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方基金是怎么申报的

jijinwang
近日,“科技助力湾区数字金融发展峰会”在广州举办,金融监管机构、各商业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负责人齐聚一堂,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出谋划策。
会上,永中软件应用产品部总经理马超发表了题为《永中软件全行移动在线解决方案》的主旨演讲,详细介绍了公司在促进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方面的实践经验和取得的成果。
一、搭建一体化办公平台,打破数据孤岛
永中软件作为国产办公软件产品与政企数字信息化服务提供商,专注综合办公领域,产品源代码完全自主研发,针对金融数字化发展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以及用户的实际需求,为其量身打造了金融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加速金融机构数字转型化进程。
1、 构建一体化移动办公平台
永中软件整合资源,构建“连接全行”的永中移动平台,该产品涵盖移动办公协同、即时通讯、移动应用运行和开发、移动办公安全等多项功能,帮助用户快速构建集“组织在线、沟通在线、协同在线、业务在线、生态在线”为一体化移动办公平台。
平台遵循零信任理念,设置敏感词过滤、背景水印、截屏提醒、远程数据保护、下载控制等安全机制内容,从终端、传输、服务器端、接入口到业务系统等方面,打造平台级统一安全体系架构。
通过搭建场景群,平台将沟通与业务场景充分融合,构建条线业务知识库,达到业务问题高效响应,跨群聊同条线知识内容共享目标;打通业务链条,实现全业务过程的高效协同,建立全行跨地区、跨组织的沟通与协作平台;建立领导工作台,帮助用户实现经营数据、流程审批、领导日程等重要数据及事项的统一展示和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永中移动平台应用了自主发明专利“兼容不同引擎的前端页面的系统及方法”,稳定支撑小程序开发与运行,实现各业务整合。依托该平台,助力金融行业用户解决业务开展与沟通协作相割裂的问题,达成随时随地办公需求,进一步实现“多功能融合,全在线打通”的愿景。
2、 搭建金融综合云办公体系
永中软件基于全系办公软件和服务,赋能金融业务系统全面升级。金融从业者依托永中软件搭建的金融综合办公运营管理体系,可对机构的个人类业务信息进行高效的采集、存储、整理、利用、交换和归档等操作。方便用户结合金融数据制定有效的发展规划,提升金融机构数字化运营管理能力。
通过使用永中软件的产品,用户可在金融系统内对Word、Excel、PPT、PDF、OFD、图片、压缩包、CADPSD、3D等80多种格式文件实现在线预览与批量格式转换,即点即得,无需下载。用户也通过浏览器端进行文档在线编辑,内容实时存储于云端,支持多端编辑与查看。
二、积极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成效
马超介绍称,永中软件提出“基础平台+金融模版+业务API”的发展思路,协同业务系统,整合生态能力,为江苏银行中原银行等客户成功打造了金融数字化解决方案。
永中软件为江苏银行打造全行工作平台,实现了重要数据及事项的统一汇聚与处理,以及业务审批、处理、报表、通知等各类工作的一站式办理。为中原银行定制了一款以“平台+小程序”为架构模式的“原心”工作台,快速响应用户的移动办公需求,有效提升了全行员工在线和管理在线水平。
除此之外,在广东农信综合办公信创项目中,永中软件将永中Web Office内嵌于客户OA系统中,基于永中DCS文档在线预览服务,实现文档在线编辑、文档安全锁等功能。同时,永中软件还为众多金融机构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海证券、中国平安集团等提供产品与服务。
未来,永中软件将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凭借丰富的产品结构及项目经验,推动金融行业应用创新与数字化转型,助力大湾区打造成为国际金融枢纽,持续为更多行业领域的数字化水平提升作出积极探索和更大贡献。

根据《江苏艺术基金章程》,经江苏艺术基金理事会批准,《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范围、额度和方式

  自2021年12月31日起,申报主体可自行下载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详细了解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额度、资助方式等。

  二、申报条件、时间、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三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单位或机构。“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为个人。各类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需同时具备的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请各申报主体认真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2022年度江苏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2月10日。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2.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稿由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审核汇总并统一报送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邮戳或交寄单为准),省直项目直接寄至管理中心,

  3.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请各申报主体根据申报主体和项目类型,认真查阅《江苏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严格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

  三、具体要求

  请各设区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积极进行宣传发动,详细介绍江苏艺术基金申报条件、申报方式和申报注意事项,组织动员各类艺术单位和广大艺术工作者高质量、高水平地申报艺术项目。


  附件:1、江苏艺术基金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docx

     2、2022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细则.docx

     3、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细则.docx

     4、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细则.docx

     5、2022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细则.docx


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细则

一、资助对象

(一)在申报时已经完成项目策划、剧本创作等前期工作,且在2021年7月1日前未安排演出的新创作大型舞台剧和作品。

(二)创作后持续演出,进行重大加工修改提高,具有较好艺术水平,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

(三)受时间和观众检验的江苏优秀传统(保留)经典剧目复排。

(四)在2016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完成创作演出的,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原创小型剧(节)目和作品。

本年度重点资助把握时代脉搏、聆听时代声音,自觉承担起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弘扬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作品。重点资助秉承正确的历史观,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弘扬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表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的作品。重点资助深入挖掘中华文化底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时代内涵的作品。切实加强戏曲保护传承,着重支持围绕戏曲珍稀濒危剧种传承发展开展的作品创作,推动实现薪火相传,推陈出新。

二、资助范围

(一)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

(二)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包括:小戏曲、独幕剧(含戏剧小品)、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单乐章管弦乐、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短篇(含曲艺小品)、木偶、皮影、杂技、魔术等。

(三)江苏艺术基金将对已结项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择优进行滚动资助。对重点剧目进行修改演出资助。

三、资助额度

艺术基金依据申报项目的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同时参考申报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资助额度:

(一)大型舞台剧和作品资助额度:重大主题项目予以重点支持,资助额度为200—300万元;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资助额度为100—150万元;戏曲、话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资助额度为80—120万元;儿童剧、木偶剧、皮影戏项目资助额度为60—90万元;小剧场戏剧资助额度为40—60万元;曲艺(长篇、中篇)、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项目资助额度为40—60万元。

(二)小型剧(节)目和作品资助额度不超过8万元。

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细则

一、资助对象

  本年度重点资助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创作生产的优秀艺术作品的传播交流推广;支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开展的优秀艺术作品演出、展览、演播活动;围绕“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发展、 “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省重大战略,打响“水韵江苏”品牌,推进“两廊两带两区”发展布局,彰显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文艺精品的展示展演;重点资助能够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江苏故事,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项目。

  二、资助范围

(一)本项目资助范围包括: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美术作品展览和运用新媒体通过互联网开展的演播活动。不资助艺术工作者个人的作品演出展览演播、纪念活动和节庆赛事等。

(二)申报在国(境)内演出的舞台艺术作品,应是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过程中,深受欢迎,产生过良好社会影响的作品。

(三)申报传播交流的展演、展览项目,应为具有代表性艺术家群体或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团体的代表作品。

(四)申报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或新媒体手段相结合的项目,应是能够把握分众化审美需求、实现精准垂直传播,更好地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项目。

  (五)传播交流推广项目从区域范围上可以分为国(境)内和国(境)外。由于评审侧重点,特别是资助方式不同,国(境)内和国(境)外项目不可在同一个项目中混报。在港澳台地区开展的项目,由于资助方式与在内地(大陆)实施的项目不同,可在国(境)外开展的项目中申报。

  (六)申报项目应是在2022年1月1日(含 1 月 1 日)后实施,且能够在 2023年6 月 30 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

  三、资助额度

  依据申报项目的实施地点(境内、境外),艺术门类(舞台艺术作品展演,美术作品展览,展览、展演的新媒体传播),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综合核定资助金额,项目资助额度为50—150万元。

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细则

一、资助对象

本年度重点资助创作、表演、管理、评论等方面艺术人才培养建设,重点资助适应艺术事业当前和长远发展需要,以造就有影响的各领域艺术领军人才和扶持有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为目标,目的明确、特色鲜明、实践性和针对性强的艺术人才培训活动;通过师带徒、进修培训等方式,发挥老艺术家的传帮带作用,紧密结合演出实践,开展以剧育人、以演出人的艺术人才培训活动。加大对关键领域拔尖人才、薄弱环节紧缺人才,戏曲、曲艺等传统艺术,剧本创作、文化艺术科技创新人才,旅游演艺管理、沉浸式体验型文旅产品、旅游商品设计开发等专业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

二、资助范围

本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和美术领域的艺术专业人才培训,舞台艺术和美术领域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文艺评论人才培训。培养方式包括课堂教学、交流采风、艺术创作实践和经营管理实践实训等。

(一)项目设计要遵循高层次、小批量原则,体现灵活性、多样化特点,鼓励艺术经验的直接传授和在实践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围绕具体创作任务出作品、出人才。

(二)创作人才培养采取进修培训和创作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形成一定创作成果;表演人才培养采取师带徒、进修培训等方式进行,紧密结合演出实践,以剧育人、以演出人;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重在培养熟悉艺术创作生产规律,了解市场运行机制,具备国际视野、拥有创新思维、善于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评论人才培养采取进修培训和评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在培养能够针对创作实践开展文艺评论的人才。

  (三)申报项目应是在获得艺术基金立项资助,完成立项签约后实施,且能够在2023年6月1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在申报时应特别注明。

  (四)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养推荐项目:

1.舞台艺术(剧本创作、舞美设计、导演)人才培养。

2.舞台艺术表演人才培养。

3.经典保留剧目青年表演人才培养。

4.音乐创作(作词、作曲、合唱指挥)人才培养。

5.美术创作(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美术)人才培养。  

6.网络文艺创作人才培养。

  7.艺术经营管理(负责人、制作人、出品人、舞台总监、策展人、艺术营销、文化艺术品牌、旅游演艺管理等)人才培养。

  8.艺术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9.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创意设计人才培养。

  10.文艺评论人才培养(基础评论理论、舞台艺术评论、美术评论、网络文艺评论)。

  11.文化创意产品设计人才培养。

  12.旅游商品设计开发人才培养。

  13.城市旅游形象设计人才培养。

  14.文旅融合发展人才培养。

三、资助额度

  依据申报项目的艺术门类、招生人数、成本投入等因素综合核定资助金额,每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60万元。

2022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细则

一、资助对象

本年度重点资助能够围绕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重要领域的现实题材美术创作;以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人民的生活、命运、情感,反映人民的喜怒哀乐和气象万千的生活景象,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描绘祖国秀美河山的作品;能够深入反映“江苏代表性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的美术作品;重点资助反映新时代精神和现实生活,体现江苏时代变迁、社会进步和人民精神风貌,展现“大运河文化”“长江文化”“两廊两带两区”“水韵江苏”等主题的美术创作作品。

二、资助范围

本项目资助范围为绘画、雕塑、书法(含篆刻)、摄影、工艺美术、综合材料等艺术种类的新作品创作。申报项目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组合、套件作品。绘画作品的尺幅为:中国画作品装裱后尺寸不小于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油画作品单幅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小于240厘米(高)×200厘米(宽);水彩(粉)画作品单幅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小于180厘米(高)×150厘米(宽);版画作品尺寸不小于 180 厘米(高)×120厘米(宽);漆画作品尺寸不小于 200厘米(高)×200 厘米(宽)(包括外框尺寸);书法作品尺寸不小于248厘米(高)×129厘米(宽)(8尺整张),一律为竖式;篆刻作品不少于12方;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不小于200厘米,重量在150公斤以下,应为硬质材料。

申报项目应是2022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实施,且能够在2023年6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项目。

三、资助方式

美术创作项目一次性拨付资助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自2022年起,美术创作类项目资助作品将由江苏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统一收藏并捐赠给美术馆、博物馆等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