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tax 401(k)存在几大问题:
1)投资风险,401(k)基本上都是投资在基金上,在美国金融市场上有27,000个基金,但超过20年历史的只有3,477个equity(股权)基金。
这说明了不是所有的基金都是扛把子,溜肩膀的居多,其中2,483个基金是拴住标普500的,在一定费率条件下,跑赢大盘需要仔细斟酌和选择。
2)税务风险,很多朋友存了太多的401(k),结果72岁进入RMD的时候,不得不取出一定金额,导致税务高涨!
3)收入风险,401(k)不像pension,管你活到老有钱拿到老,如果管理不当,很有可能人还在,钱却没有了;
比如当夫妇的收入低于182,000美元的时候,一个人的premium保费只需要170美元。我们见过有的客户因为RMD收入高达340000美元,每个人的Medicare Part B premium(医疗B类保费)就要544美元,夫妇二人一个月就要花一千多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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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某股份制银行南京分行每次扣奖金的40%作为风险金,然后三年后才返还。请问这是否合法?
银行毕竟是经营钱的,经营风险的,盈利了才有奖金,在风险完全消失之前获得的盈利都是不确定了的。他扣你奖金是站在他的角度上的,你觉得不合法,可以拿出你的入职合同和单位薪水奖金管理办法来比对国家的法律,如果违背,那就违法。如果不违背,那就忍着吧。
可别说,银监会可真的发布过这种“规定”!
关于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督指引》
根据银监会2010年发布的《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督指引》规定,为充分发挥薪酬在银行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强调薪酬必须经过考核后才能发放,且高管人员和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必须预留不低于40%作为风险金,延迟支付,并且延迟时间不低于3年。如果在责任追溯期内,贷款发生风险造成损失的,那么银行有权从风险金中扣除。
因此,提问者说的延迟支付的期限是3年,扣除比例是40%,在法理上来说是合法的。
“指引”现实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显然“指引”的出发点是好的,一切都是为了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更好的运行,增加信贷审核人员的责任心,但是现实中却存在不少问题:
一:风险金名目不清晰
很多银行在执行“指引”的时候存在风险金名目不清晰的现象,不会明确的告知银行从业人员你的风险金扣除比例是多少、扣除金额是多少、每年扣除总金额是多少。
这样一来,很多“风险金”都成了一笔糊涂账,很多员工离职后都不知道银行到底扣除了自己多少“风险金”。因而很多风险金也就成了“无主之账”,特别是离职员工再去讨要真的是难上加难。
二:对所负责的信贷审核责任占比不明确
“指引”并没有规定一个“责任比”,很多银行也没有设置一个“责任范围”。
例如,假设一笔贷款从信贷员到风控审核再到贷审会通过后放款,1年后贷款损失,那么参与贷款调查和贷款审核的人员应该怎样分担“责任比例”?具体应该承担多大的亏空?显然这一点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就很难做到“有据可循”,员工对风险金的扣除也会存在不解和质疑。
结语
从以上分析我们知道,银监会出台“指引”的出发点是好的,银行按照规定扣除风险金也是合理合法的,但是这显然是一种暂时规避风险的无奈之举。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必须从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能力入手、从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入手,这样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风险规避的问题,降低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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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有什么区别?
这个有钱的大老板才需要研究搞懂的问题,我们小百姓安身立命都难了,没心思去管大人物应该操心的事情
主要是阶段上的区别。天使投资的阶段最早,然后是创业投资,最后是风险投资。
每个阶段对项目的要求不一样。天使看人比较多一些;创投看产品,模式有没有经过验证了;风险投资可能还要看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