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为什么业主不同意(外墙漏水维修基金业主不同意)

jijinwang
很多排水泵坏了,物业说该修的修,该换的换,需要动用大修基金,结果很多业主不同意,现在排不了水,这些业主自做孽不可活,该遭!

长春一小区电梯故障,业主为啥不同意物业动用维修基金?

你也太不懂事了。设备故障修就是了。在修的过程中更换零件或组件,再或小修等均不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只有大修才可以动用。业主不同意自有道理,你大可不必担心。

楼顶漏水,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物业说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这怎么办?

我理解房屋维修基金是维修整栋楼所用,楼顶也是房屋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屋漏水动用维修基金有错吗?为什么还要经过业主三分之二同意才能动用?楼下不漏水就不同意修楼顶漏水吗?根本不合理!那么房屋维修基金到底修哪才应该呢?

看过多少报道启动房屋维修基金困难重重的事,究竟修哪才合理?这个规矩定的不合理!

这就是合法程序呀,必须半数以上同意呀,什么怎么办?要么等要么就你先修,修完了再起诉全楼追讨修缮款!

房屋维修基金有业主不同意使用怎么办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申请分为五步。第一步,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维修要求后,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维修改造方案,主要包括维修内容、预算金额、按预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分摊金额、施工企业选择等;第二步,由业主委员会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或者挨家通报征求意见,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形成业主大会决议,并在小区内公示5天;第三步,由物业公司带相关资料到区小区办审核;第四步,区小区办审核抽查通过之后,维修开工;第五步,工程竣工后,由市房产局财计处核算办理结算手续,财计处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由专户银行向物业公司划款。对于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需使用维修资金的,要在区小区办和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组织申报。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直辖市、市、建制镇和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有住房是指在住房制度改革和拆迁安置中向个人出售的公有住房。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业主全部通过,业委会不同意用维修基金,怎么办?

既然业主全部通过,业委会就应该同意,因为业委会是代表业主的组织机构,所以没有理由反对。

物业维修基金业主不同意可以用吗

事实上,物业维修基金的用途只能用于维修共有物业,但小区的共有物业并没有登记确权。例如,屋顶是覆盖下全体业主的共有物业,但往往许多业主认为只是顶层业主的事,不同意使用维修基金。又如,外墙是属于共有物业,不能乱加建任何凉棚,所贴瓷片剥落,应该由物业维修基金支付。但往往得不到认同。最关键的是共有物业应该如何登记确权,而维修基金应该依登记而确认。  按照《物权法》,共有物业的处分、使用、维护,都是全体业主的权利,由业主大会作出决定,由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执行。但是,我们有多少楼盘成立了业主大会,有多少楼盘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不到20%!这怎么能有效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我们的物业登记确权,只有在售楼之前的开发商的大确权,售楼时只给购房者专有物业的小确权,余下的物业并没有分别确定共有物业和开发商的专有物业。一方面让开发商免去其专有物业也应该分摊的物业管理费,另一方面让开发商挪用物业维修基金去维修他自己的专有物业。这极大地侵犯了业主的私有利益。至今,在不动产登记里,依然不对共有物业进行不动产登记,怎么能维护业主私有物业维修基金的利益?  物业维修基金是业主自己私有的钱!但只能用于共有物业的维修。你把它分到每个业主的账户,而共有物业的维修所需费用,是由业主大会来确定的,由业主委员会执行的。费用不由业主委员会立账,而每家每户立账,怎么能够执行业主大会23多数的决定?  沦为“沉睡”的资金,自然就会被管理部门用于谋利。但应该明确,其增值应该归业主所有,而不是归维修基金管理部门所有。其增收应该在审计之后,分配到每个物业维修基金上。  总之,物业维修基金是老百姓私人的钱!管理部门没有权力以管理者自居来随意使用。为了用好物业维修基金,必须对共有物业登记确权,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必须将物业维修基金帐户建立在业主委员会名下。没有这些具体的落实,《物权法》以及随后的各种《物业管理条例》都只能是一种空想,这就是物业维修基金难以使用的根本所在。首先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其次维修资金足额交存,维修项目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范围,或者维修项目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范围,且有部分业主已交存,部分业主未交存但已就本次维修资金使用分摊标准达成一致且将维修资金应分摊额存入市维修资金专户;最后维修资金使用方案须经使用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当然可以,但是首先的是要业主同意,其次是在维修基金维修或是更换使用的条件下

大型物业维修基金为什么有的不收

没有什么大型物业维修基金在你购房时,会随同房款收取一笔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由政府的建筑主管部门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物业维修基金是交房时才能收的,国家有规定,我们就都没交,还有九堡“新江花园”不用交物业维修基金是因为他是2003年前批的楼盘,他的物业维修基金已经含在地价里了(好象是这么说的),而2003年后的楼盘都需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