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设立章程有哪些 ?依据基金章程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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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速度更快。信息传递速度更快更高效利用,因此,过去中国基金公司管理章程和交易时间,所谓T+1或者T+2等交易时间安排,必须改变了。修改各类管理章程成为必然选择。监管信息化和交易信息化等必须改变了。

一:依据基金章程设立

不是,但一般投资人会限制范围,要求只能投资 股权/债权/股票等。看协议约定
依据法律形式的不同,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以美国的投资公司为代表。我国目前设立的基金则为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依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而设立,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基金合同的条款上,而基金合同条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来规范。
契约型基金是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是指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基金的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它是基于契约原理而组织起来的代理投资行为,没有基金章程,也没有公司董事会,而是通过基金企业来规范三方当事人的行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操作。基金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和处置,对基金管理人的运作实行监督。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公司型基金又叫做共同基金,指基金本身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受益凭证的方式来筹集资金,然后在由公司委托一家投资顾问公司进行投资。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基金投资者是基金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按所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分享投资收益。基金公司设有董事会,代表投资者的利益行使职权。公司型基金在形式上类似于一般股份公司,但不同于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的财务顾问或管理公司来经营与管理基金资产。
(三)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
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
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成立。基金投资者尽管也可以通过持有人大会表达意见,但与公司型基金的股东大会相比,契约型基金持有人大会赋予基金持有者的权利相对较小。
3、基金营运依据不同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营运基金。
公司型基金的优点是法律关系明确清晰,监督约束机制较为完善;但契约型基金在设立上更为简单易行。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法律形式的不同,并无优劣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