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个体户怎么交水利基金

jijinwang
一房地产公司成立了2家营销代理公司,2家建筑公司,每家公司每月向房地产公司开具发票15万元,4家公司每月开票60万元,每年开票720万元。
我问老板怎么想起来这么干的,他说是会计的建议,每年可以节省不少税,具体我也说不好。
我告诉老板,你这么做,其实风险很大。
首先,这么做的确可以省不少税。
1、免征增值税及附加
这4家公司都是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政策规定,每月销售额不高于15万元,免征增值税。所以,每家公司每月开票15万元,正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当然,城市维护建筑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等也就不要缴了。
2、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4家公司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所得税税负率仅为2.5%。
假设这4家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均为100万元,每家公司每年仅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4家公司共需缴纳10万元。房地产公司因为增加了720万元的成本费用,每年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180万元,公司整体上少缴企业所得税170万元。
但是,公司这么做,忽略了一个最关键的前提条例,业务必须真实。
我们发现销售人员的工资全部在房地产公司发放,销售代理公司及建筑公司均没有员工工资支付,房地产公司与这4家关联公司之间也没有合同或协议。所以,这几家公司其实是在虚开发票,如果被税务机关发现,性质就严重了,到时候不仅要补缴少缴的税款,还需要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甚至会影响到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
老板说,我又不懂,这都是会计策划的,你说现在该怎么办?
我说要么把这些发票全部冲回,要么做成真实的。
如果想做成真实的,1、房地产公司与销售代理公司之间应该有协议,按销售回款的一定比例计算销售佣金,而不应该将销售佣金固定为每月15万元;与建筑公司之间也应该有协议,包括有明确的工程施工范围、结算方式等。
2、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员或部分工程人员可能就需要先与公司解除合同,再与销售代理公司或者建筑公司之间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这些人员的工资不能再在房地产公司发放,两者之间必须划分清楚。
老板说,你这么说我懂了,我再考虑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