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装修基金是什么时候交(房屋装修押金什么时候退款)

jijinwang
装修押金,维修基金都交过了,拉物料还得每次进门时候再交200元保证金,新乡市正商金域世家的物业保安认为会不小心碰坏墙体,最后在业主争吵中,算是进行了放行!保安说如果擦碰到墙体楼管跟业主需要一起承担责任!
我觉得物业这个想法没错,确实是谁碰坏谁负责,但是业主的装修押金维修基金都交过了,那这些钱干的是什么用?我只是客观陈述一个事实,大家说说正商楼盘怎么样?另外重提下,牧野湖旁边金宸国际其中一栋楼地基被一个业主挖空了,物业却说是在修水管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开发商的要求是合理的。

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您还要知道的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住宅公共维修基金最迟什么时候交

房屋维修基金最晚在房屋交付前交纳。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来计算,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住房维修基金,最晚什么时候交?

每个房开规定不一样,一般两年之内交都可以。但是如果你不交住房维修基金的话,房开就不会给你钥匙,也不会给你开通水电煤气三通,你也没办法住进来,房子交钥匙的一年之内有任何问题,物业免费维修,过了一年高价收费,拖着不交这笔钱,你后面的损失更多维修基金一般是在办理产权证(两证)的时候缴纳给房管部门的。新建商品房的“房屋维修资金”,是在开发建设单位取得入住许可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后,由业主向政府房管部门专设帐户的银行交纳,可以由开发商代收,但收据必须是政府房管部门专设帐户的银行出具,你有了这个收据才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有的房产开发商在交房时就要求业主缴纳维修基金了,现在是一次性缴纳每平77元,如收房时未按要求缴纳,则开发商不交房。以前时交房后按月缴纳的,各楼盘不一样,但多数按每月每平0.2元交给物业公司。因为物业公司收了这笔可观的费用后,常常会蒸发掉,所以,现在政府设立专户,一次性缴纳存在专户里,理论上这样好像我们的维修基金就安全了,但愿真能安全,不会再蒸发。《北京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业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一次性计提缴存,或者建设单位一次性缴存,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单幢住房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由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实行统一归集、专户存储、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幢建账、核算到户、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管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 (商品住房首次缴存主体、标准)      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可以由业主直接缴存,也可以由建设单位代收代缴。       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首次缴存标准:    (一)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建设单位自用房屋)、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元至一元标准缴存;    (二)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至八十元标准缴存;    (三)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三千元至五千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    (四)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一百元标准,一次性缴存属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    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具体缴存标准,由房屋所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房屋层数、结构、电梯设备等情况确定。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维修基金应该什么时候交:    第九条 (首次缴存时限)    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前,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分户、过户登记前,按照房产、房改部门出具的维修资金缴存通知中的数额,将资金缴存专户银行。专户银行应当向缴存人出具维修资金缴存凭证。国家建设部早在2003年就作了上述规定,特供参考!

购买的房屋上交的维修基金是干什么用的

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简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希望有帮助!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 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 维修基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编辑本段]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三)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维修基金使用情况的定期公告: 1、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与专户银行核对维修基金的交存情况,并在该物业范围内公布。 2、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将维修基金交存情况报上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 3、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剩余情况。 4、单个业主可凭维修基金发票至开户银行查询本人名下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和留存情况。 若物业因拆迁发生灭失的,业主可持相关证明至银行提取分户帐户内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