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对财产归属问题进行约定,那么就适用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比如说,你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把这些权利变现了,或者说虽然还没变现,但是已经订立了出版合同、许可合同、转让合同等确定可以变现的,那么这些财产性收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举个例子:张三和李四是夫妻,而且还都是小说家。
第一种情况: 张三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结婚后获得稿费,这属于在婚内实际取得知识产权收益,因此属于张三李四夫妻共同共有。
第二种情况: 李四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今天》,离婚后第二天获得稿费,这虽然是离婚后才实际获得收益,但在张三李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订立了出版合同,属于已经确定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因此是张三李四夫妻共同共有。
第三种情况: 张三在婚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明天》,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这就属于张三的个人财产了。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如果两个人结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哪一方继承了财产、或者受赠了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了,这只归一方,那就变成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了。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比如,一方婚前有10万存款,这是他的个人财产,结婚后他把这10万块钱拿来炒股,赚了2万,那么,这2万块钱,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
比如,夫妻一方婚前花100万买的房,是他的个人财产。结婚后,房子涨价了,涨了50万,因为房子涨价也不是个人能控制的,是市场行情决定的,所以,房子增值的这50万,仍然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结婚后,把这套房出租了,每个月获得租金5000元,租金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9)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一点也好理解,不管是登记在谁的名下,只要是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10)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并不是说全部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只有其中的一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哪部分是呢?这里涉及到一个计算公式:
费用总额 ÷ (70岁 - 入伍年龄)× 婚龄
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以外的部分,仍然是军人的个人财产。
(11)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
举个例子:张三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办理银行贷款,张三和李四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这套房产怎么处理呢?
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也就是房产归张三所有),还没还清的贷款,也是张三的个人债务。但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12)其他共同财产
现实很复杂,法律无法穷尽所有财产形式。
1、炒股票亏损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谢邀。
夫妻共同生活共同支配的被互相知道的没有明确表示为个人财产或者个人债务且被第三人知悉的都属于夫妻共同的。
没有问题描述。有两个概念需要厘清:亏损与债务。
这两个词不是同一个意思,亏损是支出超过收入,指投入没有收益或者收益不能弥补投入,多用于经营行为;债务是欠债人承担的还款义务,也指所欠的债,通常指从他人所借款项,一般需要归还。用自己的钱炒股,即使全部亏损也不产生债务;借款炒股也未必亏损,亏损和债务没有必然关联。但是,如果借款炒股亏损,导致借款还不上,才涉及是否为共同债务以及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的问题。
如果题主问的是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用大额财产炒股且亏损(不产生债务,只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减少)是否应该共同承担,那么答案肯定的,因为亏损亏的是共同财产,事实上也只能共同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共同所有为原则,以分别所有为例外,财产归各自所有需要双方约定,有约定的才实行分别财产制,无约定的则实行共同财产制。老百姓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碰上这么个败家玩意儿,凑合过呗,还能离咋地。但是,共同承担亏损是婚姻关系存续时的处理,并不是说另一方对这种“败家行为”就没办法,法律不允许,人民群众也不答应。法律对另一方是提供了救济的,这种救济体现在离婚时。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一方未取得另一方同意且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这种“败家行为”虽然不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但是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做出“败家行为”的一方可能要少分或者不分。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犯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虽然炒股亏损并不是故意毁损共同财产,而且其本意还想通过炒股**,但是其结果损害了共同财产,并最终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利益。放着好好的日子不好好过,败家、挥霍,对于夫妻日常生活中出现的这种未经一方同意且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的处理决定的,可适用该条款。
第一,
入市有风险,在持续低迷不振,监管不到位、法制不完善、不健全的中国股市,以及圈钱套现、短线操作而非长期持有、投机而非投资等股民对股市的粗浅认识和行为表现,多数股民欲通过炒股**基本是痴人说梦,能回本就不错了。可能答主将股市和股民描述得稍显悲观、惨淡和不堪,但是投资股市有风险是事实,**也是偶发性事件,购买股票通常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能够产生收益,这种侥幸心理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赌博心态;
第二,
在炒股存在巨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时,一方通过炒股导致亏损,亏损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损害另一方的财产利益。由于这种损害的发生是以侵犯夫妻对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为前提,该另一方值得保护,也应当受到保护,可以直接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予以救济;
第三,
法律条文虽然用的是“毁损”,但在司法实践和真实案件中很少按照“毁损”的本意表现出来—消灭、减损物的价值或者物的使用价值,仅物理上意义上的消灭、损坏。这也是成文法固有的僵硬性和滞后性所致。随着现实生活的快速变化,称得上纷繁复杂、日新月异,“毁损”的内容、手段、方法越来越多样,“毁损”的表现形式也越来越隐秘。有鉴于此,对“毁损”进行扩张解释实有必要。退一步而论,炒股行为虽不能完全等同于毁损共同财产,但至少可以探究该条款的精神和立法目的予以类推适用或者参照适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炒股赚到钱,其所得属于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反过来,用于炒股的本金来源于向他人借款,这个借款并不必然是夫妻共同债务,不一定需要共同偿还。购买股票并不是日常生活需要,亦超出了家事代理的范畴,股票也难以解释为用于共同生活,不是生活必需品。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前段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而在后出台的《夫妻债务纠纷案件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炒股人以个人名义与债权人借款,明确约定借款用途为炒股的情况下,根据上述条文的规定,债权人如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情形,则不能向婚姻的另一方主张系夫妻共同债务;在炒股人以个人名义与债权人借款,未约定借款用途时,主张并非共同债务的一方可以证明借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者法院查明借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后,债权人如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情形,仍不能向另一方主张系夫妻共同债务。
答主曾见北京法院有个判例,大意是夫妻一方从他人处借款约20余万元,未约定借款用途,亦未查明借款用在何处,最后法院判决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判决说理部分称,结合当地生活水平,20余万元并未超出日常生活的合理部分,故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这是因未约定借款用途且不知借款实际用在了何处,依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前段作出判决,适用法律是正确的。
后续如果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2、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炒股欠债,女方需要与男方共同承担债务吗?
以前是需要的,因为夫妻双方需要共同承担债务。但是最新的法规规定,如果特定的个人债务则需要自行承担!!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从夫妻个人所得财产偿还。
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观点:
所以,严格意义上炒股欠债你可以有权不共同承担,因为这不是生活中的必要支出和负债,也不是你个人同意和愿意承担的负债。
当然了,具体情况,还是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才能够分析。
如果你老公欠债不多,人还不错,我觉得你应该考虑一下,毕竟他炒股也是为了**,让家庭过得更好。如果你老公炒股赢了,你还会离开他吗?
如果你老公炒股致富了,他离开你 ,你有什么想法?所以,换个角度想,现在 你老公炒股输了,你离开他,他会伤心吗?
因此,能劝就劝,能帮就帮,尽量不要离婚,也不要分道扬镳,毕竟你老公的初衷是好的!
一家之言,欢迎指正。⭐点赞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财经背后的真正逻辑。
3、老公瞒着我借了巨额外债炒股,现唯一的住房也保不住了,孩子我自己能养活,我该离开吗?
这么说吧,我15年融资融券爆仓亏了75万。。,实际负债40万,前几年自己做工程,又因为上家跑路,也亏了几十万,老婆一句话也没多说,把住房抵押贷款还债。。。目前安心上班存钱,再过个几年也就还清了。。两个人有感情,扛一扛也就过去了!毕竟一家人在一起就是相互帮扶,自己人都不帮还指望谁?当初你们是为了金钱结合在一起的吗?只要是正经事亏了,都没多少好说的,毕竟你老公也是和我一样,想家里有更好的生活条件,不闯一闯,谁也不知道结果!
我晕了,你们都什么三观啊?第一,她老公瞒着她借钱这问题不重吗?第二,炒股和赌博有什么区别?这样的人都是想不劳而获的,难道是对的吗?第三,如果你想让家里人生活更好点,房子能拿来赌吗?这样的人你们竟然都能理解,估计能理解的都是男人,而且还是那种本事不大,想法很多还想碰运气的男人!
男人为了家庭承担了全部的风险。输了你可以走。赢了一起享受。
看到这个想到了自己。去年结婚完。经济压力特别大。打工赚的一个月四五千块钱。基本是一分不剩。怎么办。辞职赌一把呗。现在成了。如果没成。连原来四五千的水平都没有。这日子怎么过。我是不是跟这哥们还挺像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