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保险基金保障办法)

jijinwang

10月19日至22日,省医疗保障局、省司法厅组成联合调研组,前往上饶、抚州开展《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活动。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国平和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凌云共同带队调研,省医疗保障局法规财务处、基金监管处、省医疗保障监测中心以及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相关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在上饶、抚州召开座谈会,就《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听取发改委、司法、财政、审计、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税务等两个设区市市直部门,基层医保工作人员以及部分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保险公司和参保人员代表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起草《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责任所在,是推进我省医保事业的路径所依,更是回应人民群众利益的使命所系,将以此次立法调研为契机,认真梳理、仔细研究、充分吸收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确保《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更加契合江西实际,为加快推进我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座谈会后,调研组还分别选取上饶、抚州当地1家民营定点机构、1家乡镇卫生院、1家村级卫生室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经营运行情况和存在主要困难,并结合《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立法工作中的重点问题,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深入探讨。

【来源:江西省医疗保障局_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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