面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说明和提交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将在协会网站公示。
出现被公安机关、检察、监察机关立案侦查,以及被责令停止相关展业资质、强制措施等严重情形的,协会将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暂停受理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备案申请、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重大事项变更申请,以及相关关联方新设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申请。
信息报送异常机构超12个月未整改情形
3个月未完成整改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二类经营异常机构情形,就是根据《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报送自律管理与优化行业服务的通知》(中基协字〔2021〕107号)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且超过12个月仍未完成整改的情形。
具体来看,包括5种情况:
一是未按时通过AMBERS系统提交管理人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
二是管理人未按时通过AMBERS系统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更新义务累计达2次;
三是管理人未按要求通过信披备份系统备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三季度及以后各期季报和年报、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2018年及以后各期半年报和年报等信息披露报告累计达2次;
四是管理人存在逾期未办结信息核查事项;
五是法律法规和协会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通知》表示,针对第(二)类经营异常机构,协会将要求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此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在AMBERS系统提交历年未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时需同时上传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函(鉴证意见函模板详见附件1)。
协会还表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针对符合此类情形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置3个月过渡期,若私募基金管理人在3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协会将要求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未选择机构类型的情形
同时要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第三类经营异常机构情形就是,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仍未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选择机构类型的情形。
《通知》表示,针对第(三)类经营异常机构,鉴于其长期消极应对协会自律规则,展业状态不明,协会将要求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此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时,亦应同时提交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无保留意见的历年未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其他类私募无在管基金的情形
不得新增展业、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第四类经营异常机构情形是,其他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含QDLP等试点机构)无在管私募基金的情形。
《通知》表示,针对第(四)类经营异常机构,根据证监会《若干规定》,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已不得新增展业,协会将要求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超过12个月无在管基金的情形
需上传托管人尽调审核底稿
第五类经营异常机构情形是,除第(四)类情形外,在管私募基金全部清算后,超过12个月持续无在管私募基金的情形。
《通知》表示,针对第(五)类经营异常机构,协会将要求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此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时,应完成新设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其中,此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收到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通知后申请备案的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应当托管,且需在AMBERS系统同时上传托管人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尽职调查底稿或托管人出具的已按尽职调查审核要点完成尽职调查的书面说明文件(托管人相关尽职调查审核要点详见附件2)。
此外,该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中应明确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超过12个月无在管私募基金的相关运营情况说明并由投资者签字确认。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针对符合此类情形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置3个月过渡期,若私募基金管理人在3个月内仍未按照上述要求完成新设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协会将要求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通知》还给出了《托管人关于超过 12 个月持续无在管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尽职调查审核要点》,托管人在签署基金合同或者托管协议前对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展尽职调查应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管理人名称、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成立时间、登记时间、登记编号、登记类型及相关历史变更情况等;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情况等;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架构、职责分工、内控制度的完备性及有效性等;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及投资管理团队成员的从业经验、履历;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最近一年的运营情况以及未展业的原因及合理性;
六、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曾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被自律组织采取自律措施,或被其他行政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
七、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行政处罚信息,是否曾被列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存在其他经营异常信息;
八、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核心团队及高管人员在最近三年是否存在公开负面信息;
九、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产品名称、产品类型、组织形式、成立时间、产品期限、产品规模等;
十、私募基金的资金
十一、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标的、产品结构、退出方式、费用收取及收益分配方式。
被认定不能持续符合备案条件的情形
提交意见书同时附上无异议函
第六类经营异常机构情形是,被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机关认定为不能持续符合登记备案条件,或被认定为经营异常,且建议协会启动自律处置程序的情形。
《通知》表示,针对第(六)类经营异常机构,根据协会于2018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决定》,若金融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机关认定其不能持续符合登记备案条件,协会将根据调查认定结果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相关部门认定其为经营异常机构,且建议协会采取自律措施的,协会将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时应同时附上上述部门出具的关于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异常事项已整改的无异议函。
还有第七类经营异常机构情形是,法律法规和协会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不能持续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情形。对于第(七)类经营异常机构,协会将要求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另外,《通知》也表示,根据《关于建立“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公示制度的通知》(中基协发〔2015〕14号)在协会疑似失联公告发布后,符合失联找回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上述情形的,适用本通知。
3个月内未提交符合要求专项法律意见书
将按要求注销私募管理人登记
协会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多类经营异常机构情形的,协会将视情节从严处理。
第(二)至第(七)类经营异常机构涉及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公告》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异常经营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行为的通知》(中基协字〔2020〕27号)相关要求,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有关事项进行查验,并在3个月内就其是否持续符合登记备案要求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
《通知》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收到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注销的,协会将中止相关程序,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不被记入诚信档案,且不影响后续在私募基金行业任职。其中,第(四)类经营异常机构,即无在管私募基金的其他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含QDLP等试点机构)主动注销的,可按照现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另行申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能在收到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专项法律意见书的,或专项法律意见书不符合要求被协会不予接受后仍未能在期限届满前提交符合要求的专项法律意见书的,以及在收到协会要求其限期补充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的通知后未能按期提交补充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协会将按照《公告》相关要求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协会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对私募基金的职责不因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执行注销管理人登记等自律措施而免除。已注销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三大举措优化私募管理人分类信息展示
人员少于5人、在管规模小于200万将提示
《通知》还提到,为有效引导投资者和私募基金服务机构等市场参与主体
一是在官网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查询公示平台“提示信息”栏目新增“近一年无在管基金”、“全职从业人员少于5人”、“近一年在管基金规模小于200万”等机构情形,在“诚信信息”栏目“信息报送异常”项下新增“信息报送异常超过一年未完成整改”标签,并将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及的所有提示信息和诚信信息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公示信息详情页面进行列示。
二是将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查询公示平台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推送至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投资者登录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后可直接查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诚信信息和提示信息。
三是在协会官方
版权声明
三:卖基金在一天的什么时间
基金当天交易时间买入卖出,即基金的购买和赎回以当天下午三点为界:下午三点前购买或赎回的都按当天交易结束时的基金净值计算;当天下午三点后购买或赎回的,按第二天交易结束公布的净值计算。一、基金操作技巧1.先观后市再操作
基金投资的收益来自未来,比如要赎回股票型基金,就可先看一下股票市场未来发展是牛市还是熊市。再决定是否赎回,在时机上做一个选择。如果是牛市,那就可以再持用一段时间,使收益最大化。如果是熊市就是提前赎回,落袋为安。
把高风险的基金产品转换成低风险的基金产品,也是一种赎回,比如:把股票型基金转换成货币基金。这样做可以降低成本,转换费一般低于赎回费,而货币基金风险低,相当于现金,收益又比活期利息高。因此,转换也是一种赎回的思路。
与定期投资一样,定期定额赎回,可以做了日常的现金管理,又可以平抑市场的波动。定期定额赎回是配合定期定额投资的一种赎回方法。
1.办理定投后不论市场如何波动,都会每月以不同净值买入固定金额的基金,这样就自动形成了逢高减筹、逢低加码的投资方式,使平均成本处于市场的中等水平。全年的波动幅度会较大,直接一次性投资的风险也会较大,但如果选择定期定额投资,并坚持下去,长期看能起到平滑投资成本的作用。
2.定投业务普遍的起点是100~300元,大大降低了投资门槛,给小额投资者提供了方便,所以定期定额投资比较适合广大的工薪阶层。
当投资者有意对手中的基金进行赎回,则可以携带开户行的借记卡和基金交易卡,同样在下午3点之前填写并提交交易申请单,在柜面受理后,投资者可以在5天后查询,赎回资金到账。
1、交易日购买:基金的交易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11点30,下午1点-3点,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能交易。
2、下午3点前后购买:下午3点前成交,会按照当天收盘的净值计算,不管是高点买的或低点买的。3点以后购买,按照T+1日的净值计算。实际上你买基金时,是不知道以什么价格成交的,需要等基金公司公布当天的净值。
给你举个例子说明下:1号9-15点之间买入(卖出)基金,按1号收盘价也就是2号你看到的该基金价格计算;但要是你1号15点以后买入(卖出)基金,按2号收盘价也就是3号你看到的该基金价格计算。
每个股票交易日15点结算买入及卖出委托!
前一天15点后到当天15点前的买入及卖出委托,一起结算为当天的!
个人网上银行“账户贵金属走势图”(黄金、白银、铂金)中的最高中间价和最低中间价是按照自然日分割的区间计算的。中间价是指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中间价。用买入价和卖出价之和除以2,即得出中间价。
四:基金什么时间买什么时间卖
博时安盈债券C(基金代码000085,中低风险,波动幅度较小,适合稳健型投资者)目前正常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可以自由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