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基金怎么补助(营业执照申请创业基金补助)

jijinwang
瞪羚企业”是指创业后跨过死亡谷以科技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支撑进入高成长期的中小企业。认定范围主要是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涵盖新兴工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含大数据、物联网与云计算、高端软件、互联网)、生物健康、人工智能金融科技、节能环保、消费升级等领域。 [1] 
按照硅谷的解释,“瞪羚企业”就是高成长型企业,它们具有与“瞪羚”共同的特征——个头不大、跑得快、跳得高,这些企业不仅年增长速度能轻易超越一倍、十倍、百倍、千倍以上,还能迅速实现IPO。 [1]  一个地区的瞪羚企业数量越多,表明这一地区的创新活力越强,发展速度越快。 
为了实现产业梯队发,需要有更大规模的高速成长的“瞪羚企业”集群作为后备。通过对这些“瞪羚企业”的扶持和培养,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深化“双创”,另一方面可以使得其中产生更多的独角兽企业。 
企业特点
北京工行有关负责人称,小企业信贷是工行非常重视的一项业务,而中关村高科技园区又是北京特有的,所以北京工行“已经瞄准了中关村的瞪羚企业”,据悉,北京工行2006年对高科技小企业的贷款金额占到了小企业贷款的50%。
相比较于“老乡联保贷款”等具有浙江特色的小企业贷款模式,北京工行似乎更愿意从“专业化”的角度来推动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发展。“事实上,这是与小企业的类型有关系,因为我们在中关村的服务对象不是传统行业的民营企业,而是那些拥有知识产权、专利权且已经产生较好效益的成长性良好的高新技术小企业客户,我行正在不断加强与专业化信用担保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的信用担保业务合作,弥补科技型中小企业客户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先天劣势,借助专业化信用担保公司的力量为小企业信贷业务进行信用增级。”北京工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付捷说,“同时,通过上下游企业和第三方监管来实现小企业的信用增级。我行积极尝试贸易融资、发票融资、商品融资等新型小企业贷款产品的开发及应用。为小企业客户办理了“国内政府采购合同保理”、“中外运独立监管项下动态存货质押贷款”等小企业信贷业小、频、急”特点的关。据介绍,北京工行便捷的融资渠道成为优势,该行充分发挥该行营业网点和电子网络的整体优势,提供安全、高效的本外币支付与收款结算服务以及提供现金管理、理财套餐多种理财产品和方案,降低了企业的财务成本,提高资产收益。
企业执行的是更为灵活、务实的评判标准。
北京工行根据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经营环节资金需求提供品种多样的融资产品:企业既可以用房地产、土地等进行抵押,也可用国债、存单、银票等有价证券进行质押,还可以通过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专业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求,采取整贷零偿、零贷零偿等方式,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减轻集中还款的压力。
发展计划
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被称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哥德巴赫猜想”。为破解这一难题,改善中关村科技园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环境,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制定了“瞪羚计划”。
中关村科技园区拥有一大批处于高速发展中的“瞪羚企业”,他们2002年的技工贸收入总和超过500亿元,平均增长率接近60%。但是这批“瞪羚企业”的产业发展资金匮乏,融资渠道十分狭窄。制定“瞪羚计划”的目的就是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瞪羚企业”提供融资解决方案,帮助他们跳的更高,跑的更快。“瞪羚计划”的设计原理是:将信用评价、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担保贷款业务进行有机结合,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凝聚金融资源,构建高效、低成本的担保贷款通道。“瞪羚计划”每年可帮助园区“瞪羚企业”解决超过5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次申报
2014年3月18日从株洲高新区产业部门获悉,高新区已启动第二批“瞪羚企业”申报工作。
“瞪羚企业”可获多项支持
该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旦获得认定,“瞪羚企业”可一次性获得50万元~200万元的区科技引导免息周转资金,项目还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相关项目的资金支持。
除此以外,“瞪羚企业”还可获得“株洲高新区风险补偿基金”支持,进入科技银行便捷贷款审批通道,获得贷款;还可获得高新区高科发创智能制造装备创业投资基金支持;还可获得企业上市指导,并享受企业上市补贴政策。
另外,“瞪羚企业”可享受株洲高新区“5211人才计划”专项基金支持。该区每年拿出部分专项资金,聘请1-2家专业咨询机构或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创投人士和创业成功企业家,定期为“瞪羚企业”提供问题诊断和管理咨询服务,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2013年该区华通科技、肯特硬质合金、永盛电池等7家公司被认定为第一批“瞪羚企业”,共获得750万元资金支持。 
2018年9月,科技部火炬中心与长城战略咨询联合发布了《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发展报告2018》,《报告》显示,2017年国家高新区的瞪羚企业数量达到2857家,比上一年增长281家,群体持续扩大。

《拉萨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拉人社发〔2018〕132号)

(一)贷款条件。

1.个人创业。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自主创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或从事个体经营;

③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获得营业执照;

④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⑤贷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市场前景,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⑥信用良好,无到期未还的金融债务;

⑦在贷款人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同意授权贷款人从约定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及应当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⑧在拉萨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2.联合创业。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企业职工总人数在20-100人之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就业人数分别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20%、25%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

(二)贷款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联合创业担保贷款不超过200万。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由财政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执行西藏扶贫贷款利率。

(三)申报材料。

1.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

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创业证》和《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6.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7.贷款项目计划书;

8.贷款抵押担保意向和还款计划;

9.银行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光大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查询信息);

10.符合中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规定的购销合同、装修合同、发票或其他有效用款凭证等贷款用途材料。

(四)申报程序。创业者向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初审通过人员由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对评审通过的申请者向经办银行推荐,由银行开展贷款审核及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