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房屋维修基金怎么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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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6亿基础设施项目,成都,江安,泸州资金到位,火热开工。

1.江安县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江安镇龙门口社区、剧专社区、淯江社区等64个小区,涉及居民约2025户。总投资:2000万元。
2.富顺县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和改扩建富顺县13个行政村社区的村级集散点及相关配套设施。
3.2021年游仙区富乐街道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富乐街道辖区 7 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改造,改造内容涉及小区内外部 道路黑化、小区智慧安防系统、雨污水管网、围墙、绿化、门卫室、大门、停车位、文化墙及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4.荣县经开区过水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园区内道路、停车场、给水、电力通讯管线、供配电等基础设施。
5.板仓工业集中区市政配套设施园区2号点建设项目,对草堂山片区约22万平米山体进行生态修复、山体覆绿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等。
中标项目,即刻开干
1.兰一区、兰二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二标段,已由攀枝花富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t119.246446万元。
2.泸州国家高新区纳溪科技园西部绿色智能住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绿春路,已由四川中辉佳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3912307.39元。
3.东门大桥西片区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巴中市巴州区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铭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标。
4.大英县旅游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1,已由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t中标,中标价:40120686.140000元。
5.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创新产业园技术开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38088.83万元。

一: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收

房屋出售时,购房人应当在交纳购房款的同时按以下规定缴交维修基金。住宅房屋按照购房款的2%缴交;非住宅房屋按照购房款的1%缴交。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记得给我好评哦!~

二:房屋维修基金多收了怎么办

这种程度不构成犯罪,但是一定是不合理的可以投诉,走法律程序可以将多收的钱要回来。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三:房屋维修基金谁收

买过房子的朋友应该都清楚,购买房子可不简简单单的就是准备好首付款就可以了,买房子的费用还有很多项,其中维修基金是必不可少的,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维修基金的缴纳存在疑惑,那么房屋维修基金应该谁交呢,什么时候交合适呢?

一、房屋维修基金应该谁交

公共维修基金指的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时间一长,开发商不可能再负责维修,也不能由哪户业主单独维修,因此必须建立维修基金来加以保障,以保证物业的后续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

根据1998年11月9日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和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至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应由业主向售房单位交纳,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可见,这笔资金应该由业主向售房单位交纳,其性质是属于业主共有的。

但是,在首期公共维修基金应由谁负担的问题上,建设部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与各地的地方性规章有不同的规定。由上得知,对于公共维修基金究竟是买方还是卖方交的这个问题,还得看各个地方的具体规定,建议购房者在买房可以就维修基金这个问题跟开发商协商解决。

二、什么时候交维修基金合适

房屋维修基金的本金是由房产商和购房人共同筹集的,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且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换;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修理房屋本身的修理和维护,二者界限分明,不可混淆挪用。

通常在交房前,业主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如果业主觉得需要自己亲自交纳维修基金较麻烦你,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维修基金应该由谁交以及什么时候缴纳合适的介绍了,业主共同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在使用的时候也要按照规定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使用,不过现目前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问题各地都不太统一,有些地方没有规定可依。


四:房屋维修基金收多少

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是:
1、商品住宅:一般为房价的2%-3%,大多地区是房价的2% ,由购房人交。全国杭州市例外,按建筑造价的8%,由开发商交。
2、公有住房:除了购房人按2%交外,公有住房出售单位还必需按房价20%交,在销售房屋的收入中扣除。
3、非住宅,参考住宅执行,也有按建筑面积交的。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