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有哪些股吧

jijinwang
看论坛有人说兖州农商行,的确听说够乱的
兖州农商银行更名前为兖州市农信联社,早前就爆出两次:
一、兖州农商银行原信贷员侵吞客户贷款:22名客户“被逾期” 更有人被告上法庭9月16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中披露,山东省兖州区农信联社新兖信用社原信贷员曾某文,在任职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在收到客户偿还贷款的钱款后不交给新兖信用社等欺骗手段,侵占兖州市农信联社财产321.6万元。曾某文以各种名义让贷款人将本该还给银行的贷款,收入自己囊中,造成多名受害人收到法院的传票。而曾某文之所以能够如此轻易的侵占客户贷款,则是因为在银行司空见惯的一个习惯。曾某文表示,兖州农商银行明确规定不允许信贷员(或客户经理)代为收取贷款人用于贷款的现金,但实际情况是客户经理为了图省事儿,经常这样做。贷款客户不用去信用社现场,客户经理也可以挪用这些还贷款的钱。“信贷员发放贷款是一种权力,没有人想被停止这种权力。”曾某文说,“新兖信用社要求信贷员发放贷款零逾期,责任落实到人,无法收回便有领导谈话。”曾某文表示,领导会问为什么没有收回来,让想想办法,借借钱,其自己是信贷员,放出去的钱每个月都有到期的,然后用这些钱去还其他客户的到期贷款。因为违规操作、工作不尽职,曾某文在2015年12月2日被新兖信用社开除。在此之前,2015年2月曾某文曾因违法放贷罪被法院免予刑事处罚。而对于职务侵占一事,在当时,兖州农商银行却并未选择报案。在本案审理期间,现任兖州农商银行资产中心营业一部经理、原新兖信用社主任孙某曾作有证词,整体围绕在是贷款户借给曾某文的钱。孙某说:“曾某文任信贷员期间,借过贷款户的钱。2013年其在信用社工作时,这些贷款户就一直欠信用社的钱不还,让他们还钱,他们说钱借给曾庆文了。”孙某表示,兖州农商银行不允许客户经理代为收取贷款人用于还贷款的现金,但实际情况是客户经理有这样做的,这是贷款人同客户经理之间的个人行为。
二、山东济宁兖州农商行违法遭罚 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济宁银罚字[2019]23号、24号)显示,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对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万元罚款。最后,我还发现几个问题:银行难道就一点责任没有吗?那些贷款人为什么要因为银行不成文的规定背锅?这家银行恐怕不止贷款员吧,其他人没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