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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朋友可能都没有太过注意这个,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是新房在购买之后就缴纳了。用于小区公共设备和房屋维修的专项基金。前期基本很难用到这笔基金,所以大部分朋友都忽视了这笔钱。但是这项资金非常重要!没过户就无法查看维修基金的余额,物业用了多少?用在哪你可能全然不知。对于公共区域维修来说,只需要四分之三业主同意就可以使用这笔维修基金。但是如果你房的公共区域子出现问题需要动用维修基金,没过户就不能及时使用维修基金。
买二手房的朋友一定要记得将房屋维修基金过户!这笔基金属于业主,谁是房主属于谁,不需要额外掏钱过户。维修基金并不是和房产证一起过户的,需要去指定银行办理过户!
办理过户需要双方业主到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维修资金票据、新签合同或房产证到场签订维修资金转让协议后办理。
如果原房主已无法联系或不方便到场的,也可由新房主本人持新办理的不动产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维修资金票据原件、原业主身份证复印件通过个人承诺的方式予以办理维修资金过户业务。
办理地点如下:
1、乌鲁木齐银行南湖路支行:乌市水区西虹东路399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楼)
2、乌鲁木齐银行民升支行:乌市水区南湖东路173号(阳光绿岛酒店旁)
3、乌鲁木齐银行东彩路支行:乌市高新区东彩路639号(房产大厦西门)
周哥建议,如今电梯房普及,随着房屋使用年限的增加,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会越来越重要,使用越来越频繁。购买二手房的粉丝朋友一定要记得过户房屋维修基金!
一:房屋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房屋维修资金是由房管局来监管,业主统一交到自己小区建立的维修资金专用账户中。 也就是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
二:专项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专项维修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在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 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三:契税跟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由开发商代收。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四: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要交多少钱
为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维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由芜湖市住建局起草的《〈芜湖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中。
首次交存标准拟调整
改为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由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满后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工程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资金。数据统计,目前市区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30余亿元,已申请使用约2000万,主要用于电梯、共用外墙渗水的维修,用于消防设施损坏量也在增加。
根据2007年实施的老办法,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以商品房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其中未配备电梯的,按照1%的比例交存;配备电梯的,按照1.5%的比例交存。
而新的《征求意见稿》则明确住宅物业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房屋建筑面积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存:
(一)未配备电梯的,按照每平方米80元标准交存;
(二)配备电梯的,按照每平方米110元标准交存;
(三)单独确权的车库(位)、储藏室,按照每平方米80元标准交存。
对此,芜湖市物业管理处副处长徐苏伟表示,之所以改为按建筑面积标准交存,也是为了保障交存公平,方便业主在使用时按每平方米进行分摊。“按照国家住建部规定,首次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应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5%—8%,不过这几年,工程造价也在上涨变化,征求意见稿的每平方米具体金额标准还需经过专家论证、审查等,并不一定是最终标准。”
受理权限下放
新增紧急维修申请内容
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基金难、时间长曾是很多小区业主的困扰。据介绍,新的《征求意见稿》将受理权限由原来的市级下放到区级。“区级主管部门受理后,应当组织街道、社区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审查通过的,出具审查意见书并提交至市管理中心。”这样既解决了市级主管部门人手不够、审查时间较长耽误业主使用的难题,更发挥了基层管理的作用,方便广大业主快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不仅如此,《征求意见稿》特别增加了紧急维修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内容,避免按正常流程提交各种申请材料、费用分摊难协调等维修时间长造成的安全隐患。紧急维修范围包括:屋面、外墙体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消防设施损坏的;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二次供水设施损坏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认定危及小区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形。为了能快速申请专项维修资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业主委员会应当预先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维修预案,并进行公示、表决通过后向区级主管部门备案。今后只要发生预案内紧急情形的,业主委员会应立即启动紧急维修;紧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按规定完善剩余手续和材料,向区级主管部门申请尾款结算。
五:车位维修基金交给哪个部门
您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维修基金是在购房时由业主交给开发商,但开发商只是代为收取。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1、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2、维修基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为了保证维修基金的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3、在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商品住房销售单位应当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以上是我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欢迎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