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维修基金是什么单位收(单位住房维修基金账务处理)

jijinwang

1、商品房的住房维修基金应该业主交还是房地产开发商交?有哪些依据?

商品房的维修基金由小区全体业主缴纳的,开发商也只是进行代收而已。

按照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由全体业主来缴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且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那么现在很多开发商企业都是自带自己品牌的物业或者聘请物业,避免后期收取基金不统一,因此在销售期间就统一代收,并且不得挪作他用。

维修基金用作于小区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的维修护理,主要包括住宅主题承重结构部分,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用设备设施。

基金的管理者是业主委员会,不是业主,一般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可以去房地产主管部门制定的商业银行设立公共维修基金专用账户,并且把账号的情况报给房地产行政部分备案,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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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的物业维修基金由购买商品房业主缴纳!

维修基金的目的在于房屋年代久了,公共部位维修就可以用维修基金来维修,不再由全体业主分摊了!

所以,过了开发商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后,公共部位的维修就可以报批维修基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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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业主共同缴纳住房维修基金。依据房屋开发出售时期,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房屋造价的房屋单价为基数*应缴比例*建筑面积=应交房屋维修基金总金额。

非电梯住宅,开发商缴纳房屋造价的3%,购房人缴纳2%。房屋维修基金总额就是该房屋造价的5%,作为该套房屋维修基金账户金额。

电梯住宅,开发商缴纳房屋造价的4%,购房人缴纳3%。房屋维修基础金总额就是该房屋造价的7%,作为该套房屋维修基金账户金额。

房屋维修基金是房子维护、养老资金。业主二手房买卖,维修资金不涉及交易,维修基金归房子专有账户。

购买新房(一手房)才涉及到缴纳维修基金交付,二手房买卖涉及不到维修资金事项。

仅供参考,相互学习交流!

2、为什么小区房屋维修金要业主来出钱?

这是政府的一项购房税收,全国统一的,改变不了,因为房屋维修基金主要是用于后期房屋损坏故障是启用的,就像你买商品一样都有一个保修期的,保修期过了就得自己承担了,你在规定年限内一般是5年左右房屋出现损坏房开商要负责修理,过后就要动用这笔维修基金,类似于给你的房子买了一份终身维修保险。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商家会为他的产品做到终身保修,更何况是房子呢

1、所有露天停车位,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2、凡办不了正规产权证的地下车位,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3、地下车库,由于不计容积率,不交土地出让金。属于所有地面面积的附属空间,所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4、根据人防相关法规,地下人防车库建设成本必须摊入项目总成本,随着项目的卖出,全体业主是投资人,人防车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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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费具有使业主财产保值增值的功能

其实,这跟保养汽车的道理一样。一辆好车,保养的好,用几十年,跑几十万公里还像新的一样。你不保养,可能几年就报废了,而且,有可能出故障导致生命危险。房屋的所有附属设备设施同样需要保养,如水泵、电梯。你不交钱,不保养,坏了换新的更花钱,而且,出问题同样会危及你的生命安全。再说,物业费一般在10年中,只是你房屋总价值的约5%左右。你不交物业费,贬值10%你就损失5%,升值10%你就净赚5%。大家有了恒产,一定要有恒心,算好经济帐。

2、物业费是你生活品质的保证

你入住小区时什么样,物业费应该是保持原品质的保证。物业费的内容共9项,分别是:人力成本、设备设施的保养、卫生费、绿化费、秩序维护费、办公费、物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及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比如,小区的文化生活费等。

3、物业管理服务的误区

有些业主认为小区内发生的一切事故、民事案件、刑事案件都归罪于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管理公司产生颇多怨言,甚至拒交物业费。

物业费正解

事实上,业主自用部分的维修、更换等不属于物业公司服务范围。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方面的问题,由社会公共事业企业或运营商负责解决,也不是物业公司的事。物业服务是对房屋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简单讲,物业服务企业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请更多的业主走出误区,给予物业企业理解、支持,共建美好社区家园。

3、房屋维修基金交给谁了?都有什么作用?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

交给了住建局。

小区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共有建筑物构筑物在保修期满后,发生损坏、老化时若达到中修以上项目时即可启用这种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