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房屋维修基金是否交过 ?房屋维修基金网上怎么查

jijinwang
不知道办了房产证了没有,还有维修基金交了没有,物业公司找到了吗,

一:怎么查房屋维修基金交没交

半岛全媒体

11月8日,青岛市物业服务保障中心发布了《关于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登录模式升级调整的公告》,为更加便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操作和使用,近期对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登录模式进行了改造升级。自2021年11月5日起,启用“人脸识别”模式登录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目前,仍将采取“人脸识别”和“UK”两种登录模式同时并行的方式,至2022年1月5日后,将全部采用“人脸识别”方式登录系统。


二:怎么查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网上查询首先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个人账户信息或者余额查询的按钮,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第七条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第十条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三:查房屋维修基金到哪查

4 他签字这事明显不妥,但也许并不影响对你的维修资金的使用,因为维修资金使用原则是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即可使用,不管另外三分之一是不同意还是没有发表意见。也就是说,如果其它人都是自己的意愿并且同意的人数超过了三分之二,即使你不同意或没有签也同样要使用的维修资金。

四:房屋维修基金怎么查

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到房产所在地 专户管理银行查询。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专户管理银行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发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单。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对资金账户变化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专户管理银行进行复核。
专户管理银行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查询制度,接受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其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增值收益和账面余额的查询。
可以去当地住房公积金处查询。
1. 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公共维修基金的归属和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3. 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条件具备的小区,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4. 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时,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第一,关于物业维修基金收支账目的公布是这样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每月与开户银行核对维修基金账目,并将下列情况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
(1)维修基金交纳、使用和结存的金额;
(2)发生物业维修、更新的项目和费用以及按户分摊情况应按每幢住宅公布;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应当按门号公布;
(3)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在维修基金中列支的项目和费用以及按户分摊情况;
(4)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关情况。
业主对公布的维修基金账目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有关的费用清单、发票原件和按户分摊费用清单进行核对。
第二,业主有权对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查询。开户银行应当每月向业主委员会发送维修基金账户对账单,每年向全体业主发送维修基金分户对账单。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可以向开户银行查询其账户或者分户账的情况。
业主委员会向开户银行查询其账户情况的,需提供业主委员会的证明和账号。
业主向开户银行柜面查询其分户账情况的,需提供业主代码和地址。
开户银行应当免费提供电话或柜面等形式的账户查询服务业务。
第三,如果业主将住宅转让时,维修基金应该按如下方式处理。
因买卖、赠与等发生住宅转让的,住宅受让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和业主委员会的证明,向开户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住宅转让时,原业主交纳的维修基金剩余款额,由住宅受让人向原业主支付;住宅转让合同或者转让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住宅时,其按规定代购房人交纳的维修基金剩余款额,与房屋受让人结算。合同另有规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