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本月底,株洲市地下车位就能办理不动产证了!】
近日,政府部门发布《株洲市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落实《株洲市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
《征求意见稿》提到以下几点:
一、地下车位(库)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有偿使用价款。
二、地下车位(库)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可依法转让、出租、赠与、抵押。
三、地下车位(库)首次登记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规定办理,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地下车位(库)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地下车位(库)已经竣工的材料;
6.测绘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2021年7月1日前已售地下车位(库)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契税采取先征后支的政策;2021年7月1日(含7月1日)后销售的地下车位(库)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契税采取购买人承担1%,超出部分先征后支的政策。
五、地下车位(库)不再收取维修基金,其维修管理纳入地上对应建筑物一并管理。
自《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提到推进地下车位纳入商品房销售网签管理,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广大市民对地下车位何时能办不动产登记一直心有存疑,现《征求意见稿》已公示,相信正式文件下发也不会等太久。
近日,政府部门发布《株洲市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落实《株洲市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
《征求意见稿》提到以下几点:
一、地下车位(库)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有偿使用价款。
二、地下车位(库)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可依法转让、出租、赠与、抵押。
三、地下车位(库)首次登记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规定办理,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地下车位(库)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地下车位(库)已经竣工的材料;
6.测绘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2021年7月1日前已售地下车位(库)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契税采取先征后支的政策;2021年7月1日(含7月1日)后销售的地下车位(库)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契税采取购买人承担1%,超出部分先征后支的政策。
五、地下车位(库)不再收取维修基金,其维修管理纳入地上对应建筑物一并管理。
自《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提到推进地下车位纳入商品房销售网签管理,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广大市民对地下车位何时能办不动产登记一直心有存疑,现《征求意见稿》已公示,相信正式文件下发也不会等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