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六统一”制度。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2.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年度累计报销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8万元,与城乡居民年度个人累计报销限额一致。
3.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申报流程,由原来个人申报变为乡镇卫生院负责收集初审申报材料,按月统一上报至县医保中心,由县级医疗专家组集中审核公示后发放慢病管理卡的模式,申请人无需再到县医保中心单独申办。
4.全面落实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报制度,所有持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在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后,可以在各定点医院住院并直接报销,政策采用陇南市市级统筹政策,目录采用就医地目录。
5.住院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市外三级医院的100元、400元、700元、1000元提高到现在的200 元、500 元、1000 元和3000 元。并同时取消所有特殊人群减免起付线的优惠政策。
6.住院报销比例除一级医院仍为80%外,其他二级、三级、市外三级医院统一提高5%,分别由原来70%、65%、55%提高到现在的75%、70%和60%。并继续保留建档立卡贫困户提高5%的优惠政策。
7.城乡居民个人门诊账户基金划拨由200元/每人每年调整为100元/每人每年,不再设单次刷卡限额,户内不通用,年度不结转。
门诊费用划拨方法
新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每人每年为100元限额,按照之前系统中门诊账户使用情况进行了重新划拨。例:一家5人,原来的设置为:5人×200=1000元。
重新划拨后:
(一)原普通门诊人均200元未使用的,按每人100元重新划拨;
(二)部分已使用的,且使用数在0-500元的,按使用金额从户主01开始依次向下划拨(比如:使用了420元,则户主01划拨80元,其他成员不划拨;使用了320元,则户主01划拨100元,02划拨80元,其他成员不划拨;使用了100元,则户主01划拨100元,02/03/04划拨100元,05不划拨)。使用数超出500元的,视为封顶,不再划拨。
(三)按新政策划拨后,参保人普通门诊账户管理中显示为负数的,就是上半年已超额的情况。按照省、市文件相关要求,我市在年中调整政策并执行,对参保人员已超出人均100元限额的按照已封顶对待。
(来源:两当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