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协会备案系统 ,私募基金增资要向协会备案吗

jijinwang
登记与备案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通过下图可以比较直观的看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基金备案需要经过的几个阶段,后文将对这几个阶段的相关规定以及需要进行的事项进行分析。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工商进行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二条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需要在办理工商登记后,才能取得登记的相关资料。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
如前所述,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工商登记后,可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可以成立同业协会 , 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关系,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以及第八十九条,“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而是一种行业自律行为。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私募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条,“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只有在完成登记之后才具有开展募集行为的资格。

(四)合伙型或公司型私募基金进行工商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契约型无)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合伙型或公司型私募基金进行工商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是募集行为中的“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也属于募集行为的一部分,因此其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登记后进行。

具体而言,新设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金载体,亦或是为有限合伙企业办理工商变更引入私募基金投资者的有限合伙份额或股权都属于募集行为。换言之,私募基金投资人认缴行为的工商登记属于募集行为的一部分,无论是新设登记还是变更登记,都应该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后进行。

(五)私募基金投资人缴纳投资款
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私募基金投资人要求缴纳首期出资,该过程属于募集的一部分。

(六)私募基金管理人为私募基金办理备案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在完成首期出资的缴纳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上图表述了基金管理人登记后基金备案的相关流程以及可能需要提交的材料,之后笔者将根据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材料清单以及相关的登记规定等文件分析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备案中的难点以及疑点问题。

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受托管理享受国家财税政策扶持的创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还应当报送所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情况及社会经济贡献情况等报告。第二十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六)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中国私募基金协会备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中国证监会的工作要求,保障私募基金行业平稳运行,基金业协会梳理了疫情严重地区行业机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业务办理诉求,充分考虑行业需要,就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开展做出调整和衔接安排,优化自律管理与服务方式,积极支持地方防疫及复工复产。现将疫情期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相关服务的优化措施公布如下:

问:对于投资抗疫保供企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的私募基金备案,是否可以加快加急办理?

答:针对参与抗击疫情所需的医药卫生类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备案申请,协会将继续按照2020年2月1日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提供办理该类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绿色通道。此外,针对参与交通、仓储、物流等对疫情防控有积极作用的重点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关键基础设施的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的备案申请,将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酌情加快办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符合上述要求的私募资管产品,适用上述备案服务绿色通道。针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产品备案,协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问:受疫情原因影响,新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难以在登记后12个月内完成首支私募基金备案,可否适当延长备案期限?

答:为落实国家疫情防控要求,适应特殊时期私募基金行业现状,缓解私募基金管理人展业压力,自本问答发布之日前一年内已登记但尚未备案首支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支私募基金备案时限由现行的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问答发布之后新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首支私募基金备案时限保持12个月不变,若后续存在疫情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问:由于疫情期间公司业务运营情况特殊,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否申请延长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信息报送的时限?

答:为保障私募基金行业相关业务平稳运转,协会已于今年4月14日发布了《关于适当延长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私募基金各类信息报送时限的通知》,将私募基金2022年一季度信息更新报送截止日期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第一季度信息披露备份季报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信息披露备份年报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2021年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信息及相关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的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鉴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信息及相关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鉴证业务,根据行业需求,将2021年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信息及相关私募基金财务监测报告的填报截止日期进一步延长至2022年7月31日。

问:受疫情影响,机构或私募基金工商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后无法及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如何处理?

答:管理人登记及重大事项变更业务中,对于不符合登记要求,对兼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整改的申请机构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如因疫情管控原因无法完成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整改,可提交其兼职机构工商变更受理函;如因特殊情况未取得工商变更受理函的,可提交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的人员变更决议文件及工商变更承诺函。在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机构完成工商变更后,及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上传规范文件。私募基金备案业务中,对于涉及基金名称、营业期限、合伙人或股东信息等变更但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流程的合伙型、公司型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可提交工商变更受理函;如因特殊情况未取得工商变更受理函的,可提交工商变更承诺函。在私募基金完成工商变更或备案材料签章齐全后,及时通过产品重大事项变更进行更新。

问:因居家隔离等疫情防控原因,申请机构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入会业务时无法出具附有实体签章的材料,是否有其他替代方式?

答:受居家封闭等防疫政策影响,无法获取实体签章的,申请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可以以电子签章代替。对于产品备案或重大事项变更补正期间涉及基金合同、风险揭示书等文件修改,需私募基金管理人协调投资者重新签署确认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与投资者通过电子邮件等便捷方式进行沟通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沟通确认截图,并承诺后期通过产品重大事项变更进行更新后可正常办理。

问:疫情期间公司展业困难,会费交纳出现暂时困难,可否申请延期或减免?

答:根据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协会关于2022年会费减免计划的议案》,为了减轻机构负担,2022年加入协会的所有会员机构,减免当年会费。对于因受疫情影响会费交纳出现暂时困难的会员机构,2022年会费交纳截止时间由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问:疫情期间,可否申请加速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

答:为了保障疫情期间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工作平稳开展,因业务开展需要或抗疫需要申请入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满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协会将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申请,予以优先办理。

问:疫情期间,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从业人员的线下培训难以举办,可否提供更多线上培训机会?

答:培训学习方面,协会将积极联合各地区的地方协会共同举办私募基金业务培训,内容包括基金行业法规、私募基金自律规则、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私募基金典型违规案例介绍等。同时,协会将按照2022年度培训计划,及时组织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解读、热点业务及行业投研能力、基金运营等面授或直播培训,持续更新远程培训课程内容,满足行业培训需求。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2年5月26日


三:私募基金协会备案查询

首先,点击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网页链接进入官网。然后点击信息公示一栏。里面分为几个类查询。再点击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还有查询相应私募公司。关键字查询和分类查询都可以。最后查询管理人管理产品。输入产品的名字进行查询,一般会公示产品名称、编码、管理人名称、成立日期和备案日期、还有托管人信息,这样就可以查询到具体公司,是不是协会备案过的正规私募基金公司了。
手机型号:苹果12中国基金业协会11.2.5
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职责范围包括: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为会员提供服务,组织投资者教育,开展行业研究、行业宣传、会员交流、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执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调解会员之间、会员与投资者之间的业务纠纷,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团体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受监管机构委托制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从业人员实施资格考试和资格管理,组织业务培训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授权开展相关工作。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公司型基金备案必备文件只有合伙型、合作型、公司型的基金产品,中基协的系统会要求上传此项文件,契约型基金不需要上传,因为契约型基金不存在组织结构。这里要上传的是基金产品的营业执照,而非基金管理人的营业执照。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流程1、基金备案步骤生成基金编码:根据备案系统要求,如实填报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基金类型、管理类型等基本信息,生成基金编码:填写附表信息,如实填写基金主要投资方向、投资情况等信息。

四:私募基金业协会备案

根据自己多年经验总结如下:

1、注册资金实缴达不到25%(100万以上)

2、法人和高管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且相关行业经验不够或学历过低

3、公司的帐面复杂,审计报告不够漂亮

4、公司没有实际的办公地址,或者是办公场所简陋,部门分配不够细致

5、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不够完善,要找专业的律所做,和律师做具体沟通

6、公司不可以有关于做贷款或者募集资金的网站

7、公司有关黑记录,有过纠纷,并没有处理好

8、企业没有资金实力,要出具资金证明

9、法人和高管约谈不过,因为经验不足或者是没有计划发行产品,都可导致约谈不过。


五:私募基金增资要向协会备案吗

您要想发行基金产品就必须要到基金协会备案的;不一定非得找代理,有不懂得地方追问我
是的,必须要到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基金公司备案,壳公司收转。
基金本质上属于证监会管理并监管,但是为了减轻证监会的工作压力,下放到基金业协会,全权负责私募基金的备案,管理和监督。每一支私募基金,都必须有自己的产品招募说明说,投资人风险揭示书,验资材料等,但是市场上很多私募基金,只是内部活动,所以不太正规,不会走正规渠道。真正走正规渠道的,必须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一来受到法律保护,二来受协会监督,三来受民众监督曝光,四来增加基金公司的信誉度,五来也增加公司的知名度。所以,各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备案,以及备案方式:咨询:一五六一二异议丝丝起舞。。这么久了 您备案通过了吗?记得年报 季报和月报哦
基金公司发行私募基金,需要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
发行基金产品的时候,也需要把产品进行备案
客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证,执照,简历等,
新规定,要向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
证监会《关于做好有关私募产品备案管理及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原承担的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直接投资业务、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等有关私募产品的备案管理、风险(统计)监测等职责划归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
具体的不知道但是你可以通过以下原则进行判断:\r\n1、是否有发改委的备案批准,这是判断这个私募基金的合法性的基础。\r\n2、是否承诺保本保息,如果直接承诺保本保息就违反了相关规定,但是目前有一些变相保本保息的是法规的空白,不能算违规。\r\n3、进入私募股权基金的基本金额,私人200万,机构1000万以上。如果这个基金说你十几万也可以买那就一定是违规的。\r\n 这三个原则把我好基本上就是一个入流的基金,如果没有这些基本条件,建议慎重考虑。如有疑问很乐意解答。