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旗下最大名气的毫无疑问是货币基金余额宝,另外一只基金天弘互联网,知道的人也不少。
不过这支基金的业绩数据上,却透露出一个很有趣的现象,近一年累计涨幅98%,近两年累计涨幅100%,三年累计涨幅101%,三个数字几乎一样,也就是说,不管是最近三年还是最近两年,实际上涨幅都只是最近一年贡献的,此前的两年,完全在打酱油。
而且这支基金因为主题是互联网,投资的属于科技板块,所以波动很大,今年三四月份下跌幅度较高,最近好不容易涨上来了,但想不到这几天又跌下来了。
其实天弘基金是一家规模很大的基金公司,却又是一只规模很小的基金公司。管理的资金总规模达到146700亿,从这一数据来看,属于超级巨无霸。但是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累计才350亿,就权益类基金来说,又是一家小型的基金公司。
因此,旗下基金的表现,有很大的运气成分。
一:以下哪些属于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理论上任何涉及到了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众筹创富通宝等模式。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历了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个人贷款、企业融资等多阶段,并且越来越在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传统金融业务的核心。
二:下列属于互联网货币的是
“发售即秒光”“买到即赚到”“二手交易可炒到近10万元”……近期,“看得见,摸不着”的数字藏品被热捧。新华每日电讯
价格爆炒超百倍,数字藏品交易暗藏虚火
近段时间,数字藏品交易频频引发
NFT全称是Non-Fungible Token,也被称为非同质化通证。其中,数字藏品领域是NFT落地最快的应用场景之一。
不少看似普通的马赛克头像、图片、视频等数字藏品频频售出高价。全球最大的NFT交易平台OpenSea上,单件数字藏品被卖到数百万美元已是屡见不鲜。
“目前对于什么是数字藏品尚无定论,通常指使用区块链技术获取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后,在区块链和数字藏品平台上发布的数字艺术作品等。”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元宇宙产业委员会执行主任于佳宁表示。
于佳宁说:“区块链技术并不直接改变艺术作品内容本身,但可以生成独一无二的标识,可以理解为一个不可修改产权证书,通常使数字藏品具备唯一性、真实性、可追溯性,好比增添了‘附加值’,解决了数字艺术品交易的关键痛点。加上各路资本涌入、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市场热度不断提升。”
据
与此同时,首发“低价”的数字藏品的二手交易则“虚火旺盛”。当前,不同数字藏品平台对二手交易规定不尽相同:如幻核平台不允许进行二次交易;探鲸平台允许用户之间进行转赠;在更多平台上,用户可自行将藏品二次挂售,自由定价和交易,平台从每笔交易中抽取数个到十几个百分点不等的交易费、版权费、提现费。
社交网络中,有的二手数字藏品价格被“爆炒”超百倍:有人出近1万元求购发行价为39元的“杭州亚运会数字火炬”;发行价格19.9元的敦煌系列数字藏品单件被叫卖到1.5万元以上;在多个平台里,有的数字藏品二手价格甚至被炒到近10万元。
尽管价格虚高,但部分数字藏品著作权利颇为有限。幻核、幻藏、唯一艺术等平台规定,“数字藏品的知识产权由发行方和其他权利人拥有”或“除非数字艺术品权利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数字艺术品用于任何除转让之外的商业目的”等。
多位玩家向
一位投资百万元炒作数字藏品的人士透露:“目前,有庄家采取众筹的方式在部分平台炒藏品。有的平台发觉后会和庄家联系,帮庄家以较低的价格购入,之后对外放出利好消息,和庄家一起推动价格攀升,最后让用户接盘。”
“即使不搞炒作,单开平台也能赚一笔。”一家数字藏品平台开发公司的负责人告诉
他还给
北京链通律师事务所主任丁飞鹏表示,部分国内数字藏品平台收入一部分依赖发行费用,一部分依赖交易费用,“从趋利角度看,平台除了避免合规风险外,没有限制发行和交易行为的动力,也助长了炒作风气”。
走上“风口”需跨过多个“坎”
交易中埋“坑”不断。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涉数字藏品的相关投诉超过1000条,涉及强制售出、不发货、提现无法到账等。
浙江的马先生,之前在唯一艺术平台上以5.5万元挂售一款二手数字藏品,被系统莫名以5元“白菜价”强制卖出,且无法撤销。有多位用户表示,自己有价值数万元的藏品被数十元强制卖出的遭遇。
该平台在投诉平台回复称,用户协议中明确“平台运营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为您使用数字艺术电商平台而引起的利益或利润损失负责”。
湖北的李先生表示,自己之前在某数字藏品平台上尝试提走账户余额1万余元。平台规则也允诺“T+1”日退款到账,但过去一段时间后,相关退款仍未到账,尝试联系客服人员也未得到回复。
数字藏品平台交易安全问题也有所显现。4月,某艺人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表示,自己此前获赠的猿猴头像画作的数字藏品被钓鱼网站偷盗。
此后,在国外NFT交易平台上,该头像在约1小时里,被分别以130以太坊和155以太坊虚拟币转手交易。
还存在与境外区块链平台“任性”结合现象。
国内某数字藏品平台技术负责人表示,利用境外区块链技术“上链”的数字藏品,理论上可在境外虚拟币交易平台上用虚拟币交易、抵押、置换。
“这意味着,有人可通过人民币购买数字藏品后,兑换成虚拟币,再在虚拟币交易合法的国家和地区兑换成外币,存在利用数字藏品进行虚拟币交易和洗钱的风险。”他说。而去年9月,央行发布相关通知表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逐渐显现。5月28日,徐悲鸿美术馆发布声明指出,其
4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了一起涉NFT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原告奇策公司发现,被告某科技公司经营的“元宇宙”平台上,有用户发布“胖虎打疫苗”NFT,售价899元。该NFT数字作品与马千里在微博发布的插图作品完全一致,甚至在右下角依然带有
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删除涉案平台上发布的“胖虎打疫苗”NFT作品,同时赔偿奇策公司4000元。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审理本身就存在认定难的问题。尽管当前国内平台大量使用相对自主可控的联盟链技术,但未来若大量作品申请‘上链’,平台未必有能力对所有作品侵权与否作出准确判定。”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盘和林说。
盘和林表示,另一方面,境外NFT平台使用的区块链技术多为开放的“公有链”,具有更彻底的匿名性、去中性化、难以篡改特点,如果无人对“上链”作品
防止NFT成为违法“新宠”
近期,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倡议,呼吁会员单位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三家协会从发行金融产品、提供交易服务、公开发行融资、计价结算、实名认证、投融资等多个方面,对会员单位参与NFT项目做出要求,旨在斩断NFT的二次交易链路。
专家表示,尽管国家对虚拟货币风险防范有明确规定,但对数字藏品等虚拟资产及衍生品的监管规则制定仍有不足。相关部门亟须加大对NFT监管的探索和研究,尽早出台相关法规,规避NFT产品恶意炒作、借用NFT概念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出现。
丁飞鹏认为,数字藏品平台去“中心化”应当有边界,应防止国内平台肆意与境外“公有链”结合。
哈工大(深圳)区块链发展研究院数字经济研究员吴俊杰认为,数字藏品平台应严格落实“不以虚拟货币作为或变相作为发行交易计价和结算工具,禁止对NFT提供集中交易、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数字藏品平台发行、售卖、购买主体要强制进行实名认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发行交易记录,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
“不能让万物都可NFT。”盘和林建议,可由市场监管部门和文旅部门牵头制定相关法规,参照艺术品经营管理规定,明确数字藏品属性以及平台准入、经营规范等准则。
吴俊杰认为,数字藏品平台要制定对“上链”资产权属及
“通过制度的建立及执行,避免平台沦为盗版品、劣质品侵权发行的帮凶及场所。”他说。
“治理数字藏品市场的炒作乱象,需通过构建健康的平台交易规则加以解决。”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实践教授胡捷说。
专家建议,平台应当在用户协议和显著位置中向用户明确平台禁止任何形式的炒作,并设定上限价格区间、限制场外交易、防止金融加杠杆等防炒作机制。另外,数字藏品平台之间还可加强沟通联络,建立行业自律准则。
三:属于互联网货币的有哪些
互联网货币对网络社区的好处 可以对数据产品实现独立定价;可以存在网络账户,有"财富效用"; 方便网络社区成员之间的交易和支付活动; 增强成员对网络社区的黏性,网络社区有自己的管理规则,类似"俱 乐部规则",成员使用互联网货币可以得到比法定货币(比如人民币)更高的 效用; 扩充网络社区的收人来源,比如互联网货币的"铸币税"、与法定货币 的兑换差价以及不活跃成员的互联网货币残值等; 促进网络社区中的经济活动,比如应用程序开发和广告活动; 没有现金,不存在假币。四:q币属于互联网货币吗
q币已经是被国家监管了的,腾讯每发一块钱q币,就需要在央行放一块钱的储备金,所以腾讯才被允许无限制发q币
如果腾讯倒闭了,用户充的钱还是可以在央行拿回来的,不然腾讯体量这么大,这么多q币价值归零,会引发社会动乱
所以从这一点上,腾讯资产有限,不可能无限发q币
另外即使没有这个原因,腾讯也不可能无限发q币。
比如王者荣耀新出一个鲁班的皮肤,对腾讯来说它可以无限发行,用户理论上也可以花十亿千亿万亿买这个皮肤,但实际上用户可能觉得这个皮肤只值100块钱,超过了100就不买,假设只有一百万个用户愿意买这个皮肤,
那么最终结果就是,虽然这个皮肤对腾讯来说可以无限发行,但只卖出了一亿元
q币本质上是腾讯服务的价值载体,腾讯可以无限发行q币,但只有有限的用户会花有限的钱去购买腾讯服务,所以最终售出的q币是有限的,因为腾讯的服务的价值是有限的
另外q币只是一种虚拟商品,不是货币,不允许用户之间互相转让(私下给别人充q币,等同法币买q币,不属于q币直接转让),也就是说你充的100块钱q币,没法通过腾讯的平台转让给另一个用户。充好的q币只能兑换腾讯体系的服务。
五:互联网货币有哪些
我来回答:QQ:1QB=1元人民币QQ:淘宝1元宝=1QB吧
热血江湖:1亿热血币=35元人民币
海盗王:海盗币20万=1元人民币
梦幻西游:1100万梦幻币左右=100元人民币
大话西游:3500万大话币左右=100元人民币
联众世界:1联众币=1元人民币
跑跑卡丁车:200点跑跑游戏币=15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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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1200W=100元
Q币其实可以0.4元一个.
大航海时代币2元100W
梦幻100元1000W左右~
大话币100元4000W+
不完全是 因为有些网络游戏的金钱可以直接用人民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