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二、由谁缴纳
每个省市的规定不同,多数省份规定由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共同承担,也就是房地产开发商按照国家的相应规定承担一部分,业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一部分。
天津市规定房地产开发商缴纳的金额为:
1)有电梯的部分按售价的1.5%缴纳
2)无电梯部分按售价的1%缴纳
天津市规定买方人缴纳的金额为:
1)有电梯的部分按售价的1%缴纳
2)无电梯部分按售价的1%缴纳
三、公共维修基金在编制目标成本时的所属科目
公共维修基金,个人认为不属于房屋的开发成本,因为他不构成房屋实体的一部分或者是为构成房屋实体在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他更类似于一种给房屋存的一种养老保险。随着时间的增长对房屋维修所预留出的费用。
目前不同的地产公司对其科目归属不同,有的放在前期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有的放在开发间接费用,有的放在销售费用中。
需要特别说明是:无论你放在哪个科目中,税务部门最好在核定开发成本事,是需要都将该部分费用扣除的,也就是说这项费用不能抵扣你的土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