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没交维修基金怎么追究(开发商要交维修基金吗)

jijinwang
我们买的郑州新郑 翰林华府,开发商也存在转移资产,18年交房,把土地质押1亿,开发新项目去了!至今导致我们无法办理房产证!我们18年交的维修基金,开发商至今没有把维修基金打到银行监管账户,投诉12345 房管局 不动产中心 信访办 管委会 住建部 河南人民政府官网留言,都无法解决!我们现在起诉开发商,已经胜诉了,至今还是办不了房产证…


从2018年开始,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交存维修资金节点发生变化,从办理产权证时交存提前至房屋交付时交存。个别市民不了解实情,误以为现在购买房屋无需交存维修资金。市住建局提醒相关单位:对未交存维修资金的,不得交付房屋或办理产权。

及时交存关系每位业主利益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维修资金交存情况,关系到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的维修问题。不及时交存维修资金,房屋保修期后出现的房屋漏雨、墙皮脱落、电梯损坏、消防设施故障等问题将因缺乏资金而无法维修,危及房屋的建筑安全,最终影响每位业主自身利益,并影响房屋的保值增值。

维修资金咋交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165号)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大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2017年7月1日之前取得土地的项目,住宅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按照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2017年7月1日之后取得土地的项目,由开发建设单位售房前先行代交住宅购房人应交维修资金,住宅购房人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按照每平方米50元的标准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并从开发建设单位处取得财政部门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2020年新售房屋全部由开发建设单位先行代交,实现了维修资金全部收缴到位。


未交存将面临维修资金保障问题

2018年7月以后,部分房屋因政策衔接问题,导致维修资金没有交存到位,随着房屋建成时间的推移,将面临维修资金保障问题。市住建局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交房时或办理产权时应当核实购房人维修资金交存情况,对未交存维修资金的,不得交付房屋或办理产权,否则将根据建设部165号令要求,对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处罚。

市住建局要求新建住房购房人在收房前及时交存维修资金,同时提醒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要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核查维修资金交存收据。

网点交费开发商核查收据
市住建局提醒已经入住或者已经办理产权但尚未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尽快到银行交存维修资金,为房屋保修期满后续维修提供资金保障。

购房人可持身份证、购房合同或产权证或测绘报告到下列网点自行交存专项维修资金,并将维修资金交款专用收据交给开发建设单位核查后办理交房及产权登记等手续。


中国银行大连黄河街支行(西岗区长春路40号)
电话:83695485
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山区中山广场9号)
电话:82586168
中国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中华西路33号)
电话:39582128
工商银行大连中山广场支行营业部(中山区中山广场1号)
电话:82560160
工商银行大连五一广场支行(西岗区大胜街50号)
电话:83708029
工商银行大连甘井子支行营业部(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17-119号)
电话:86670034
工商银行大连七贤岭支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礼贤街3号1跃2层1)
电话:84791259

半岛晨报、39度视频 记者岳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