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丢失如何补办 ?

jijinwang
5月
18日,铜陵市医疗保障局就还可以申请职工未就业配过渡期生育保险问题[已回复]
人口问题是当前国家大事,出生率低是现在普遍的社会现象下面这是我在行风热线栏目看到的内容(一字不差如下11月24日市医疗保障局答复:经电话沟通了解,来电人咨询的为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待遇的问题,我局于2021年11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待遇的通知》(铜医保办〔2021〕66号),文件规定“我市参保单位职工未就业配偶在2021年10月31日后生育的,按用人单位参保在职职工的50%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等待遇”。同时,为保持新老政策的有关效衔接,对于2021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我市用人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在2022年10月31日前生育的,且生育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并满足连续缴费满6个月及以上且现单位无欠费的不含生育当月,不含暂停、中断参保后补办参保月份条件,可继续申请按原标准享受过渡期生育待遇。那我这很惊喜这一句话:在2022年10月31日前生育的可继续申请按原标准享受过渡期生育待遇。那么我很清楚的是,原标准就是之前一直反馈支持力挺但无奈取消的:我市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一半生育待遇领取一半生育津贴这一项,对吧?还可以对吧
回复
铜陵市医疗保障局
人民网网友,您好!
市长孔涛对您的留言非常重视,要求市医保局对您的留言进行办理。市医保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一、相关法律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在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即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为逐步统一全国政策制度框架,2021年,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发布《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其中明确规定:医疗保障待遇制度是依据《社会保险法》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设立的。各地在基本制度框架之外不得新设制度,地方现有的其他形式制度安排要逐步清理过渡到基本制度框架中。对以往出台的与清单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由政策出台部门具体牵头,原则上3年内完成清理规范,同国家政策衔接。
因此,我局从2021年11月1日起,对政策进行调整,取消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调整为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执行。
二、具体问题解释
针对您咨询能否原标准申请职工未就业配偶过渡期生育保险的问题,我局在政策中已有明确规定。
此前,我市政策规定,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正常怀孕时间为10个月左右,缴费满6个月即可享受生育待遇极易引起少数人员投机参保,在怀孕后才参加生育保险,对基金安全存在着较大隐患,也无法体现公平的权利义务规则。
故在此次政策调整时,我局参照周边地市经验,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须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同时需满足其它条件),方可享受相关生育待遇。但为保持好过渡衔接,政策设立新老标准过渡期,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参保人员放宽参保时间限制,在生育时仍可按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标准享受生育待遇。
文中明确指出:已参加我市用人单位城镇职工医保的在职人员,可以享受过渡期待遇。但如果不是参保职工,而是单位职工未就业配偶,其享受待遇在其后第四条已明确,不再享受生育津贴等待遇。(我局文件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市参保单位职工未就业配偶在2021年10月31日后生育的,按用人单位参保在职职工的50%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等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维修基金发票丢失怎么补办

一般情况下,所交的公共维修基金在房管部门会有存根的。您可以到当时所交的房屋管理部门查询该套房屋的维修基金缴纳存根,然后补办发·票。

二:维修基金收据丢失怎么补办

你在哪里买的基金,就带上你的证件去购买处办理,虽然收据丢失,但是你购买的记录还在的,你的账户也还在,直接找工作人员给办理就可以了。毕竟报道有老人二十年的存款条都给找出原始记录来了的。


三:住房维修基金丢失怎么补办

在房管局或者档案馆能查到电子、纸质档案的就可补办。不然只能重新缴纳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