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街大修基金如何使用

jijinwang
3月25日,嘉峪关市政府就嘉峪关市步行街联强物业收费问题[已回复]
1.物业费收费不统一,各人各价,换店就涨价。物业还解释说分新老商户。我都干六年了,只不过换了一个店就涨价,涨价没问题,但是,是不是应该每个商户都是一个价呢?物业费是不是应该统一,不能一人一价吧!2.我打市长热线12345,第一次接电话人员还解释让我打房管局物业,我打了之后,人家说不归他们管,他们只管服务,说打物价局,具体电话不知道。然后我继续打12345咨询,结果换了一个接电话人员,她说这个收费问题是人家物业公司自己决定,别人没有权利管。3.我就想知道所有的物业费不是统一价格收费吗?怎么价格能不一样呢?还能分新商户和老商户呢?4.给人无形中增加烦恼和负担。
回复
嘉峪关市政府
网民朋友:
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及时安排市房产服务中心与您联系,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办理。得知您对市房产服务中心办理结果认可满意,我就放心了。
现将市房产服务中心回复意见附后,请您查阅。
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以下是市房产服务中心回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住房管理服务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问题,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已责令我们认真处理。现就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步行街物业收费不统一,新老商户物业费不一致的问题。经核实,商业步行街于2009年开始营业,2013年初,嘉峪关市联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并进驻步行街提供物业服务,同年5月1日起开始对步行街商户收取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8元/㎡/月。由于联强物业公司成立之前,步行街的所有商户各项费用免收,当商户知道成立物业公司并收取物业费以后,反应激烈并拒交物业费。为保证步行街商业正常运行、鼓励商户积极交纳物业费,联强物业公司针对从2009年至2013年期间坚持在步行街经营的老商户,实行优惠政策,即物业费按1元/㎡/月收取(限4、5号楼内场经营服装类的老商户),此优惠政策已实行9年。自2019年起,步行街空置房越来越多,联强物业公司对搬离优惠房屋又换店重新租赁的商户取消优惠,按照最初制定的1.8元/㎡/月收取物业费。截止目前,步行街除2009年经营至今的14户商户以外,其余的商户全部按照1.8元/㎡/月收取物业服务费。
经我们与联强物业公司沟通,您为退租后重新换房租赁的商户,应按照1.8元/月/㎡对其收取物业服务费。经联强物业公司与向您出租商铺的房东协商,您可以继续按照1元/㎡/月的物业服务费标准进行交费,其余部分由房东补交。后期,步行街将取消对老商户的优惠措施,统一按照1.8元/㎡/月的物业服务费标准进行收费。
关于您反映房管局不管物业费定价的问题。按照市发改委、市房产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嘉峪关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要求,普通住宅以外(公寓、别墅、度假村、商铺等)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的物业服务收费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进行交纳。
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意见》规定,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完善物业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代收水电气热等相关价格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等方面的价格违法行为。市房产服务中心应做好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管,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物业管理的配套办法及政策;做好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建立正确舆论导向;做好住宅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监管工作以及完善全市住宅小区硬件设施等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管理服务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也欢迎您对我市住房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