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菜地基金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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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开垦荒地如遇征收应怎么补偿?
北京史西宁律师 京康拆迁律师
开垦荒地如果被征收了的话,对于农民朋友来说,自己辛苦付出得不到回报是很不公平的。那么有关部门在征收荒地的时候,就需要给农民一定补偿。那么,农村开垦荒地如遇征收应怎么补偿?
首先,
我们先看看法律对于开垦荒地如何规定: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电话:13466364452)提醒大家,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具体又可以分为菜地、耕地、人工鱼塘等等。在城市郊区征用菜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征用补偿费为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其他土地征用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耕地征用补偿费标准。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等多年生经济作物征用的土地,按照相邻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被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用土地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根据工程造价,确定赔偿多少钱。
那么农村村民开垦荒地遇到征收时,如何补偿就要从以下两个角度分析:
第一、经批准
村民自行开垦的土地,在开垦前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与村集体签订荒地承包合同的,征地补偿金归开荒人所有,即安置补助金和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和青苗补偿费都归开荒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属于村集体。村集体应公开土地使用情况。村委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土地补偿费分给被征收村民。
第二、未经批准
村民未经批准或者未签订承包协议自行开垦土地的,在征收的情况下,结合许多法院的类似诉讼案件,一般都会这样处理: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未经许可开垦土地的,不能享受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可归开荒者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即使擅自开垦土地,也可以享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因此,在农村开垦荒地,最好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签订正式合同后依法使用。
因此,现在许多农民开荒种地,这种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农民可获得青苗费和附着物补偿,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归村集体所有。荒地补偿标准较低,一般按基本农田的20%-30%确定。

1、集体土地每亩多少钱?

这要看当地行情不一样的,是荒山,林地坡底耕地等也是分等级的,具体地类价格不同,南方地区价格高一点,北方大地就很低,具体价格不好说。

这问题提得不具体,让人费解。

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归国家所有以外,归农民集体所有”。现搞不明白,要问的土地是流转,征用,或出租没说到点子上。就流转和出租来说,二者签订相关租赁合同的性质基本一致,但纯粹的土地流转或土地出租在概念上理解还是有区别的。现在我们当地流转给大户的种粮耕地全由双方协商确定,每亩七百至一千元不等。双方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五年(生产实践中发现)。出租给邻居或亲朋好友耕种的土地,面积一般不大,租期一般较短(三至五年),租金每亩三百至四百元不等。双方只有口头约定,不签书面合同,出租户可随时根据自己家庭的劳力状况,市场粮价行情等问题解除出租约定。

由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决定,农民自己承包的土地,虽大部分地区已经确权,但自己也无权买卖,包括宅基地。至于国家征用集体土地一亩地补偿多少钱,国家征用农民土地只有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尤其是当下农村土地被确权后,给擅自征用设下了道道门槛,随意毁青、拆迁征收是法律不允许的。补偿金各地情况,土地自然现状不一样,不好作答。

集体土地的征收,依据是巜土地管理法》四十八条规定的几种款项,具体的各地都有各地的标准。最重要的是征收土地的原则是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怎样做到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呢?如果我们认为征收的补偿款不能保证原有生活水平,我们就以侵犯承包经营权提起行政复议,要求继续承包经营,如遇公益事业,可以要求异地安置土地,解决承包经营权的问题。。复议解决不了,就在规定的期限内行政诉讼,继续要求承包经营权,依法解决强制征收的问题,长远生计才有保障,法律就是保护公民利益的,依法阳光的诉求就会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法定原则。货币补偿(每亩多少钱)政府会给你算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