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维修基金怎么收费标准(宁波专项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jijinwang
捡漏啦,今日在宁波,发生了一件走运的事!宁波市海曙区乾宁府7号楼有一套378万的半新精装房,第一次被拍卖,降价113万起拍,经过59次出价成功拍出了!
评估价为378万,起拍价265万,吸引了13人报名,19656人次围观,480人设置提醒,经过59次出价竞拍,最终该房屋以376万的价格成交,比评估价少了2万!
我们来看一看此房屋的具体情况:位于宁波市海曙区乾宁府7号楼402室,(含室内固定装修),建筑面积为121.46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94.21平方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27.25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至2086年12月29日。
拍卖对象所处小区于2020年7月底交付使用。所处建筑为一幢地上总层数16层、地下1层的钢混结构建筑。402室位于第四层,房屋建筑面积为121.46平方米,层高约2.9米,入户安装带电子密码锁防盗门,南北通透,室内为开发商统一精装。现状为4室2厅1厨2卫1阳台布局,朝南四开间。经调查拍卖对象拖欠物业费合计约6360.21元,拖欠费用时间区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拖欠费用仅供参考,具体拖欠金额以物业公司认定为准。
拍卖对象尚未办理交付手续,房地产交付需要支付维修基金费用14576.4元、面积补差款225元、预缴电费100元。
算下来约31074元每平米的价格拍下了这套房,大家觉得划不划算呢?说说你们的看法!

1、宁波买卖二手房维修基金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物业针对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修的费用是通过公共维修基金的利息来支付的。因此,当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时遇到公共维修基金是否应由买家支付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经由买卖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共识。一般会有四种处理方法:

(1)房屋业主将公共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

就李女士这个案例来说,如果房屋业主将这笔8000元的公共维修基金费用无偿顺延给王女士,那么李女士所购的这套房屋便不用缴纳此项费用。

(2)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客户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公共维修基金费用的50%。根据李女士的这个案例,如果买卖双方平摊公共维修基金费用,则李女士应支付业主4000元的公共维修基金费用。

(3)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公共维修基金费用。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全部

理论上是卖方缴纳物业维修基金才能对外出售,实际是买卖双方协商解决的事情。

一般来说,物业针对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修的费用是通过公共维修基金的利息来支付的。因此,当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时遇到公共维修基金是否应由买家支付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经由买卖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共识。一般会有四种处理方法: (1)房屋业主将公共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就李女士这个案例来说,如果房屋业主将这笔8000元的公共维修基金费用无偿顺延给王女士,那么李女士所购的这套房屋便不用缴纳此项费用。 (2)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客户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公共维修基金费用的50%。根据李女士的这个案例,如果买卖双方平摊公共维修基金费用,则李女士应支付业主4000元的公共维修基金费用。 (3)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公共维修基金费用。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如果按比例支付,则李女士需支付〔70-(2006-1999)〕/70*8000即7200元的公共维修基金。(注:一般房屋产权年限为70年。) (4)房屋业主不同意将公共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比例与客户分担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购买该套房屋则需承担原业主当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公共维修基金费用。根据李女士的这个案例,如果业主不同意将该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李女士,那么,李女士则需将8000元的公共维修基金费用全部支付给业主。 买卖双方可以通过上述几种协商方法处理公共维修基金问题,不过通常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一般都是业主无偿顺延给客户的。 三、部分未缴纳过公共维修基金公房,该如何处理? (1)已购公房的房屋性质较为特殊,它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以成本价出售给职工的福利性房屋,由于是职工按成本价所购买的房屋,因此对于公共维修基金也就未曾缴纳过。那么,如果购房者购买这样的房屋根据国家规定,购房者需按房屋成交价的2%重新补交这笔款项,方能合法生效。 (2)另外一部分在98年以前建成并于当年交过契税的商品房,如果未缴纳过公共维修基金费用,其再次交易时购房者也需按房屋成交价的2%重新补交这笔款项。   律师建议广大购房者,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应当尽量找专业的二手房买卖律师为你的房屋买卖过程全程保驾护航。以免在日后缴纳供暖、物业管理、公共维修基金费用等情况时发生纠纷。 席向阳,中国知名房地产诉讼律师,自2003年起开始从事房地产(建设工程)法律服务,至今已代理了数百起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土地)拆迁、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房产租赁、房屋装修、物业纠纷、房产继承、离婚房产、公房纠纷等各类房地产纠纷案件的诉讼、仲裁,胜诉率极高;为北京数百名购房者提供过法律服务(含代购二手房、新房,陪购二手房、新房,代办二手房过户、新房入住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