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费怎么报(基金间接经费)

jijinwang
中国的富豪很多,对于富豪来说,对钱的概念,资金就是一组数字,所以期待那些富豪勇于捐款,成立一个基金善款,资助那些贫困大学生,大学生毕业后,筹备一定的资金,把爱心传递下去!

1、个人如何申请慈善基金?

每个地方申请慈善基金的手续都不同,以上海为例:

1、需申请资助者可把困难情况写成书面材料,送(或寄)到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秘书处或下设各区办事处,也可通过市慈善基金会网站发出求助信息。

2、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助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意见。

3、已建立办事处的,经办事处负责同志审批认可;未建立办事处的,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同志审核签名盖章后,报上海慈善会秘书处审批。

扩展资料:

申报慈善基金的条件:

1、经政府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并有较高社会公信度的本市社会组织。

2、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基金会“安老、扶幼、助学、济困”宗旨以及慈善公益项目的有关要求。

申请个别省市慈善会基金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基金慈善会会救助的血友病患者,每年度分二次受理,提出申请时间:上半年需在本年度6月15日前,下半年需在本年度12月15日前,逾期申请不再受理。

(二)患者或家属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于各项医保及其他报销手续完成后方可到本会办理救助申请。

(三)申报材料应确保真实,对伪造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救助资金的,取消救助资格,追回救助资金。

(四)基金慈善会会可根据每年政府救助资金和救助人数等情况适时调整救助标准。

参考资料:上海慈善网——如何申请慈善资助


2、上海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上海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上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分为两三个方面。一是到定点药房发生的医药费用;二是到医院门诊急诊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三是到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住院费用。下面和大家分享我了解的相关信息。

第一,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组成。

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规定,上海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个人账户资金部分。个人账户资金的主要来源分为三个方面。一是个人缴费部分,也就是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这部分的比例为2%;二是单位缴费部分划入的部分,这部分是按照年龄的不同分别计入的,总体比例是单位缴费部分的30%。具体年龄标准为在职职工34岁以下;35岁至44岁的;45岁以上的。退休人员的年龄段划分为退休至74岁以下的;75岁以上的;三是个人账户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当然这个所占的比例是非常少的。

第二部分是统筹基金。统筹基金主要是单位缴费部分除去划入个人账户的30%以后,余下的70%全部计入医疗统筹基金。

第三部分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上海市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但职工个人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用。地方医疗保险费用属于上海市地方政策,也算是一种补充医疗保险。

第二,上海市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待遇。

在职职工一年内门诊急诊就医或者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由其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不足部分先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付段标准,自付段标准相当于就是门诊费用的起付标准。这个起付标准是按照年龄结构来划分的。比如2001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门诊和急诊自付段标准为1500元,超过1500元以上的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50%,其余50%由个人自付。比如张三到门诊去看病或是到药店去买药,买药费用为2000元,自付段是1500元,余下的500元由附加基金报销50%即报销250元,余下的250由自己支付。也就是自己买药花了2000元,实际地方附加基金只能报销250元,其余的1750元都是个人自费或是从个人账户资金中支付。

第三,上海市退休职工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待遇。

对于退休职工来讲,门诊费用的是按照医院等级来确定的。比如在2001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并在之后办理退休手续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为700元,在一级医院门诊看病超过700元以上的部分附加基金支付55%;二级医院门诊看病超过700元以上的部分附加基金支付50%;在三级医院门诊看病,超过700元以上的部分附加基金支付45%。比如到门诊发生门诊费用1000元,自付段标准为700元,余下的300元,如果在一级医院可以报销165元;在二级医院可以报销150元;在三级医院可以报销135元。

第四,上海市职工住院费用的报销待遇。

上海市的在职职工住院不分医院等级起付标准为1500元,在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也就是报销比例为85%;起付标准以下和报销比例之外的费用由职工个人账户或是自费支付;退休人员如果是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标准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起付标准退休人员总体上比在职职工要低一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2%,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和报销比例之外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或是本人自费支付。

上海市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70000元。职工在一年内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或者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照规定的支付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由附加基金支付额部分,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第二次报销。这个第二次报销的门槛还是比较高的。

比如某退休人因病一年内在上海的医院住院,发生医疗费用为10万元,在这10万元的医疗费用中,要扣除起付标准1200元,还有2万元的检查费用和药品费用不属于医保报销的范围,总计就是21200元,余下的78800元,70000元以下的部分属于医保报销的范围,可以报销64400元,70000元以上的部分的8800元可以由附加基金报销80%,可以报销7040元。这样计算下来,实际报销的费用为71440元,自费部分总计花了28560元,经过两次报销以后,实际的报销比例为71.46%。

综上所述,按照上海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在职工门诊费用,自付段以上的费用由附加基金报销45%到55%;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属于医保报销的范围的部分,在职职工报销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2%,超出最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地方医疗附加基金报销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