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建设东路天富小区业主,购房入住十多年且早已交清合同全款、大修基金及种种费用;因开发商收款不开发票,不给网签,一直办不了房产证;适逢南阳市问题楼盘化解整治,恳请朱书记百忙之中关注过问,处置问题楼盘历史遗留,处理搭车收费乱象,解决天富小区业主办证难题!
天富小区开发商几经改换,原签合同开发商灭失,现开发主体于2022年4月中通知办证,但补收高额费用,《天富小区住户办证流程申请表》以非办证必要流程及非正当收费项目,受到小区众多业主质疑并抵制;随着南阳市为处理楼盘遗留问题出台了宛楼盘处置(2022)2号、6号通知,专班进入小区并贴出《办证公告》(所列条款受限于开发商不配合而无法实行),开发商由起初拒不配合而后积极公关,并炮制《告知书》强制业主分摊其规费,自称“合情合理”,避而不谈是否合法,自视“合理”为“合法”,自然无法取得业主谅解及认同。结期临近,开发商为应付上级督察而办理少数关系产权证外,天富小区问题楼盘化解几无进展。而借办证搭车任意收费,本身就是事实违法。作为业主我们购买的是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当时已全额缴纳了购房款,理应不再承担购房款以外的土地出让金,那是开发商自身应该承担的,是开发商在开发楼盘之前必须要交齐的费用。如今,开发商强制要求业主承担规费,其所恃所为于法何据,于理何依?请政府为我们做主。
开发商不承担责任,更不主动履行义务(按约定协助业主办证),反而是一心谋利,违法毁约,以其强势地位肆意收割业主,明知其行为不法,却一意妄为。小区业主为办证苦不堪言,在政府多次发布处置问题楼盘通知后,开发商除了收费仍无所作为;房子是一家老小的栖身之所,唯一住房多年来也不能得到合法认定,小区业主十多年来为办房产证早已不堪其扰,身心疲惫!
感念朱书记大勇为民,感谢政府着力化解问题楼盘;唯望朱书记关注过问十多年未解决之问题楼盘天富小区,协调约谈处置,敦促开发商守法合规,严厉打击不法开发商搭车收费乱象,使天富小区问题楼盘化解整治早日完成,让业主尽快尽早办证!万分感谢!
1、小区的售楼处代收了公共维修基金,现有房产证但没有发票,这种情况怎么办?
建议题主上网搜索《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物业服务费测算》、《民事诉讼法》等好好看看学习学习,你不知道的多着呢,防坑、防骗、防忽悠,少他妈的被头条上那些砖家叫兽绿狮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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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刚办理过。我县房屋维修基金管理费是开发公司代为全额交纳。而小区只给开一张发票。所以各户都只有开发公司开的收据。要交整个小区都交了。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档案资料里就有维修基金审批表及发票复印件加公司鲜章。所以,只要是现在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都是交了维修基金的。业主们有无发票就无所谓。好在你还有开发公司给你的收据。到你所在地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也可查。
2、住房维修基金开发商只写收据不开正式发票可以吗?
公共维修基金是没有发票的,只有房管局统一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而且也是有开发商代刷,直接刷到公维管理中心账户的,并没有到开发商账上,所以说有专用收据是对的!这个公维专用收据一式四联,房管局留存第一联第四联,顾客是第二联,第三联是不动产中心留存的!具体参考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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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维是有发票的,但是你交给开发商让他替你交时候,他不能当场给你,要么你自己协调说自己交物维,要么就收下开发商的收据。
办房产证时候物维与契税一定是都已经交完,不然不给办房产证,有的开发商收完这两个钱长期占用,不给住户缴纳,造成房产证长期无法办理,有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跑路,这个钱还要自己再补交,不然房产证没法办。
所以最好自己交这两个,开发商没有权利必须代理,你跟他讲就行。
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购房时让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因为你给开发商交钱后,开发商统一去办理房产证时才能开出契税和维修基金的票据,所以这时候开发商只能给你一个收据用来证明他们收了你这款项。如果你是自己去房管局办理的话,就可以当场拿到发票或专用收据,这个到底是发票还是收据每个地方可能不相同,但不会有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