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怎么申请成立基金(企业申请科研基金)

jijinwang

1、怎么创立家慈善基金会?要怎么在国家注册?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办理程序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基金会撤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 基金会注销的,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 办理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2004年3月8日) -------------------------------------------------------------------------------- 1) 先找一个挂靠单位, 全国性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部级以上, 省(市)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厅级以上, 2) 全国性的基金会要央行批准!省(市)的基金会地方人民银行批准! -------------------------------------------------------------------------------- ,捐赠收入的规模逐渐扩大,表现为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地捐赠或设置基金会资助教育。 -------------------------------------------------------------------------------- 根据性质不同,慈善基金会分为两种形式:公募和非公募,企业的慈善基金会形式属于后者,即基金会没有向社会筹集捐款的权利。按照国务院2004年6月1日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企业慈善基金会成立的条件如下:·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固定的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慈善基金会的申请,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即浙江民政厅)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4、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慈善基金会的实施与好处 如果企业设立了慈善基金会,可以自行向社会捐款、捐物等。但由于企业慈善基金会的性质,所以没有权利向社会进行筹款筹物;企业进行大规模慈善投资,比如建立希望学校、希望公园、帮助残疾人中心等,需经过浙江省民政厅的申报手续,然后经过土地管理局的审批。

慈善每个人都想做的,自己有钱了就想着办一所慈善基金会,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但是想要成立一家慈善基金会,需要知道很多和办很多的程序,对于那些想要成立慈善基金会的人来说,需要具体以下的条件及注册程序:

方法/步骤1:

1.成立慈善基金会条件

首先自己要有固定的住所,创建的慈善基金会是必须有着自己特别定的慈善目的,要到民政部登记的时候,创办慈善基金会的原始基金必须要不能少于两千万,还要能够担得起民事责任。

2.成立慈善基金会程序

要向有关部门提交成立慈善基金会的各种申请资料,资料必须要属实,慈善基金会登记好了,要在民政部服务中心刻专制印章,还要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税务登记,银行还要开账户,登记完后了就要向有关的部门备案。

3.成立慈善基金会财产

慈善基金会必须要合法的实现钱的增值,不可以采取别的渠道而不合法的增值,慈善基金会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不能超过一年总用的百分之十,要开公益资助别人,必须要申请通过才可以实施。

4.慈善基金会负责人

慈善基金会的负责人必须要有董事长、副董事长、秘书长,这些职务不能由工作国家人物来担任,一个慈善基金会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成为了法定代表人就不能成为其他的法定代表人了,如果慈善基金会的负责人有犯法的事,五年之内不能担任这两样职务。

5.慈善基金会机构组成

理事会的人是决定慈善基金会的决策机构,人数要五到二十五人,慈善基金会的监事和理事是一样的,但是理事的亲戚关系或管钱财的人,不能担任监事,在慈善基金会的理事领取应该得到的报酬时,不能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6.成立慈善基金会名称

慈善基金会的名称要有公益性,要以基金会这三个字为结束,公开招募的慈善基金会不能以这样的字号,全国的公开招募慈善基金会可以使用中华和全国字样,不是公开招募的慈善基金会是不可以时候这样的字样的,切记。



设立一家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需要双重管理:不仅需要到民政部进行登记(实为审批),还需要挂靠一家慈善领域相关的“业务主管单位”(一般为政府机关和党政部门)。由于找不到可以挂靠的业务主管单位,一些民间慈善组织无奈采取公司的形式,以营利组织的形式从事慈善活动,但在财务和税务上成本很高。

设立基金会的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或组织。设立基金会应满足如下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设立基金会的程序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申请人在网上履行设立登记的填报程序后,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基金会登记后,应当依法申请刻制印章,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3、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的确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组织,是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基金会如何认定为慈善组织

《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香港开放式基金公司如何注册?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香港作为全球重要的金融中心,一直以来都受到全球投资客的青睐。而随着全球金融行业的发展,新的资金操作模式也不断涌现,其中,开放式基金公司就是其中一员。开放式基金公司因为其特殊目的性,正越来越受到资本持有者的重视。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香港也与今年引入了开放式基金公司的概念,以期望跟上时代的发展。

1、如何成立开放式基金公司

成立开放式基金型公司需要两步。第一步:向香港证监会申请,获香港证监会批准;第二步:至香港公司注册处存档。


如果满足监管需求,香港证监会将向公司注册处发出注册通知,且一并发出申请文档、注册费和商业登记费。若满足注册需求,公司注册处会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书。自香港证监会发出注册证书之日起,证监会即对OFC进行监管,而开放式基金公司也就此成立。


2、设立OFC的政府规费

申请单一开放式基金公司 - 香港证监会收取:港币5000元

申请伞子基金 - 香港证监会收取:针对伞子,港币10,000元;针对单一子基金,港币1250元

注册费用-公司注册处收取:港币3034元

商业登记证费用-商业登记署收取:港币2250元


3、所需时间

注册成立一家公众开放式基金公司预计所需时长1-3个月。私人开放式基金公司,若申请文档齐全、满足注册要求,其注册则会据实加速,预计所需时长不到1个月。


4、设立文档

开放式基金公司须准备和存档一份设立档( Instrument of Incorporation,简称IOI)作为公司纲领文档,其功能与普通公司的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简称AOA)类似。(IOI应遵从OFC相关法律及香港证监会监管条例)。若开放式基金公司为公众公司,其还应遵从香港证监会产品手册的相关要求。


5、公司名称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名称,必须以 “Open-ended Fund Company” 或 “OFC” 作为公司英文名称的结尾,及以“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作为公司中文名称的结尾。公司名称只要不属于香港证监会认为,如果具误导性或因其他理由而不可使用,并且没有与另一家已有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重名,才允许使用。


6、主要经营者

开放式基金公司的董事/保管人/投资经理,为其主要经营者。主要经营者的任命,须经香港证监会批准。变更主要经营者,须向香港证监会报告。仅董事变更,须向公司注册处报告。而一家开放式基金型公司须有最少2名董事,董事仅限自然人。法人团体不能作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董事。董事的任何任命、停任何更改,均须在15日内提交指明表格,到相关部门做更新并存档。


非香港居民可被委任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董事,但是必须有一名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Processing Agent) 。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可以是:

1.通常住址在香港的个人;

2.一家专业公司;

3.一家律师行或执业会计师事务所。

如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为公司或合伙公司,该公司的注册办事处的地址或该合伙的主要营业地点必须在香港。


7、保管人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可以任命公司的保管人。值得注意的是,保管人的委任须事先获得香港证监会核准,否则有关董事不得作出委任该保管人的决定。


8、投资经理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可以任命公司的投资经理。值得注意的是,投资经理的委任须事先获得香港证监会核准,否则有关董事不得作出委任该投资经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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