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金有些什么?

jijinwang
分享一只ETF,证券保险ETF,十大重仓股里面是保险和证券的前排龙头个股,保险板块目前做为跌到沟沟底的板块,已开始底部放量反弹,目前保险板块MACD指标日线、周底背离,后市可期,下步大金融方向本人会重点跟踪这支ETF,大金融方向下周观察是否能够企稳,有入场机会会在盘中提示。

一:什么是保险基金具有什么等特点

医疗保险属于我国社会保障五大险种之一,医疗保险基金指通过法律或合同的形式,由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在事先确定的比例下,缴纳规定数量的医疗保险费汇集而成的、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一种货币资金,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带有强制性,不以营利为目的。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基金的计划、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二: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其中: "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指失业保险基金在储存或者投资时所产生的收益。 "财政补贴"指统筹区域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政府所给予的财政支持(或者叫财政补贴)。 "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是指因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欠缴失业保险费,按日加收的2‰的滞纳金。社会捐赠等形式的收入。

三:保险基金只能用作什么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致鸿 北京报道 ,4月17日,在以“行稳致远,金融助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2022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潘艳红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正以不可阻挡之势加速到来。养老金融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空间巨大,商业保险公司如何发挥好自身独特的价值和作用,为老龄化事业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既是社会的期待,更是保险业的初心和使命。

养老金融与养老服务需求市场空间巨大

潘艳红表示,老龄化时代,养老金融与养老服务需求市场空间巨大。

具体而言,第一,目前我国养老体系仍以基本养老金为主,但职工基本养老金替代率由 2001 年的 70%以上下降至当前 40%左右。世界银行建议,要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养老金替代率应不低于 70%,而国际劳工组织建议养老金替代率最低标准为 55%。对此,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研究报告》预测未来 5-10 年时间我国预计会有 8-10 万亿元的养老金缺口有待补充,而且这个空间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进一步扩大。

第二,富裕人群步入老龄化,养老金融市场需求旺盛。改革开放后最先享受经济发展红利的人群逐步迈入老年阶段,央行2019 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调查显示,户主年龄 56-64 岁的家庭户均总资产最高,其次为 46-55 岁,这部分群体有较强养老资产储备需求。但他们的金融资产配置比例仅有 20%,且以短期银行存款和理财为主,专业养老金融市场无疑还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

第三,家庭结构小型化,传统养老观念逐步转变,市场化养老服务需求持续提升。人口七普数据显示,家庭户均人口仅为2.62 人,较 2010 年减少 0.48 人。家庭结构小型化,使得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正在转变,对社会化、市场化养老服务接受度持续提升。加上中产阶层对养老生活品质的追求与普惠养老供给之间的落差,进一步打开了市场化养老服务的市场空间。

潘艳红指出,在这样的形势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第三支柱建设正步入快车道:一方面国家政策支持力度显著加大,2021 年国家层面关于第三支柱建设的顶层设计出台;另一方面银保监会也积极推动,加快保险业探索试点,专属商业养老等金融产品在试点基础上扩面,个人养老金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打开。

保险在养老金融与养老服务供给中具有独特价值

潘艳红表示,保险业在高质量养老金融与养老服务供给当中具有独特的价值。有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或储蓄类产品,保险业在构建“积累养老财富、抵御长寿风险、建设产服生态”方面,具有难以替代的独特价值。

首先,保险业依托生命表等专业精算技术,通过科学、精准、合理的养老金统筹和规划,在抵御长寿风险能力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专业价值。

基于保险业大数据制定的生命表,是行业精准覆盖长寿风险的技术基础。目前行业正在使用的第三套生命表,基于 3.4亿张保单、185 万条赔案数据,覆盖了 1.8 亿人口数据,为行业承担长寿风险保障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以生命表为基础,运用专业精算技术开发的年金类产品,是唯一能够提供保证领取、终身领取等功能的金融产品,能够有效覆盖老龄群体长寿风险,这是保险业服务于养老金融方面有别于其他金融产品的独特优势。

资管新规实施后,养老保险产品是唯一可以提供超长期限、保底收益的养老金融产品。之所以会有这方面特点,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行业强监管的制度设计。国内很早就建立了以偿付能力为主线,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作托底的审慎监管制度,使保险产品长期的保证收益和可预期的合理收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和加持,这些特点都是其他净值型金融产品不具备的。

其次,有长期的保险产品,当然需要有长期的投资增资能力相匹配。而经过这些年的积累,保险业在长期资金的投资方面,也逐步建立了一套基于负债特性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较好地久期、流动性、收益、风险等多重目标要求,实现穿越周期,平滑市场波动,获取稳定的养老财富增值的目的。

从数字来看,2013-2021 年 8 年间,4 家上市险企年均综合投资回报率达到 5.59%,不但跑赢 CPI,而且各年间投资收益的稳定性远超股市大盘。有人可能会说,这个收益从绝对值来看并不是很高。确实,如果跟股市的高手相比可能不算什么,但是股市的高手毕竟是凤毛麟角,而且一时的高收益并不代表长期的高收益,但稳定的、可持续的收益恰恰就是保险投资的特点,也是养老金投资最契合的特质,就是以稳定为前提的长期持续增值能力。

从国际经验看,养老金的发展壮大对稳定资本市场能起到重要的稳定支撑作用。但从我国情况来看,养老金的占比还非常小。随着我国个人养老金规模的逐渐壮大,我们也期待在中国的资本市场当中能够发挥更加重要的稳定器的作用。

此外,保险业通过将长期资金优势与康养生态圈布局相结合,在打造康养产服生态体系方面正显示出特有的综合价值。

保险消费需求正从单纯的保险产品,升级为包括财富管理、健康养老服务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这不仅来自客户需求的自然延伸,也是因为健康养老供给端从数量到质量都与多层次需求还存在比较大的不匹配。特别是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人们对健康生活、品质养老的需求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和刚需。而单纯依靠政府医疗和民政部门的力量显然不能很好地满足这种需求的升级变化。

从保险业资金与资产特性来看,与康养产业对社会资本的需求特性高度契合。养老健康产业建设投入资金体量大、投入期间长、回报周期也比较滞后,绝大部分社会资本难以承受。而寿险业投资资金长久期、回报要求稳定的特性,与养老产业天然契合,可长期、持续、稳定地参与康养产业发展,一方面提供充裕的资金支持和客户

当然,有人可能会说,国内养老产业虽然市场巨大,但尚未形成清晰的盈利模式,但这正是这个领域未来的潜力所在,只要客户需求客观存在,我们需要的是以长期主义的视野和精益运营的工匠精神,持续提升高品质、高效能、可持续的运营能力。这个领域的魅力有目共睹,也是未来的蓝海。


四:补充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补充工伤保险”,是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障机构投保,进一步提高职工工伤补偿待遇,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的补充性商业保险。

“补充工伤保险”,实际上是工伤保险制度发展到一定程度,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机制,用以补充和完善工伤保险保障机制的特殊险种。不同于目前安全生产保险市场上的其他商业险种(建工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安责险),“补充工伤保险”带有较强的工伤保险保障色彩与保障特点,可以看作是工伤保险的“附加险”或“衍生补充险种”。

作为现有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下的特殊商业补充险种,“补充工伤保险”能够发挥多方面的社会保障作用,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这里主要围绕“保险责任”、“保险特点”、“保障作用”对其进行分析解读。

一、保险责任

“补充工伤保险”是基于现有“工伤保险”基础上,以商业保险形式进一步强化原有“工伤保险”保障作用的补充性保险。因此,各地“补充工伤保险”在试点探索中对于保险责任的设计,也主要基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目前,“补充工伤保险”的保障内容主要包括:工亡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一次性就业补偿金、生活护理补偿金、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等。

当然,由于国家尚未出台关于“补充工伤保险”的统一标准规定,各地区“补充工伤保险”试点的保障范围与保障内容也有所不同。

1、如内蒙古自治区补偿工伤保险试点,其保障内容包括工亡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补偿金、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以及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

2、江苏省宜兴市出台《补充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则主要围绕工亡补偿金与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提供保障,但在保障对象中将超龄用工人员也纳入补充工伤保险范围。

二、保险特点

补充工伤保险区别于一般的商业安全生产险种,自身具有一些独特的保险特点:

投保前置条件

补充工伤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附加险”或“衍生补充险种”,其投保的前置必要条件为“用人单位已为职工投保工伤保险”。

保险费率与保费支付

补充工伤保险的保险费率较低,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只需支付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保费即可。同时,补充工伤保险的保费支付实务中也有着不同的试点探索,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支付”以及“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

运行管理模式

补充工伤保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协同管理,各负其责。社会经办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保险公司自负盈亏。

直接受益对象

补充工伤保险虽然作为工伤保险的“衍生补充险种”出现,但在保险直接受益人方面与工伤保险有所不同。工伤保险的直接受益人为用人单位职工,而补充工伤保险的直接受益人为用人单位。


三、保障作用

补充工伤保险的保障作用主要包括:提高工伤保障水平、降低企业负担与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险保障体系。

提高工伤保障水平

如上文所述,工伤保险发挥的保险保障作用是一种基础社会保障,在保障范围与保障力度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实务中,用人单位职工受到的工伤事故影响远非工伤保险补偿所能完全消弭的。补充工伤保险的出现,弥补了工伤保险在工伤保障水平方面的不足,在原有工伤保险赔偿基础上提供额外赔偿,提高工伤保障水平。

降低企业负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为工伤保险事故的费用补偿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共同负担。

其中,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费用包括:工伤职工不符合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5-6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这部分工伤赔偿责任对用人单位形成不小的企业负担,补充工伤保险的保障作用能够覆盖上述赔偿内容,帮助降低企业负担,分散用人风险。

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险保障体系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起步发展时间较晚,工伤保险保障体系发展较为单一,因此2007年十七大报告提出“要以慈善事业和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的体系”。“补充工伤保险”在“工伤保险”保障作用基础上,提供额外的工伤保险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原有工伤保险保障体系,强化了对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保障作用。

自2000年末国内部分地区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随着险种试点效果日益显著,“补充工伤保险”这一重要工伤保障制度逐渐进入更为广阔的政策视野,目前,湖北、湖南、山东、江苏、浙江、辽宁、内蒙古、厦门等省市地区都已相继开展试点工作。

从市场发展前景角度来看,补充工伤保险的市场发展空间也尤为可观,以省级保险市场为例,若该省参加工伤保险在职职工为600万人,每年保费按100元计算,那么该省市场规模就有6个亿,并且随着工伤保险投保不断推进,补充工伤保险的市场潜力十分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