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如何监管基金 ?

jijinwang
还是想解释一下,好多人不了解金融基金,对于基本规则不了解。私募证券基金设置一百万准投门槛,这不是我定的,是监管部门规定并写进基金法的。如果是老牌私募基金管理人,业绩做得好的,会继续推高门槛。一百万的标准,可以保护很多人做自己本身实力根本够不到的投资,因为盲目硬凑或随意跟风存在风险。我只是假设的话,如果门槛下降至二十万或五十万,那我的投资人数量至少翻十倍!这样本质上有利有弊,利在于平滑基金资金变动幅度,弊在于投资人增加过于散户化,可能推动租金助涨杀跌。总之事情没有完美的,有兴趣的还是努力达到标准吧。三百万的金融资产,是财务自由的第一步吧我觉得。

一:政府监管机构的基金监管具有以下特征

从OECD国家来看,其公共养老基金储备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主权养老储备基金两个部分。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账户储备主要来源于参保者缴费剩余。主权养老储备基金是为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下社会保障制度的赤字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基金,其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的转移支付,类似于我国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世界各国的公共养老保险基金在资产配置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传统的国债型投资,二是市场化和多元化的投资。前者的典型代表是美国的“联邦养老及遗嘱和残障保险信托基金”(OASDI)、英国“国家保险基金”(NIF)、西班牙“社会保险储备基金”(FRSS)、爱尔兰“社会保险基金”(SIF)等。

二:监管机构对基金销售的监管说法错误的是

一: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基金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就好比一个封闭的考试教室(固定的场所),在没有考完试,固定的学生(固定的份额),教室里的学生哪里都不能去(有封闭期),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在封闭期不能赎回,但是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基金。

开放式基金: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比较open的基金,基金份额不固定,可以申购赎回,流动性好。

二: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

公募基金:可以面向广大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一种基金,基金的募集对象不固定,投资要求低,中小投资者都可以参与,监管严格。

私募基金:非公开方式发行,面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和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或者机构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私募基金不能进行公开发行和宣传。私募基金在监管上比较松,所受的限制和约束也较少,有较大的灵活性,因此风险较高。


三:基金监管机构对基金业实行严格的监管

监管要闻

一、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

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 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23项政策举措。

据悉,《通知》着眼于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实施延期展期政策、优化监管工作安排、发挥行业机构作用等四个方面,在企业申请首发上市、北交所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需要提交的反馈意见、问询回复、财务资料时限等作出延期等柔性安排;通过视频会议等非现场方式,以及减免上市公司、交易所会员等相关费用,体现监管弹性和温度;充分发挥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作用,助力抗疫和复工复产等。

《通知》主要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包括上海、吉林等全面实行封控管理、静态管理等措施的区域,以及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后续,将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二、证监会:支持证券基金行业实施多样化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针对近日关于中国证监会要求外资投行报告高管薪酬细节,并提出不要给高管过高薪酬的报道,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于6月14日答

同时,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支持证券基金行业探索实施多样化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弱化规模排名、短期业绩、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考核比重。

今年5月份和6月份,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分别发布薪酬管理指引。在此之前,头部券商已按照薪酬管理指引要求实施,部分中小券商需要进一步完善;头部基金公司的薪酬制度基本与薪酬管理指引方向一致,跟投机制等部分细节将根据要求进一步完善。

证监会相关人士称,薪酬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是保持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也是保持行业稳健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全球监管部门对薪酬激励相关制度近年来比较

据悉,欧美等国和国际组织先后制定了金融行业薪酬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则,如金融稳定论坛(FSF)出台《稳健薪酬做法原则》、欧盟出台《第四号资本要求指令》、美联储发布《金融企业薪酬政策监管方案》,对金融从业人员薪酬实施监管,避免高管为取得高薪而采取过度投机行为。

从国内看,近期,监管部门会同行业协会,在充分听取行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中证协、中基协分别发布薪酬管理指引,体现出尊重市场基本规律、立足行业实际情况、压实机构主体责任、防范短期过度激励的基本思路,旨在夯实行业发展的治理基础、风控基础、合规基础、文化基础和人才基础,更好有效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并无设置薪酬限额,也不涉及薪酬总额和具体操作办法。

上述人士表示,近年来,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证监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放宽、取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外资股比限制,已批准11家外资控股证券基金公司,在华机构总体经营发展情况良好,证监会依法依规统一监管,充分尊重机构经营决策自主权。

5月13日,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6月10日,中基协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统称“薪酬管理指引”)。

据介绍,相关核心制度包括:强化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落实薪酬递延支付安排。明确不得通过包干、人员挂靠等方式开展业务,不将从业人员的薪酬收入与其承做或承揽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建立完善经营管理层和基金经理等核心员工奖金跟投机制,实施违规责任人员奖金追索扣回制度。支持证券基金行业探索实施多样化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弱化规模排名、短期业绩、收入利润等指标的考核比重。

三、中基协印发基金管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明确12项声誉风险

6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下称“《指引》”),明确提出基金公司应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并指定新闻发言人。

《指引》共计28条,包含总则、声誉风险管理职责、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自律管理、附则五方面。《指引》借鉴其他金融业经验、提高及时性和有效性、坚持问题导向等原则,完善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指引》,声誉风险是指因基金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行为、言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投资者及社会舆论对基金管理公司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于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指引》明确了基金管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整体框架、制度和机制。同时,《指引》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明确责任和义务。基金管理公司应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团队开展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并由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指定新闻发言人,并完善新闻工作、舆情监测和分析、评估、追责及信息保存机制。

《指引》还明确了一系列自律管理事项。例如,基金管理公司在重大声誉事件行为发生后,应履行报告义务;中基协可通过现场或非现场等方式对基金管理公司执行《指引》的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基金管理公司或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中基协将视情况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

四、中基协:规范、推广私募基金电子合同

近日,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业务发展,积极响应行业诉求,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明确私募电子合同使用规范。

《办法》共计五章三十六条,一是明确私募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的内涵、外延;二是厘清私募基金电子合同业务各方权利义务;三是明确私募基金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登记和材料报送要求;四是明确电子合同业务运营、内控以及数据管理等业务要求;五是明确私募基金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后续自律管理要求。

电子合同的涵义和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基金合同及补充协议、风险揭示书、认申购单、服务业务协议、托 管协议、经纪操作协议等文件,实现合同要素字段化。

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的适用范围:

私募基金当事人委托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提供私募基金当事人身份验证、电子合同签署、电子合同数据查询等电子合同业务服务,适用本办法。

电子合同的业务内容:

电子合同业务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私募基金当事人身份管理,包括身份的识别、认 证、变更和注销等;

(二)电子合同签署,包括合同签署、合同补充、合同验证、合同终止及合同解除等;

(三)电子合同数据查阅,包括但不限于可供投资者及其他私募基金当事人对电子合同的在线查阅、

(四)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业务。

本办法所称合同验证,是指为用户提供电子合同验签服务,帮助用户鉴别文件电子签名是否有效、文件内容是否被篡改。

本办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早在2020年,中基协就起草了《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电子合同业务是金融科技在私募投资基金领域的落地场景。本次出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推广私募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的同时,降低私募基金行业风险,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固收+”新品发行

一、富国基金:大众理财的“心头好” “固收+”FOF富国智华稳进FOF重磅首发

据悉,拟由懂基金、更懂基民的资深“买手”——张子炎管理的智华稳进12个月持有期基金中基金(以下简称“智华稳进FOF”,A类:015757;C类:015758)于6月13日正式发行。

富国智华稳进FOF是一只一年持有期的“固收+”FOF,兼具“固收+”和FOF优势,投资于公募基金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剩余比例主要投资于固收类资产,整体锚定中低风险、低波动。

为了投资者拥有更好的持基体验,一方面,富国智华稳进FOF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利率走势、资金供给以及证券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等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动态配置权益类、固收类以及现金类等资产之间的比例,平滑组合净值曲线增厚长期收益;另一方面,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严格的量化规则筛选出潜在的投资标的,结合基金产品的基本面和团队投研文化等定性因素进行二次研判,双重维度筛选中长期业绩稳定的优秀基金。

据了解,富国智华稳进FOF拟任基金经理为富国基金多元资产投资总监助理张子炎,复旦大学本硕,组合管理经验近8年。作为资深专业“买手”,其管理的富国鑫旺稳健养老FOF以风格稳健著称,面对市场多次异动,回撤控制能力突出,超额收益明显。富国鑫旺稳健养老FOF一季报数据显示,近一年、近三年、成立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分别为1.47%、15.18%和17.0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73%、5.19%和10.24%。

展望后市,张子炎认为,从当前时点来看,经过前期大幅下跌,A股估值已回落至底部区域。长期来看,一些优质公司配置价值凸显;短期看,不利因素仍待消化。债券市场方面,短期资金面宽松和偏弱的基本面是债市的有利因素,后续“宽信用”预期或有所反复。整体来看,对于12个月持有期的“固收+”FOF而言,或是不错的建仓时机。

二、鹏华基金:分散单一资产风险 “固收+”鹏华鑫华一年持有期基金发行进行时

近日,由“固收大厂”鹏华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专家杨雅洁管理的鹏华鑫华一年持有期基金(A类:014763 C类:014764)正在发行中,或能帮助投资者穿越波动,收获较好的投资体验。

具体来看,一个好的“固收+”产品能够通过多资产投资策略,在不同的时段选择相对性价比较高的资产,从而有效提高投资胜率。而鹏华鑫华一年持有期混合基金也是如此,在固收方面,将以信用债打底,利率债灵活增厚,降低波动的同时,精选高性价比转债和偏债转债,提高部分收益;而权益方面,则将不超过30%的资产投资于A股和港股中的优质标的,来增强收益的弹性。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合理配置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达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同时,还设置了一年的持有期,只有持有满一年后才能够赎回,既避免了投资者在短时间内的频繁操作,培养了投资者的中长期投资习惯,也助于基金规模保持相对稳定,为基金经理提供更大的操作空间。

当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对固收产品管理人的投研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以及应变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鹏华鑫华由鹏华混合资产投资部副总经理杨雅洁亲自执掌,具有13年证券从业,超7年基金从业经验的她,是鹏华信用团队主要负责人之一,固收投资经验丰富,基金管理能力突出,控制回撤能力优秀。据银河证券数据,截至今年6月4日,杨雅洁的代表作鹏华招华一年持有A自成立以来净值增长率达8.68%,年化净值增长率4.75%,近期基金净值表现也在随着市场行情持续回暖。对此,杨雅洁也表示,控制回撤是一个精细活,必须“一有风吹草动就密切


四:基金监管机构可以依法行使的监管权包括

   (二)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 1、基金合同的签订 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2)基金的运作方式; (3)基金的出资方式、数额和认缴期限; (4)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 (5)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6)基金承担的有关费用; (7)基金信息提供的内容、方式; (8)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回或者转让的程序和方式; (9)基金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10)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11)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